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方
(514021 梅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 梅州)
摘 要:受到经济全球化及贸易全球化的影响,世界各国的行政法中囊括的基本原则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加之各个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流与经济往来逐渐增强,促使行政法的发展逐渐趋同与统一。根据现阶段国家内部初步形成的行政法来看,正当行政程序作为行政行为的构建原则之一,因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及全球治理的需要力度增大,促使其已成为行政法全球化重要的一部分。为更全面地梳理正当行政程序与行政法全球化之间的关系,本文主要介绍在两大法系的传统行政法中关于正当行政程序的发展特点,分析正当行政程序及行政法的全球化趋势,最后再对正当行政程序与行政法全球化的具体形成进行剖析。
关键词:正当行政程序;行政法;全球化;趋势;意义
简单来说,正当程序主要指,任何权益受到最终判决结果影响的个人,具有被告知及陈述自己想法意见的权利,并享有获得庭审的权利。起初正当程序只用于司法程序中,后来不断延伸到可行使公权力的任何程序中。正当行政程序的内容与含义是不断发展与丰富的,其包含有:回避、讲清原因、公开化、透明化、参与及听取申辩等,在两大法系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正当行政程序也走向不同的发展路线,并不断成为行政法全球化的构成部分之一。其中,行政法的全球化指的是,第一,各个国家之间的行政发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在基本原则与制度方面呈现出趋同状态,第二,行政法的发展已冲出国家的范围,摆脱国家的限制,走向全球化[1]。
一、两大法系的传统行政法中关于正当行政程序的地位
两大法系的传统行政法,主要指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国家行政法,区别方法是:英美法系侧重行政程序,使用行政法的原因是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控制相关的行政权力;大陆法系侧重国家内部的行政组织及行政方式,使用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可以看出,行政法在英美国家主要是用来规范和控制相关行政机关的一切程序与权力的法律法规,其在大陆国家主要是行政法律,包含的正当行政程序没有实际意义[2]。
正当程序是在英国树立自然公正原则的大环境下建立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内容一:为了不偏袒不徇私,任何公民不能在涉及与自己相关的案件中做出审判,即担任法官。内容二:任何公民都享有在自身权力受到影响下为自己申诉辩论的权利。行政法,一方面与国家活动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也与政府行为方式直接联系。通常,人们认为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产生于英美国家,其实并不然,大陆国家关于正当行政程序的观念可追溯到罗马国家,在罗马法时期,为了充分保障公民利益,已存在“向公民申诉制度”,并限制法官的权利,确保其无法肆意或者随意判决公民死刑,这种制度的确立与诞生能够起到基本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体现罗马时期的市民已有公开审判的意识,要求获取公开审判的权力,并能够在内部公开审判中说明自己的见解。该种法律程序的确定,成为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关键部分,具有维护与保障公民权利的意义。
行政法在大陆国家中的来源主要是资产阶级革命,在法律实证主义的基础上产生与发展了传统行政法学,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比更具有重要性。该种行政体系中,行政机关作为保障公共利益与衡量公共利益的有效载体,一旦出现私人介入的情况,则会被视为破坏公共利益与降低行政水平,故这种行政方式只能限定为单方行为,后续的司法审查才能起到维护公民权益的作用。在自由主义阶段,行政法严重脱离了现实社会,个人利益被完全排除在行政机关的考量范围之外。以现阶段行政法的发展历程来看,行政法已逐步形成了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并塑造了全球化治理的新型模式,其中全球化行政法得以形成的基础与前提在于知识产权、服务、贸易与法律制度等领域实现全球化,正当行政程序承担着决策与规范程序的责任。能够有效保证每项决策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二、正当行政程序及行政法的全球化趋势分析
