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三次产业转型中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2017-06-01 12:19王静田
关键词:粤港科技产业香港

钟 韵, 王静田

香港第三次产业转型中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钟 韵, 王静田

创新科技产业是香港第三次产业转型的主要方向,也是回归以来特区政府培育的重点产业领域。回归近20年来,CEPA的签订促进了香港与内地更紧密的经贸合作,粤港合作平台的构建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深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近年来,广东尤其是深圳的科技产业发展迅猛,在某些方面发展水平已超越了香港。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投入,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人员的数量都有待增加;香港科研能力强,但是科技产品市场转化能力不足;重商意识以及本地制造业基础薄弱,不利于科技创新服务业的发展,来自周边及国际上其他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的竞争,使香港科技在对接内地市场方面已不存在优势。但在粤港合作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合作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所提供的机遇下,香港仍具备发展创新科技产业的优势。加强与广东,尤其是与深圳的科技合作,将对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创新科技产业 区域合作 深港比较 时间序列模型

一、引 言

二战结束后到回归前,香港经济经历了两次产业结构转型:第一次,始于1950年前后,朝鲜战争以及西方对华禁运使香港转口贸易一落千丈,经济陷入危机,同时,国内政治局势变动令诸多企业家、技术人员到香港谋发展,促使香港开始步入工业化阶段,在20年间形成了以轻工业和出口贸易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一跃成为“亚洲四小龙”;第二次,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开始向成本低廉的内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迁移,香港的金融、保险、地产以及商务服务业得以迅速发展,香港跃升为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和旅游中心,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毋庸置疑,两次成功的产业结构转型,使香港跃居全球城市行列*冯邦彦:《香港产业结构第三次转型:构建“1+3”产业体系》,载《港澳经济》2015年第4期。。回归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制造业“北移”造成的产业“空心化”,特区政府着手“第三次产业转型”,力图发展以创新科技为本、以高增值为主要特征的产业门类。但纵观回归近20年的发展数据,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收效甚微。而与此同时,深圳市率先提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科技产业发展迅猛。数据显示,近年来深圳在科研资金投入、人员投入、获批专利数目、自主创新水平等方面均超过了香港。2013年,深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的比重高达61.2%,显示出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可见,与回归前香港经济引领深圳经济不同的是,回归后,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并未引领深圳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而两地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对香港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成效也未见有相关的评估。

已有研究显示,作为国际金融、物流、贸易航运中心及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香港科技创新环境优越,配套设施完善,科研机构数量充足,但人才匮乏,资金投入不足,原始创新成果偏少。*王丹、赵新力、张振山:《从国际社会的评价看香港回归15年来的科技创新发展》,载《中国软科学》2012年第9期;倪外:《香港城市经济转型的困境、趋势与对策分析》,载《亚太经济》2016年第2期。特区政府的科技发展政策*李春景、曾国屏、杜祖基:《1997年以来香港科技政策转向及其特征分析》,载《科技管理研究》2006年第4期。、区域合作政策*谢宝剑:《基于强制性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研究》,载《亚太经济》2013年第4期;Xuefeng Wang, Jie Ren, Youguo Wang. Co-inventor Analysis on China’s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Collaboration in US Patent Activities:1976-2010. Procedia Engineering, 2012(37):314—322.、粤港澳三地融合程度*杨英、秦浩明:《粤港澳深度融合制度创新的典型区域研究——横琴、前海、南沙制度创新比较》,载《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年第1期。、科研机构的运营治理能力等要素*张明火:《香港现代科研机构的非盈利模式及其启示——以香港研发中心为例》,载《中国科技论坛》2013年第9期。,都对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有影响。针对深港科技合作,已有研究提出了打造“深港创新圈”、以香港的研发和金融优势配合深圳的市场转化和需求优势等发展建议*曹柳红、陈文:《全球金融危机下香港科技需求分析》,载《亚太经济》2009年第6期;冯邦彦、段晋苑:《“深港创新圈”:理论基础、运行机制与合作优势》,载《特区经济》2008年第5期;蒋玉涛、杨勇、李朝庭等:《“深港创新圈”发展及其推动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载《科技管理研究》2013年第12期;马莉莉、张彤:《香港经济转型的方式、当前形势与选择》,载《亚太经济》2015年第2期。。在粤港合作的制度平台不断完善、粤港深度合作空间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本文试图从深港比较的视角,分析回归以来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而构建时间序列模型,定量分析影响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各项因素,尤其关注区域合作对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影响,最后从区域合作的视角,提出促进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二、基于港深比较的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现状

