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慕尼黑狂欢节的前世今生看德国文化风俗中的规范

2017-06-02 21:43顾尚可郑昕
大观 2017年4期
关键词:狂欢节风俗规范

顾尚可+郑昕

摘要:法规和规范不只存在于法律体系中,比如在人们认为离自己较为遥远的法庭上或者法律条文里。实际上,它们无时无刻都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人们总是按照社会规范或者普遍的道德观念行事,从这个角度看,法规和规范对我们日常生活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本文中笔者将以历史档案研究法探究德国慕尼黑狂欢节的起源发展的过程中寻找日常生活文化中规范的影子及其对文化风俗的影响。

关键词:日常生活文化;规范;风俗;狂欢节;狂欢化

前言

如果我们要从文化风俗中寻找法规和规范的影子,就必须先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联。德国民俗学者Andreas C. Bimmer在其研究中提到,风俗这个概念涵盖了被制约的社会生活中宽广的方方面面,有各种各样的文化体现。“如游行,民间节日,家庭习俗,工作习俗,教会以及年历上各种纪念日的庆祝活动,甚至团体和协会风俗都可以视为其一部分。”[1] 他认为风俗首先应属于社会范畴。无论是一个机器(具体化的物质文化)还是一首歌(精神文化的产物)都关系到特定的社会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德语中的“Sitte”和“Brauch”在很长时间里都被视为是同义词(Sitte既有同Brauch一词风俗的含义,也具有合乎文明社会的礼仪,社会道德等义)。二战后“社会监督、社会约束、社会等级制度”被视为这两个词的功能部分,偏离了“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风俗”的原本意义。笔者认为值得一提且非常有趣的是,曾有德国学者提出“Sitte“这个概念可以被“Norm(准则、规范)”取代,继而被理解为重复情境下的行为要求(Verhaltensforderung für wiederkehrende Situationen);而“Brauch”一词被视为规范下具体的行为典范(konkrete Handlungsmuster, die den Normen zugeordnet)。虽然这样的理论稍显极端,偏离了传统民俗学观点赋予这两词的温和的意义。但至少也说明了一点,即风俗一直都被捆绑于一定的规范之下,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

因此,在本次研究中笔者甚至常有将“Brauch”和“Norm”混淆的错觉。有哪些风俗习惯被规范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有哪些甚至写入了法律书籍?笔者将以狂欢节为例,探究慕尼黑狂欢节的发源过程中突显的规范,以此来证实规范对风俗的影响。此外也将对当今新兴的狂欢节形式进行思考。

一、慕尼黑狂欢节历史中的法规和规范

(一)狂欢节的日期

狂欢节的日期取决于复活节。复活节是西方非常重要的宗教节日。但其时间每年有异,因为复活节的日期被定为每年春分后第一次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从7世纪初起复活节前40天的斋戒日(去除周日)一直是以圣灰星期三为起点。有些人认为,狂欢节是从11月11日的11点开始(如盛名的科隆狂欢节),而人们真正庆祝狂欢节的时间主要是在2月。整个2月都可以被视为狂欢节,直到圣灰星期三这天结束。

整个欧洲的狂欢节有着共同的起源,因此庆祝日期和庆祝形式大体一致,但因受本国文化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如在西班牙有一项特别的活动名为“沙丁鱼葬礼”:它象征了人与灾难诀别。仪式时,女人们穿丧服;男人们戴大礼帽,穿披风。送葬队伍以载着彩色金属片制作的各式沙丁鱼模型和标着鱼牌的卡车为先导,后面则是一群又哭又笑,叫着喊着的男女老少。行进中,不时地有人从卡车上向路人散发糖果和饮料。抵达“墓地”后,人们嚎啕、悲戚,把盛装着象征不吉的沙丁鱼小棺木埋人地下。随即又满脸笑容地四周跳舞、唱歌。

(二)德语Fasching(狂歡节)一词的起源

在德语中,狂欢节主要有三个名字,分别为Fasching,Fasnacht和Karneval。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地域上。Karneval主要指莱茵地区的狂欢节,如著名的科隆狂欢节。普遍猜测该词是由中古拉丁语“Carnele”衍生而来,有“Fleisch,lebe wohl(肉,庄严的告别语-再见)”之意。Fasnacht主要针对黑森、巴登符腾堡州、拜仁-施瓦本及弗兰肯等地的狂欢节,该词是源于古高地德语中的fasta(Fastenzeit) 和naht(Nacht, Vorabend)的复合词,本意仅指基督教四旬斋节开始的前一天。随着狂欢节的发展,庆祝的高潮主要在四旬斋节的前一周,即狂欢周(包括玫瑰星期一、圣灰星期三、女人狂欢节等),因此Fasnacht的词意演变为四旬斋期的前一周。Fasching主要用于老拜仁东部、萨克森、勃兰登堡地区。最初是以vaschanc 和 vaschang的形式在高地德语中出现。意为Fastenschank,指在当时有很多清规戒律的四旬斋节前最后的酒精饮料。[5]

