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唐冬
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国际比较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唐冬
我国财政制度改革要求政府有对公众公开财务信息的义务,让公众能够随时监督政府行为,进而提高政府的财务信息质量,确保政府财政支出的公平透明。国内外相关资料显示,美国、英国和新西兰等国家的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较高,而我国财务信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保密状态到财政体制改革时期下的预算公开,虽已实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但仍存在公开内容的缺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若干问题。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政府在财务信息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和信息化建设三方面的异同点,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制度建设提供了相关建议。
政府财务信息 信息公开 国际比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政府行为,愿意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政府财务信息是评价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国财政制度改革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接受公众关注和监管。查阅国际预算公开指数排名可知,美国和新西兰能够全面进行广泛预算的公开,英国能够全面进行重点预算的公开,但中国却属于预算公开缺失的国家之一。自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服务型政府的新职能就是要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基于此,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公布财务信息制度、扩大财务信息的公布范围、强化政府财务信息化建设,才能有效监管政府行为,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表1 美国绩效信息报告标准内容
(一)国外政府对财务信息公开机制的要求
(1)美国。早在1966年,美国政府公布财务信息的要求便被纳入到美国法律中,规定政府的财务支出必须要在合理的预算范围内,并且要受到公众的监督。1976年将政府公布财务信息作为其履行的义务之一。2009年美国管理预算办公室为政府财务报告和绩效报告规定了相关标准,并在2014年制定了可向公众公开的标准化财务数据。美国财务信息编制分两类,一类是联邦会计准则委员会编制的FASAB,包含7类概念公告和44类规则公告等。另一类是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编制的GASB,包含6类概念公告和71类规则公告等。1994年又将绩效信息报告纳入到财务信息报告中加以公开,并编制了16类标准规范其发展,其标准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知,美国绩效报告中包含了三个目标,其中1-7标准用来评价宏观层面的绩效信息报告,8-14标准用来评价绩效信息的主要内容,15-16标准用来评价绩效信息的表达方式。
(2)英国。英国法律规定,由司法部公布的政府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无居民身份限制,且类似学校、地方政府、服务机构等公共机构需定期公开信息,但可以决定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费用。同时,信息使用人可以自由申请信息公开,信息提供者即可以收取费用公开信息,也可以依据豁免权规定不予理睬。由政府财务报告手册负责解决与财务预算有关的事宜,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基金或收支流的整合,FReM依据通用会计准则进行编制,包含公司法中财务信息的公开要求、财务报表的结构、IAS、IFRS和SIC解释等。在会计和预算方面规定,在选择会计政策前,要考虑预算的要求,必须能反映真实与公允,在修订预计会改变预算和国民收益的会计政策前,要与财务报告修订方协商。
(3)新西兰。新西兰是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机制最健全的国家,不仅绩效报告纳入到政府财务信息报告中,还实现了信息的完全公开透明。新西兰议会依据公共财政法案、国有企业法案和国家部门法进行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活动的治理。公共财政法案是政府进行公共金融投资的基础依据,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相关部门在开展公共金融投资前必须向议会备案,接受议会投票决策权。国有企业法案认可政府相关部门以商业的形式进行运作,但依据应计制原则进行核算。国家部门法要求将高层部门和资源的管理下放到下一级。同时还规定公众有获取合法信息的权利,即能参与方案的编制,又能向政府问责。新西兰实行政府财务报表的商业化,由新建立的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负责其编制。同时规定政府财务信息报告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提供包含预算信息在内的通用财务报表,也就是说不论财务报表是否合并,均能实现各期和各实体之间的比较,进行预算差额的解释。
