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能娥
(山西薛公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山西吕梁032104)
浅谈造林密度的确定方法
王能娥
(山西薛公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山西吕梁032104)
从造林密度的作用与意义出发,根据确定造林密度的原则与依据,总结出几条确定造林密度的方法,其对国有林区基层林业工作者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造林密度;作用;确定方法
造林密度又称造林初始密度,是指单位面积造林地上栽植株数或播种点的穴数,通常以株或穴为计算单位。造林密度主要决定林分的水平结构。合理的林分结构可以使森林发挥最大的效益,由此可见,造林密度的合适与否是决定林分能否正常生长发育的必要条件。
造林密度在造林中是一个关键指标,意义重大,不仅对造林后人工林的生长有很大影响,也涉及人工林效益的发挥,同时影响造林投资与施工。造林密度对人工林生长的影响表现在各个方面:造林密度过大,对林木高生长有促进作用,林分高生长加快,但影响了林木胸径生长,干材过于纤细,树冠过于狭窄,不符合林木健康要求;造林密度过稀,因林木的冠幅大小与胸径生长呈直线关系,林木胸径生长加快,树冠大,树体削度大。
造林密度对造林后人工林生长的作用,直接影响人工林效益的发挥。从培育用材林角度出发,造林密度过大,林木地上部分生长纤细,出材率高,被压木增多,森林抚育成本加大,地下部分根系数发育受林分易遭灾害,林分极其不稳定;造林密度过小,林木胸径生长大,成材时间短,材质差,出材率也低。对生态林来说,造林密度大,林分郁闭早,能较快发挥防护作用;造林密度过小,会出现林分郁闭迟,森林的防护能力低,不能及时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造林密度直接影响造林的施工与投资。造林密度大,造林用工多,单位投资大;反之,造林密度小,用工就少,单位投资相应也小。
2.1 根据造林目的确定造林密度
根据造林目的也就是林种确定造林密度。林种不同,造林密度也相应变动。从生态防护林来说,如果是水土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为了及早郁闭,发挥防护效益,造林密度一般应该稍大一些。但如果是农田防护林,要求疏透型林带结构,则不宜过密。用材林的营造密度要求不同。速生丰产用材林宜稀,培育大径材的用材林宜稀或先密后稀;培育小径材的用材林宜密;薪炭林宜密。总之,造林目的不同,造林密度也应调整。
2.2 根据造林树种确定造林密度
不同的造林树种应用不同的造林密度,一般来说,慢生树种造林,密度宜大;速生树种造林,密度宜小。乔木和灌木的造林密度也应不同。一般来讲,灌木造林与乔木造林比,密度要大。树冠大的树种造林与窄冠树种相比,造林密度相对应小一些。如侧柏和油松相比,如想早郁闭,侧柏就要密度大一点。在营造用材林时,枝杈多且天然整枝不好的树种,如辽东栎等,造林时应适当密一些。另外,阳性树种与耐阴树种相比,造林密度应小一些。
2.3 根据造林立地条件确定造林密度
立地条件好的造林地,有利于林木生长,林木生长较快,如土壤肥厚且坡度不急不陡的山地阴坡,造林初植密度可以小一些;立地条件差的造林地林木生长较慢,如土壤瘠薄、气候条件恶劣、自然植被稀少又有水土流失的山地阳坡,造林密度应该大一点,以增强不良环境条件的抵抗力,从而提高幼树的保存株数。但在干旱贫瘠的土壤上,有限的水分和养分只能满足一定量苗木生长的要求,密度可小一些。
2.4 根据经营条件确定造林密度
造林密度的适当与否还与经营条件有关。交通方便,离居民点比较近,且小径材有销路的造林地,造林密度可大一些,以便间伐利用;偏远的山区,离居民点比较远,技术力量薄弱,小径材不进行间伐利用,密度应小一些。
2.5 根据造林技术确定造林密度
成熟的造林技术,经营管理设施和条件跟得上,能够保证造林成活成林,造林密度可以小一些,以减少森林抚育间伐次数;反之,造林密度要大点,以保证幼林及时郁闭,发挥应有的效益。
3.1 经验方法
决策者需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生产经验。简单讲就是根据以往不同造林密度条件下人工林效益大小的相关数据,通过分析论证来得出当前新条件下的树种造林密度。这种方法的弊端是容易产生主观随意性。
3.2 试验方法
选取不同的立地条件,通过用不同密度来进行造林试验,从而确定合适的造林密度。这种方法成本高、耗费的时间长,所以一般只能对几个主要造林树种,在其典型的生长条件下进行密度试验,从这些试验中得出密度效应规律及其主要参数,以便指导生产。
3.3 调查方法
通过调查现有林分密度、各项生长指标等,如胸径、树高、蓄积量、树冠以及经济成本的关系,然后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得出类似密度试验林可提供的密度效应规律和有关参数,以确定合理的造林密度。
3.4 查图表方法
对于某些主要造林树种(如油松、落叶松等),已进行了大量的密度规律研究,并制定了各种地区性密度管理图表,可通过查阅相应的图表来确定造林密度。但现在的大多数密度管理图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应用上,都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继续深入研究。
密度直接影响人工林生长、森林效益发挥和造林成本。确定造林密度一定要全面分析各种情况和客观条件,在有关技术规程指导下进行,要根据造林目的、造林树种、造林立地条件、造林技术、管理设施及投资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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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690(2017)05-00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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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