慕尼黑人狂热于庆祝狂欢节。慕尼黑狂欢节的发展可以通过无数的史料记载追溯至700多年前。在几乎毫无缺漏的史料中可以清晰的看出狂欢节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对“Fasnacht”狂欢节的最早记载出现在1295年一份公爵的证书中,内容涉及到对铸币房的翻新,于“Sunnetag vor Vasnacht(Sonntag vor Fasnacht)”狂欢节前的周日签发。在早期的记载中还未涉及到任何庆祝的活动,它只是作为一种注明日期,对于管理以及经济部门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其不同于其他中世纪的注明日期,而更与宗教节日有关。如在1209-1313年间的一本议员章程中有一条对屠夫和商人的指示,其日期为“Michaeli bis Vasnacht”, 即Michaelstag bis Fasnacht - 圣米歇尔日至狂欢节。可以看出,狂欢节的日期在很早就已经成为在政府文献中被提及的为数不多的最重要的日期之一。?Vaschanc/vastschang“ (Fasching) 一词在1283年就已经出现在帕绍市执法登记簿上一条对当地织布者的规章中,然而这个名称直到15世纪中期才作为“Vasnacht“的可替代词被普遍使用。

14世纪中期在许多中欧城市是一个社会动荡的时期,当时在慕尼黑甚至出现了贵族和平民间的争端,最终在1397年爆发了革命。直到几年后才化干戈于玉帛。但恰恰是在这段动荡时期狂欢节的庆祝形式更加突显。1400年名门望族被邀请参加狂欢节的宴会。除了舞蹈还进行了骑士比武,虽然因社会动荡在市民中并没有引起反响,但民众对舞蹈的热情并没有受到战争的影响。1403年狂欢节的周日当军队逼近慕尼黑市郊Feldmoching和Moosach时,民众还欢快的在市政厅前跳舞,短短几个月后双方即得到了化解。随后的1404年人们对狂欢节的庆祝不再受到任何影响,人们走出家门,在大街小巷里跳舞。人们在狂欢节举行越来越盛大的庆祝活动,并化装参加。城市音乐家也被视为必不可少的元素。1436年因巴伐利亚君主逝世而取消庆祝时,他们甚至得到了赔偿。

(三)古老习俗中的古老规定(例证)

狂欢节的习俗元素随时间继续发展,一些在此时间长河中有据可拷的古老习俗,它们有的在当今已不复存在,或者发生了转变。15世纪初磨坊工在圣灰星期三载着妇女们游行,在此之后此习俗曾被记载11次,期间只有拉载者或路线的微小区别。至于这项法定的习俗与磨坊工有什么联系,无据可查。但是女人们与圣灰星期三的联系在中世纪后期多地都可找到依据,即她们在这一天由官方授权可以大肆庆祝。

如今女人们主要在“星期四女人狂欢日”来庆祝节日、宣告自己的主权。在这一天,女人们放下手中的家务,拿着剪刀走到大街上。她们剪掉自己看到的每一个男士的领带。男人们只得服从。女人们甚至涌进市政厅,她们的女代表接替市长进行一天的管理(当然只是一个形式,市长在一旁提供帮助)。在这一天,诸如此类的行为都不会被认为是违法的。

(四)狂欢节习俗演变中的规范。以面具、狂欢节“王子”与“公主”选举为例

笔者认为非常值得一提的是面具的发展。1459年文献中有一条戴面具的禁令,但这并不能说明在此之前在慕尼黑从未使用过面具。而是因为在此世纪中期在多地有滥用面具的现象。此后大约半世纪内在文献中均未提及戴面具,或许只在例外时才被允许。1568年狂欢节期间举行了巴伐利亚王储Wilhelm与洛林(法)公主Renata的婚礼,其间除了舞会、骑术比赛,还举办了面具庆典。这位王公将来自意大利的喜剧文化及喜剧演员形象“Zanni(滑稽小丑)”带进了慕尼黑,对本土的面具风俗产生了长久的影响,以致于1593年公众被禁止再穿小丑服。1579年Wilhelm五世执政,由于他多愁善感的天性和虔诚的信仰一度禁止了狂欢节的庆祝活动。所有的面具形式也被废止。自1654年狂欢庆祝因一位女性贵族的偏爱依照法国的形式进行,其中新的形式即是面具表演。“化装后的宫廷队伍从一个庆祝地点游行至另一个,并向围观的民众撒钱和糖果”[2],从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当今游行队伍的元素。18世纪化装舞会的形式因众多君侯的法令而各有不同。例如一位法国贵族举办的化装舞会禁止男人穿女人的衣服。18世纪中期在慕尼黑出现了狂欢游行队伍的早期形式,即由大学生和文理高中的学生化装组成的雪橇队,自1748年起每年以不同的主题进行。由此人们逐渐产生了狂欢节狂欢游行的主意,并引发了人们对化装游行的强烈兴趣。这里有几则警戒令引人注意,一则是禁戴过于恐怖和恶心的面具,另一则是在1907年:禁止所有的马夫出于化装的考虑给自己的马匹前肢穿上女人的法兰绒长衬裤。因在前一年此举导致了几起马摔事故。而对于更短的可以使马匹前肢膝盖活动自如的女士衬裤则没有明令禁止。

