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妍
(443100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 湖北 宜昌)
摘 要:各地检察机关在规范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在对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反思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案件管理模式,其中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就是对案件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作为一名初次接触案管工作的检察人员,对我院案管工作的现状、前景和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一些初步的探索。
关键词:案件集中管理;流程监控;措施
一、正确认识案件管理工作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管理工作的重点
案件管理工作即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管理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对案件进行有效的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以往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主要由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的管理模式,各办案部门既负责办理案件,又负责组织、管理案件的办理活动。案件管理工作在不同地区的检察机关可能会有一些不同,但其职能定位是由中央编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文件确定了的。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是管理、监督、服务、参谋,基本职责主要有: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由此可见,案件管理部门最核心的工作应该是管理,管理的核心又是流程管理、质量管理,通过对案件的管理实现对案件的监督、预警,最终实现为管理层服务、提供参谋的职能。笔者认为对于条件允许,人力物力资源配置充足的检察院,在保证案管部门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的前提下,适当合理分担业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减少业务部门的工作量,也未尝不可。但若案管部门被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所困扰,没有精力、时间去开展管理、监督工作,導致事务性工作严重冲击、影响管理、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则背离了设置案件管理部门的初衷和本意。
二、全国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案管工作前景
1.实现对案件的精细化管理
从案件受理开始,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从受理、立案、审查、结案等各个办案环节,到网上办案系统的案件来源、案情、各类法律文书、犯罪嫌疑人(民事申诉人)基本情况、证据情况、证据分析情况、审查结论、处理结果等内容,均将随着案件的流转在各个部门将信息录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建立起办案工作的电子档案,实现检察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实现对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网上办案流程固化了每一个办案环节,未完成上一步便无法进入下一步操作,但案件即将到期时,系统会出现黄灯警示,但案件已经超期或者办案人员没有及时在网上进行结案操作时,系统都会出现红灯警示。案件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掌握所有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加强了对执法办案的同步监督。
3、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
通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本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轻点鼠标就可以查阅到其管理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案件;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所有案件办理情况也可以随时掌握了解,使得纵向监督机制变得更加快捷、高效。同时本院案件管理部门对各个业务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也能根据自己的职责随时进行审查、预警和纠正,实现检察机关内部部门间的横向监督。从而建立起立体的监督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三、新形势下,我院案管工作可能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认识与接受案件管理工作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对于案件管理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自我管理和条线分割的模式,对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比较陌生,接受案件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更是比较难以接受。虽然我院已经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一年半,但其工作内容仍然偏向于事务服务性质的工作,对案件管理、监督等核心工作涉及并不深入。明年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全面运行后,以此信息平台为基础,案件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将全面展开,必将涉及与各个业务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因此,让各个业务部门了解并自觉接受、配合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将变得极为重要。
2.案管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案件管理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有效利用该信息平台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对检察机关相关的诉讼程序法、甚至是一定的实体法知识要能够熟练运用;再者必须有一定的业务工作经验,对于检察机关业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预见案件流转、衔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并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这些问题,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另外,案件管理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业务部门的相关知识,对各类案件的流程、涉案财物、法律文书等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3.案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
万事开头难,在全院展开案件管理工作,发挥好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初期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笔者认为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主要是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讲究方法。案件管理工作内容较多,各项工作均要开展,但在开展过程中也需找到切入点,选择几项容易为其他干警接受、容易见到成效的工作重点开展,待案件管理的理念为广大干警接受,条件时机成熟再逐步深入开展其他较为困难的工作。二是案件管理工作人员与其他业务部门在工作往来中讲究方式方法。案件管理工作人员虽然是对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但是与其他业务部门是平级关系,实现的是检察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管理,因此在工作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可以进行口头纠正,也可以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必要时还可以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向检察长报告等。要善于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选择能够达到最佳效果的方式方法来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准确认识自身工作性质,处理好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关系。案件管理是为了保障案件办理工作能够规范、顺畅运行服务的,案件办理的正当、合理需求,决定着案件管理权的运行方向和具体内容。案件管理工作不能越界,履行其他业务部门的案件办理工作。例如在工作中发现公安、法院的程序违法行为,直接对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便是履行了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行使的诉讼监督职能,混淆了案件管理工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