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杜婕
在整合后的巩固和完善上下功夫
全国政协委员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杜婕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决非两项医保及两套管理体制的简单合并,促进城乡居民权益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是整合的内涵所在。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发布以来,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我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月23日发布的信息,到2016年12月底,已有30个省份出台了整合文件,标志着“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初步建立起来,其中绝大多数省份还统一了管理体制。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推进医卫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决非两项医保及两套管理体制的简单合并,促进城乡居民权益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是整合的内涵所在。
由于两项制度的建立有早有晚,且由两个部门分别实施多年,再加上历史形成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导致两项制度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差异,统筹层次、筹资标准、定点范围、目录范围、保障水平等都不一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就是要将这些政策差异导致的城乡不公平转化为制度政策和管理统一的城乡公平,让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平的待遇和均等化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显然,这不是出台一个文件、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就能解决的。比如,界定重特大疾病,是坚持病种标准还是费用标准?如果坚持费用标准,整合前按病种标准界定的重特大疾病如何处理;如果两个标准都保留,那还叫“六统一”吗,又如何操作?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整合必须面对且绕不开的难点。否则,就不可能实现“六统一”,也无公平正义可言。
所以,出台整合文件和实施方案只是整合的第一步,处理好两项制度之间存在的制度政策、行政管理、经办管理存在的差异才是整合的真功夫,是一场啃硬骨头的攻坚战,不可一蹴而就,须有持续攻坚的准备和精准施策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