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思路探讨

2017-06-05 08:48沈文强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8期
关键词:刑事案件办案勘查

张 超 沈文强

(125100 辽宁省兴城市公安局 辽宁 兴城)

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思路探讨

张 超 沈文强

(125100 辽宁省兴城市公安局 辽宁 兴城)

由被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建构的“法律真实”,在刑事审判中将作为刑事审判中的小前提,对刑事审判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是取得刑事证据的主要方式,但目前刑事勘查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刑事案件勘查为视角,在综合分析刑事现场勘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梳理勘查思路,提出解决意见。以期为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做出理论贡献。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证据

刑事案件现场侦查是指刑事侦查人员以实现犯罪信息收集为目的,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品等犯罪信息所做出的固定、提取或采集行为,具体包括实地勘查与现场访问。但目前我国现场勘查却存在一定问题。具体表现为证据意识不足;勘查标准不明确;勘查资源不足。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冲突集中爆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长[1]。现场勘查作为刑事侦查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引起重视。本文以此为视角,具体分析如下:

一、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存的问题

1.证据意识不足

证据意识不足主要表现为:在刑事侦查中片面使用口供与书面证据而忽视实物证据。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证据体系不全,缺乏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证据链不完整,严重时还会导致刑讯逼供的问题。笔者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两点,其一是我国客观上存在的侦查技术与侦查能力不足的问题;其二是不合理管理制度问题,如:过分强调办案期限。

2.勘查标准不明确

勘查标准不明确主要表现为:勘查现场标准不明确与勘查信息标准不明确。从勘查信息标准角度分析。侦查人员在具体侦查过程中应遵守《刑事诉讼法》与《公安机案件现场看勘查检验规则的规定》的要求[2]。具体包括遵守勘查流程,遵守勘查步骤,保护的勘查现场内容,规范化勘查现场指挥,规范化勘查现场职责等。但由于效率要求,上述规定的在具体侦查实践中难以得到贯彻与实施。从信息标准化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各地侦查笔录记录方式不统一,记录方式不一致,这导致了跨地区办案受到限制,严重影响办案效率。

3.勘查资源不足

勘查资源不足主要表现为技术设备不足与勘查人员不足。从技术设备角度分析。我国目前先进的现场勘查设备只能配备于省一级侦查单位。而基层侦查单位往往只能依靠基本工具侦查案件。这导致了集中力量办要案与提高案件侦破效率之间的矛盾。从勘查人员角度分析,随着我国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基层侦查人员出现不足的问题。而人员不足也直接导致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办理效率低的问题。

二、完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制度的策略

1.树立证据意识

树立证据意识应采用宣传倡导的做法,更应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相应制度。如前文分析,证据意识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技术能力不足与制度设计不规范。笔者认为:制度规定设计不应强人所难,也不应建立在考验人性的基础上。因而,笔者认为树立证据意识应首先从客观层面入手,完善基层侦查能力,合理化侦查要求与侦查规范,并在基础上做出宣传与引导。同时,还应在选拔有理想、有能力的法律人才,充实侦查队伍,进一步促树立证据意识。

2.建立统一标准

建立统一侦查标准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从勘查现场角度分析,2012年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对现场勘查做出进一步规范。但这一制度并未在实践中达到预期效果。笔者认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依据上文关于勘查现场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可以看出:我国相关勘查规范已经明确确定了四项关于勘查现场的规定,配合《公安机案件现场看勘查检验规则的规定》的细化,我国现场勘查制度标准已经初步建立。因而笔者认为:促进勘查现场标准化的核心是保证证据的实施的,因而笔者认为应建立相关促进政策督促制度催你标准化,如建立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或建立公民、媒体监督制度。从勘查信息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在我国基层侦查单位基本普及互联网的情况下,可以设定统一标准,利用互联网执行,即制定统一网络模板与统一网络操作方式,使基层勘查信息规范化,统一化。同时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这一规范持续发挥作用。

3.充实勘查资源

充实勘查资源主要应从两方面入手。从勘查技术资源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基层虽缺乏办案设备,但考虑基层单位不经常接触大型案件,主要以小型案件和社会治安维护为主要工作任务。因而,笔者认为:学术界盲目强调提供基层技术能力是不符合基本工作性质的。笔者认为完善技术设备应积极进行研发,针对基层案件特点研发经济实用的设备,不仅完善基本侦查单位办案设备,同时针对基层案件特点设计的侦查设备还能提高基本办案效率。从勘查人员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基层办案人员缺乏,尤为缺乏富有经验的勘查人员。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从两方面入手,其一改善基层侦查人员待遇,使基层能留住人才。同时建立合理人才上升通道,稳定人才扎根基层的信心。其二、采用挂职或借调的形式,调动省市勘查专家协助基层办理案件,在补充基层人员不足问题的同时,促进基层人员学习勘查经验。

三、总结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刑事案件基层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而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地区有其地区特殊性,因而不同地区存在的勘查问题也不尽相同,结合不同地区特点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是这一问题的研究方向。

[1]倪春乐.案例引导型方法在“现场勘查”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公安教育,2016(8):64-67.

[2]张福龙.浅析常见高发刑事案的现场特点及勘查技巧[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6(3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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