深圳的发展始于香港的带动。近年来,深圳的自主创新战略实施成效显著,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势头有目共睹。将深圳和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进行对比,有益于更好地反映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水平。

(一)发展战略与驱动要素

表1显示,香港和深圳两地同期提出科技产业的发展战略,两地政府均将科技创新产业列为重点培育行业,两地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均参与到产业发展之中,也都重视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建设。但是,两地在创新主体、科研经费投入方式、创新人才的数量、创新成果的转化率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产业投入情况

早在回归之初,以董建华为特首的特区政府已开始积极推动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斥资33亿元在大埔白石角兴建科学园第一期;向应用基金注资7.5亿港元并设立应用科技研究院;拨款50亿港元设立创新及技术基金。2015年11月,特区政府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并先后推出180亿港元的多项措施以完善香港的创科环境。2017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特区政府将推出20亿港元“创科创投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通过约一对二的资金配对比例,共同投资香港的初创企业,鼓励更多的青年人实现创业梦想。

尽管政府高度重视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但与深圳相比香港的研发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一方面,香港的研发经费投入低于深圳,且两地差距逐年拉大。统计数据显示,港深两地的研发经费投入均有所增长,但2014年深圳的投入大幅增至640.07亿元人民币,远高于香港的167.273亿港币。2013年香港的研发开支占GDP的百分比为0.73%,低于新加坡、台湾和韩国的比重,而深圳的占比则为4%,直逼韩国,远超香港、新加坡及台湾。另一方面,香港的研发人员投入也与深圳差距明显。香港每千名劳动力人口的研究人员数量指标不仅低于亚洲四小龙中的其他成员,还远低于深圳的水平(见图1)。

(三)产业产出情况

就创新科技产业的产出而言,香港申请及授权专利数量也落后于深圳,深圳的授权专利、申请专利已先后在2001及2003年超过香港。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在港专利申请数目为1.31万个,在港获批数目为0.65万个,深圳的数值则分别为8.07万个和4.98万个。由此反映出香港的原始创新能力与深圳存在差距。2014年,香港高科技产品的整体出口贸易中,转口货值的比重高达99.77%,而港产品出口货值的比重仅占0.23%。高科技产品中由香港本地生产的部分,其出口货值比重由1998年的15.33%下降至2014年的0.23%,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香港的科技创新产出不足。*数据来自《香港统计年刊》《深圳统计年鉴》。相比之下,深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整体出口的比重由1999年的46.8%增长至2013年的61.2%。

表1 香港、深圳创新科技产业战略与驱动要素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材料自行整理。

图1 亚洲“四小龙”及深圳每千名劳动力人口的研究人员数量(2005—2013)

资料来源:深圳、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统计局相关统计资料。

究其原因,有分析认为虽然香港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研水平远高于深圳,但由于高校的研究拨款未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及社会影响力加入考核标准,且教授申请专利的手续复杂,花费昂贵,专利成果却属于院校,导致高校学者缺乏专利申请的热情。*廖美香:《为何香港科研一流而产业却落后》,载《信报财经新闻》,2016-05-31。而以本土企业为创新主体的深圳,高科技企业专利市场转化水平高于香港。

三、香港创新科技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模型设定与指标选取

科研成果数目是反映一个地区整体技术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由于地区技术创新水平难以直接测量,本文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以2001—2013年香港每百万名人口计算的研究成果数作为指标,反映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水平(TEC)。 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增长极理论、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相关理论及已有研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投入(资金、人力资源)、政府行为因素、国际贸易行为等要素,均影响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史丹、李晓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其数据检验》,载《中国工业经济》2004年第12期;张子林、胡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分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2期;Isabel Alvareza, Raquel Marinb. FDI and Technology as Levering Factors of Competitivenes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2013,19(3):232—246.本文以人均GDP(PGDP)反映香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每千名劳动人口中的研究员数目(RES)反映科研人员投入,以政府机构研发活动开支(GOV)反映政府研发资金投入,以香港高科技

产品出口货值(EXP)反映科技行业的国际贸易能力。此外,为考察区域科技合作对香港科技产业发展是否存在影响,以香港与珠三角研发合作机构数目(COO)反映区域科技合作水平。变量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选取

资料来源:2001—2014年《香港创新统计》《香港统计年刊》《深圳统计年鉴》《广东统计年鉴》。

从生产函数方程式入手,运用所选择的指标变量给出反映科技创新的生产函数模型:

Yt=f(X1t,X2t,X3t,X4t,X5t)

(1)

取对数得:

(2)

