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为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降低广大缴存职工住房贷款成本,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在西安开始试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商转公”贷款可以有效降低购房者的还贷利息压力,对购房者而言是一重大利好政策。
根据试行的操作规程,在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商转公”贷款期限与原商贷已还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