此外,狂欢节“王子”与“公主”选举的习俗发展也体现出了一些规范。1893年由慕尼黑当地负责策划狂欢节的组织仿照莱茵河地区第一次选出了官方的“王子”与“公主”。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节日的欢乐氛围蔓延到了各个城区和市郊地区。各个管辖地区都成立节日策划组织,选举出肩负光荣使命的“王子”与“公主”。约十年后又加入了新的元素,马丽恩广场(慕尼黑的市中心广场)成了除剧院以外第二个给“王子”与“公主”举办“加冕仪式”的地点,在1985年卡尔门与马丽恩广场之间的步行区被宣布为游行队伍中狂欢小丑的街区。

二、新的狂欢节风俗?- 90年代后新兴形式:街头派对

(一)例证:Love Parade – 爱之大游行

在90年代似乎兴起了公开庆祝的一种新形式。庆祝者代表着某种社会领域、少数人群、亚文化,他们通过庆祝活动把自己的想法展现给公众,其中有些甚至被理解为示威游行,或政治意愿的表达。在这里笔者以“Love Parade”为例,它是电子摇滚乐爱好者的舞蹈节,是德国最负盛名的德国街头庆祝活动。其在1989年由150个锐舞客在柏林西部地区Kudamm发起,并迅速发展。每年都有上百万粉丝,尤其是年轻人,被狂野的舞蹈和音乐吸引参与其中。数小时的狂舞促使人们穿尽可能少的衣服,因此他们的面具也以一种特别的形式出现,诸如人体绘画、鲜艳的头发、佩戴脐环或其他身体部位的穿刺饰物,因而被称为裸身面具。“狂欢至身疲力竭”是其口号。锐舞客的核心经验是(通常依靠药物作用)通過跳舞感受暂时丧失对个体的控制和理智,置身于这个狂热的社会大团体中感受个体化的超脱,如果能达到这个境界,那么参与者就能享受到其中的乐趣。

(二)对于新兴狂欢形式的两种观点

这种新的节日形式被称为“狂欢化”。“狂欢化”起初是俄国哲学家和文论家巴赫金在他的著作《拉伯雷和他的世界》(1940, Rabelais und seine Welt)中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所有背离了日常生活常规的民间节日庆祝活动都与“狂欢化”相关。那么它属于新的狂欢节形式吗?如果我们从狂欢节的社会功能以及庆祝狂欢节的兴致的角度观察:戴面具、角色扮演、颠倒世界的呈现、以及在公众场合尽情联欢 -- 答案就是肯定的。“一个短暂的反传统文化的世界,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在非日常秩序下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秩序。”[3] 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观察:这种新的狂欢形式大多是有其他的动机。狂欢节有着地域的特点,而街头派对则代表了一个具有清晰界限的社会领域。狂欢节是节日,它的庆祝活动在四旬斋期前举行,并有固定的流程,它是冬日里的一个特殊节日,与基督教的年序紧密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将街头派对视为狂欢节形式则更具争议。尽管如此它也完全可以被理解为狂欢节庆祝形式,不再受限于地区,而是在一个大城市中来自不同地区的社会群体,以面具和音乐节来展现自己的生活方式。

巴赫金认为,对理性的颠覆、挑战权威的滑稽模仿、打破社会秩序和等级制、以狂放不羁的行为释放压抑的情感、荒诞的肉体和面具、节日的喧嚣,都属于“狂欢化”的特征。

三、结论

大量的史料记载证明了法规和规范在慕尼黑狂欢节发展过程中的痕迹和影响。这些史料包含了编年史、账单、禁令、警局法令、以及文献中的注明日期等。这种研究方法为历史档案研究法。

在将古老的风俗元素与当今形式做对比时,不仅可以看到规范在时间长河中的改变,还可以认识到人们在不同时代的世界观。笔者认为规范不是自然而生的,而是人们根据社会和道德价值制定的,如同文化。因此规范也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承载着文化印记和人类价值观的风俗,必然也会受到规范的影响。

解释风俗中庄严的法规和规范,尤其是从历史的角度观察,不失为风俗研究的一个很好的出发点。

【参考文献】

[1]Andreas C. Bimmer. Brauchforschung. In: Grundriss der Volkskunde, Berlin 2001

[2]Hans Moser. Aufriss zur Geschichte des Münchner Faschings. Im bayerischen Jahrbuch für Volkskunde 1988

[3]Karl Braun. Karnevaleske. In: Zeitschrift für Volkskunde. 2002/I

[4]Brednich. Grundriss der Volkskunde. Artikel Brauchforschung.

[5]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5ad4240100h9n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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