将(2)式中等号右边全微分项前面的系数分别用α、β、γ、δ、θ来代表,从而可以得到线性回归分析的方程:

dY=αdX1+βdX2+γdX3+δdX4+θdX5

(3)

最终得到他们之间的计量模型为:

Y=αdX1b+βdX2b+γdX3b+δdX4b+θdX5b+μ

(4)

其中,α、β、γ、δ、θ分别是对Y的估计回归系数,μ为随机干扰项。

(二)实证分析

时间序列模型的建立要求数据具有平稳性和零均值化。本文先选用ADF检验,利用Eviews7.2软件对基础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进而通过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判断出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再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研发资金投入对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存在一定影响。具体而言,在10%的置信水平下,滞后期为2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PGDP)是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水平(TEC)的格兰杰原因;在5%的置信水平下,滞后期为2时,政府研发资金投入(GOV)是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水平(TEC)的格兰杰原因。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以2001—2013年为检验期,选取了五个指标数据在Eviews7.2软件中对回归模型中的系数进行估计。为了消除序列的异方差性,对Y取对数,运用广义差分法中柯克兰特-奥卡特迭代法估算科技创新指标,输出结果见表3。

表3 回归结果

根据回归结果,得出该模型的回归方程如下:

lnPGDP=8.3540-(119.9412)(2.87E-06)PGDP+(-6.961400)

0.04RES+(4.823183)0.0006GOV+(5.958979)(6.28E-05)COO+(1.558652)

(-2.03E07)EXP(-0.115793) R2=0.913399

R2(adjusted)=0.809477

DW=2.364807

F=8.789315

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政府研发资金投入(GOV)和科研人员投入(RES)均与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水平(TEC)存在着正显著关系。反映回归以来,科研经费及人员的投入,均促进了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香港具有完善的资金资助体系,回归不久便设立了创新及科技基金,自2004年推出“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以来,创新科技产业在大量资金资助的推动下得到发展。科研院校是科研人员的主要载体,香港高校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均居世界前列,人才培养体系与教育方式与国际接轨程度较高,尽管科研成果的商业化激励机制仍有待完善,但其科研队伍的发展切实推动了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PGDP)与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水平(TEC)存在负显著关系,反映出回归后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并未从地区的高经济发展水平中获益。究其原因,创新科技产业具有产出周期较长、前期投入较大的特点,在近年来各项推动内地与香港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机制的作用下,香港商人把握开拓内地市场的商机,金融、旅游、对外贸易、商务服务业等传统主导行业在GDP中的地位稳步上升,也吸引了更多投资进入到这些传统主导行业;而创新科技行业则由于未能跟上传统主导产业的增长步伐,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也被淡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也由此被削弱。简言之,虽然香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此经济态势对创新科技产业的促进作用在回归近20年来并未体现,担负推动第三次产业转型重任的创新科技产业,并未因为香港的高经济发展水平而获得发展的便利。

香港统计署将香港的高科技产品贸易区分为港产品出口与转口两类,本文将港产品出口贸易额作为反映香港科技产品贸易能力的指标。检验结果显示,本地高科技产品的贸易能力(EXP)与其创新科技产业发展(TEC)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关系,反映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对其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尚未发挥作用,高科技产品的贸易也未惠及本地高科技产品的发展。这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研发成果商业化运作尚不成熟,导致虽然香港高等教育和创新科技研发条件较好,科研专利在国际处于领先地位,但创新科技的产业化转化率较低。

区域科技合作(COO)与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TEC)也不具有显著性关系。换言之,在检验期内,香港与内地的科技合作尚未能推动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回归以来,粤港两地政府为加强粤港两地的科技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如2004年粤港高新技术专责小组推出“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以鼓励粤港两地的大学、科研机构和相关产业加强合作,提升大珠三角地区产业的科技水平。截至2016年4月30日,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累计拨款金额达11 209百万元,拨款项目达5 176个。但由于创业氛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专利产业化,以及场地租金等原因,导致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为广东服务的项目不足,难以形成“前店后厂”时期的产业互补性发展。换言之,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对广东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有限,而广东的创新科技(例如深圳)的发展,也未对香港的创新科技产业产生外溢带动作用。由此导致两地的创新科技产业合作对香港的产业发展未能显示积极的带动作用。

四、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策略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四点发展策略以期推动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

(一)将创新科技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

特区政府需明确以创新科技产业发展为主导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营造创新氛围与平台,提升民众的创新科技意识;加强产、学、研、官相结合,为创新科技产业的发展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效公平的制度框架,激发各领域的创新活力。特区政府还应培育发展本土企业,为中小企业开发提供合适的创新科技应用方案,以提升香港科技原创能力;吸引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充分发挥高校及研究院所的智库优势,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同时注重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换。

