潘铎印
据4月12日中国日报网报道,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批准下属以党日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书记(副会长)李小平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党日活动是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党日活动内容主要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思想交流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等等,党日活动旨在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同时也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可缺少的一环。然而,这样庄重、严肃的活动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竟然成了“搭順风车”“做顺水人情”的好机会。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那些变了味的党组织生活,将造成党员观念淡化、责任意识淡薄,会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还会严重损害党组织的形象,削弱党的群众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再强调切实转变作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强调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因此,无论是“明知故犯”还是“认识不足”,党组织活动娱乐化、福利化的歪风都要狠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