(二)国内政府对财务信息公开机制的要求我国自改革开放后,政府财务信息才由保密化转变为公开化。为了加快我国财务改革的步伐,预算法等法规要求要建立规范化和透明化的预算制度,更是在2014年提出除涉密信息外,必须公布所有“三公”经费,实现政府财政信息全透明。尽管如此,我国财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范围的规定不尽相同,会计准则结构不够细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预算外的信息解释公开较少等,因此,不能全面评价政府的工作效率。
(三)国内外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机制比较通过国内外对比可知,美国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能够为财务信息公开提供较好的保障。英国以强制性法律要求约束政府公开财务信息,并为财务信息提供了全面的标准和依据。新西兰则建立起一整套财务信息绩效管理程序,依据不同标准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基础。我国政府财务信息公开的时间较短,仍处于不规范阶段,法律界定也相对模糊,不能做到信息公开的全面化,执行效率较低,操作性较差。
(一)国外政府财务信息对公开内容的规定
(1)美国。美国政府财务信息报告与预算报告均覆盖了政府财务运营全过程,主要有以下几部分构成。一是联邦政府预算,包含总统预算、优先事项预算等总报表。二是分析预测,包括经济会计分析、政府收支分析、债务分析等各类按功能或项目分类的报表。三是附录,包括与拨款或基金相关的事项。四是具有可比性的预算、收支、债务等历史数据。五是联邦政府债务和预算余额。对外公开的联邦政府报告包含整个联邦政府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补充附带信息、独立审计报告等。联邦各部门报告包含各部门具体的财务支出状况。美国管理与预算办公室独立负责预算报告的编制,其编制流程也相对复杂,首先由国会负责审批预算草案,然后国会预算局进行报告编制,之后交于众参两院各部门委员会评估,并由总统修改。修改后的法案再次提交国会进行审议,当审议通过时才正式生效,并且在预算执行时,由OMB进行项目资金的分配和实施进行监管,预算收入归财政部监管,国会对财政部监管。
(2)英国。英国的会计和预算系统实行编制的统一化和运作的独立化。英国公共资金管理标明了财政部的职责和政府资金的使用原则,会计和预算原则标明未纳入到政府预算的资金在进行投资前需经财政部批准。预算结构需按照项目分类,不同部门的结构可不一致。年度报告是用来进行宏观层面的预算核对,包括绩效报告、财务报告和问责报告,通常以独立文档的方式在英国政府网站上加以公开。其中绩效报告主要涉及年度报告中的主体信息、目标策略和面临的风险,以公平和可理解的方式进行关键绩效的分析和核查,解释关键财务信息和总结等内容。财务报告涉及各种收支状况、财务政策和金融工具。问责报告包含公司治理报告、薪酬和员工报告、国会问责和审计报告。此外,中央政府还公开各种不同类型的已审计财务报告,如统一基金、应急基金和国家贷款基金等,和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各部门独立要求的合并财务报告。
(3)新西兰。新西兰的财务与预算报告也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编制的,包含七个通用报表,报表的主要内容可以与上年结果进行对比。其中财务业绩报表以传统商业模式解释了收支平衡和盈亏收益的构成。预算信息包含在财务业绩报告中,是在通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编制,能够与实际财务结果进行对比,用来评价政府绩效和服务成本。在政府财务管理方面,主要通过议会对部门监管和各类皇冠公司对公共资源管理的问责文件来实现。首先,意向声明中规定了各类实体目标的计划和经营战略,要让信息使用者掌握各类实体经营的影响因素和最终结果,以此评价实体业绩,以便进行信息的对比,但最终都需通过议会进行批准。其次,预测服务绩效报表是预算请求的基础。最后,服务绩效报表通过提供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对目标的反馈,同时包含意向声明中的输出结果,并且能够与预期收支费用进行对比。
(二)国内政府财务信息对公开内容的规定我国政府在公开财务信息时主要涉及年度预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经济文件,但内容大多围绕预算信息,除资产负债等信息外,就是各种增长率的变化,对其他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较小。根据国内学者资料,我国各个省份之间公布的政府信息也大有不同。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预算表相对详细完整,可供公众随时阅读下载,经济发展落后的省份预算表内容较少不全面,无法进行下载对比。
(三)国内外政府财务信息公开内容比较由以上对比可知,美国政府财务信息内容全面、编制规范性较高,能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及时性。英国公开的政府财务报告在满足不同公众需求的同时,还纳入了问责报告。新西兰政府财务报告能够根据不同标准和原则进行编制,公开结构完整。因此,国外发达国家的政府财务信息不仅包含预算信息、财务信息和绩效信息,英国还将问责报告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公开,而我国政府公开的财务信息仅限于预算信息,未能形成全面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虽已逐步实行基于责权发生制的报表编制,但公开度较差。此外,我国预算信息的公开也缺乏细致性和说明性,不能有效进行数据的分析和解释、经济的预测和展望、风险的评估、资金的分配等。
(一)国外政府对财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定