(二)将人才引进作为产业发展的第一要务

充分利用CEPA及其补充协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自由化等制度框架,放宽人才引进约束,促进深港两地科技人才交流;搭建具有共识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培育科技合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专业服务资格互认的行业范围,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加两地专业资格互认的途径,一方面简化广东专业服务人员赴港工作、培训入境手续,另一方面明晰香港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操作措施,加强深港两地专业人才的交流与合作。*钟韵:《基于企业视角的粤港服务业合作》,载《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香港应把握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吸引跨国企业技术人才和国际资本,引进内地在科创方面的顶尖成果,发挥管理和融资优势,发展高附加值产业,支持创新创业和科技研发。

(三)将区域合作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

自贸区等粤港合作平台的构建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广东自贸区自设立以来,南沙新区在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方面提出10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打造粤港澳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穗港数据传输专用通道等;前海新区提出到2020年争取实现“万千百十”的发展目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深港合作工作方案》, 深圳政府在线,2014-12-04[2016-12-04],http://www.sz.gov.cn/cn/xxgk/xwfyr/xwtg/201412/t20141204_2749175.htm。;横琴新区定位于拥有“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的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提出要加强创意产业和澳门、香港的合作。此外,要不断加大对香港地区服务业的开放力度。*《广东自贸试验区珠海横琴片区改革创新发展总体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2016-04-15[2016-12-08],http://www.china-gdftz.gov.cn/zwgk/tzgg/201604/t20160415_1878.html#zhuyao。特区政府要紧抓机遇,加强合作,促进两地创新科技产业的合作与繁荣。

(四)将巩固和发挥本土优势作为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香港的检验和认证优势,将香港作为内地的国际认证中心,协助深港两地的科研成果、产品、技术标准等争取国际认可和认证,进而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圈。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继续扩大两地在中药、建筑材料、食品和珠宝等行业的合作,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和独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并允许香港的认证检测机构与内地开展检测数据(结果)合作。此外,充分发挥自贸区连接平台作用,鼓励香港权威认证检测机构在自贸区设立分支并开展业务,比照内地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给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与独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同等待遇。

五、结 论

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示要深化香港与内地合作,支持香港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显示出加强粤港区域合作的重要性。与此同时,特区政府在2015年11月成立创新及科技局,负责制定全面的创新及科技政策,2016年计划投放约180亿港元,推动两地创新合作发展,包括鼓励更多的香港科研成果、科研机构、科技人才转移到广东省,并鼓励广东的科创产业通过香港走出去,为两地科研机构及科创企业合作提供更多的机遇。基于此,本文从深港比较视角分析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情况,研究发现香港创新科技产业的投入,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人员的数量都有待增加;香港科研能力强,但是科技产品市场转化能力不足;重商意识以及本地制造业基础薄弱,不利于科技创新服务业的发展;来自周边及国际上其他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的竞争,使香港科技在对接内地市场方面已不存在优势。但在粤港合作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合作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所提供的机遇下,香港仍具备发展创新科技产业的优势。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促进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的一些策略性建议,其中加强与广东,尤其是与深圳的科技合作,将对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香港具有较强的科技资源优势,加强深港创新科技合作,有利于将香港科技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和商业机遇,增强经济增长新动力。此外,加强深港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形成世界级科技创新圈和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自主掌握研发、核心技术、品牌等价值链环节,推动深港和周边区域的产业升级及结构转型,从而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基于此,特区政府应充分重视深港两地在创新科技产业的合作,利用粤港深度合作的制度框架和示范区平台设施建设,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促进两地在人才交流、产业联盟、资格认证、成果转化等领域的互惠互利,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引进一流研发人才,充分发挥两地各自优势,推动香港创新科技产业发展以及中国整体科技实力提升。(本文也得到广东产业发展与粤港澳台区域合作研究中心、暨南大学经纬粤港澳经济研究中心的资助。)

【责任编辑:于尚艳】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市等级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4137117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全球化:过程、格局、动力与空间”(4113074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基于服务业增长收敛性的区域服务业空间关联机制与优化政策研究——以大珠三角地区为例”(13YJC790222);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城市等级提升与生产性服务业的互动影响——以广州为例”(S2013010012369)

2016-12-10

F127

A

1000-5455(2017)03-0020-06

钟韵,广东广州人,经济学博士,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静田,山西晋城人,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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