(1)美国。在信息化浪潮下,网络信息输出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最为便利的手段。美国政府从政府网站上对各类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并提供之前年度的数据信息链接,既方便公众查阅和下载,也便于公众对比和评价。在美国财政部网站上,公众能够根据不同的信息需求进入各分类栏目中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并且就常见的问题进行项目介绍和解释。为了更好地监督政府行为,联邦资金责任透明法案中规定公众可以进入网站查询任何拨款信息的去向。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提供数字化的公共服务来提高经济透明度,公众可以免费进行公共服务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提高公众参与力度,实现以公众为核心的政府财务信息报告发布。与此同时,充分利用社交平台、云技术等创新工具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双向沟通,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2)英国。国家档案馆网站负责英国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布,可以利用搜索细目以关键词或分类的方式查询并下载信息;A到Z浏览细目以文件名排列的方式进行信息查询;Twitter档案库细目中列明了各类政府组织的Twitter账号,可以直接进行不同组织预算信息的查询;主体集合细目中公布了中央政府的预算内容和交付方式;信息管理模块中则公布各类年度报告和账户供公众使用。中央会计和报告在线系统中主要提供各种公共部门汇总的财务数据,来满足政府财政管理的数据需求。财政部网站则以各类形式公开交易磋商、公司报告、政策指导和研究统计等信息。此外,政府下设的公共机构OBR也提供独立和权威的公共财务分析报告,帮助公众理解最新的数据信息。
(3)新西兰财政部是政府实施财政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建设的代言人,因此财政部网站是公开政府财务信息的主要方式。当公众在信息服务模块中提出相关信息需求时,财政部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就需求进行反馈。若财政部不能满足信息需求时,则可通过新西兰统计局进行人口、就业等信息的查询;通过新西兰储备银行进行金融、货币等信息的查询。财政部网络公开内容如表2所示。
表2 新西兰财政部网站主要内容
从表2可知,新西兰财政部网站的信息公开详细具体,分类明晰,能够集中进行信息发布,便于公众进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便于公众与部门间的相互沟通,App的应用使信息资料获得性更加便利。
(二)国内政府对财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定由于我国互联网技术应用较晚,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虽然我国已实现财政部网站上的信息公开,但在信息分类和结构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首先在信息分类方面,我国没有综合考虑信息用户的需求,而是无序罗列上众多的相关信息,不但影响了信息的浏览速度,还造成了信息的重复性,降低了信息搜索的效率。其次在信息结构上,我国财政部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大多数是一些预算信息、基本概况和联系方式,并不能反映政府财政支出的具体项目和数据,使信息获取的质量不高。
(三)国内外政府财务信息化建设比较由以上对比可知,国外政府财务信息化建设程度较高,能够利用多种信息平台,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对信息进行分类公开,不仅提高了公众信息获取的效率,降低了公开成本,而且加强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有利于公众参与国家治理。我国财务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公开渠道单一,信息分类不明确,不能从公众角度进行信息公开,只是根据政府意愿公布信息,降低了信息的获取效率,造成公布信息的不透明。
(一)加快政府财务信息公布机制改革政府公布财务信息能够有效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政府公共行为效率。首先要以立法的形式规范政府财务信息公布标准、内容和制度,加强同类信息横向或纵向对比性。其次要借鉴国外经验,规范政府与公众在信息方面的沟通力度,做到信息言论自由和信息反馈及时。最后要监管政府信息公布的规范性,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加强违规的惩罚性。
(二)完善政府财务信息对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我国政府财务信息公开范围,不仅有利于我国财务制度改革,还能够保证信息公开的透明度。首先继续推进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财务信息报告的编制,不断扩大财务信息主体范围,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其次要从预算报告质量、编制时限、公众参与程度和审批时限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增加预算信息的透明度。最后要参照国外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信息预测和绩效评价的力度,提高信息的可理解性。
(三)实现政府财务信息标准化建设我国政府财务信息化建设也在信息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首先要利用信息技术完成政府各部门数据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加强信息交流的频率,减少数据传输成本,加大财务人员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力度,进而实现数据的共享性。其次要规划网站信息的分类,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角度,按照模块进行信息的整理,提高信息搜索速度,丰富信息的下载方式。最后要扩大信息的公开渠道,利用现代化信息交流方式加强政府和公众之间沟通的便利性和及时性。
[1]邓淑莲、温娇秀:《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年第10期。
(编辑 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