因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国家的内部行政法中囊括的基本原则与构成制度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与改革,加之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与贸易不断加强,行政法受到互相模仿、互相参考与互相影响,促使了行政法的发展逐渐走向全球化的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代议制民主危机与参与型民主的诞生,给大陆法系国家中正当行政程序的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针对代议制的民主而言,通常无法选举出真正能够代表公民利益的代表,故在后续的发展中,代议制民主被不断翻新与改革,利用代议制民主而选举出的选民代表,一般为少数的政治精英,并且受到社会企业各方面的支配,这样的做法便导致社会公民缺失了与国家机关得以交流与沟通的渠道,无法满足社会公民参加社会管理工作的需求。随着社会利益日益显现了多元化格局,国家政府与社会市民之間的界限逐渐模糊,立法者不能再利用单一方式来区分公共利益,故参议型的民主诞生,由原先的政府单独决策转变为社会与公民共同交流与商讨,以此来体现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正当行政程序被不断地应用在各个国家中[3]。
第二,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正当行政程序与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加强,促使了正当行政程序在国家宪法中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保障与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想要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根据实际法律的规定,而行政程序能够起到保障这种限制不被冲破的作用。在法治国家中,决定正当行政程序必须根据程序的相关原则来实现法治化,具体内容包括有:公开程序化、保障法定听证权及平等原则。随着社会公众对于人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深,各个国家也在不断地增加对于人权保护的相关力度,比如德、法两国国家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权保护。依法治国的理念发展直接联系着人权保护,有不少国家将人权纳入到司法保护的圈子内,而保障人权的正当行政程序也被视为基本原则囊括到国家的宪法制度中。
第三,在行政法国际化过程中,正当行政程序的内涵不断丰富。行政程序作为行政执法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能够起到连接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关工作人员的作用。通过行政法的全球化,正当行政程度的内涵得到不断丰富,从最初源于英国的比较简单、朴素的理念——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向各国传播演化,不断加入新的原则、理论,如知情权,申辩权、听证权、回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效率原则、紧急避险、符合法律精神意图等,发展为现代的、体系完整、理论精致的法学思想。
三、正当行政程序与行政法全球化的相关性分析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世界政治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在这种必然趋势下,公众对于法律的关注与重视日益增强。在20世纪末,美国的一位著名学者宣告了全球行政法的概念,与传统的行政法具有较大的差异,加之行政法本身具有的多元化特征,促使全球化行政法的确定没有具备统一化的宪法基础,故而呈现出不稳定的趋势。但是正当行政程序仍是体现全球化行政法的主要手段,被广泛地应用在各个国家之中。
第一,正当行政程序作为规范与控制国家严格遵守全球化规章制度的有效工具,因正当行政程序能够适用国家与个人的全球行政规章制度,而行政法的实际性质在于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以及约束相关的行政权力,故全球行政规章制度对于保障私人的权益体现在两个层次,一为干预与规范国家公权力的制度,二为约束全球行政制度的国家规定机关,这两个层次明显体现了正当行政程序对于权力的积极作用。
第二,正当行政程序是全球化状态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但是就目前为止,全球化行政法的概念仍处于起始阶段,还未具体的实行。全球化行政法得以生存与发展的内容在于正当行政程序的具体应用与发展,能够有效加强全球化规章机制的科学性与合法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国际国内方面对于全球化行政法的理解与认知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比如不够完善与不够成熟,故要想构建一个统一化与完整化法律体系,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正因为如此,正当行政程序的重要愈发明显。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全球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与贸易往来越发频繁,促使行政法的发展愈来愈趋同,就现阶段初步构成的全球性行政法情况来看,正当行政程序在其中的重要性愈来愈明显,并成为行政法全球化的主要构成部分,根据这样的情况,应当要求各个国家提升行政法的全球化意识,并采取相关的措施来有效应对行政法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本文就两大法系的傳统行政法中关于正当行政程序的发展特点进行剖析,然后分析正当行政程序及行政法的全球化趋势,最后再对正当行政程序与行政法全球化的相关性分析进行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李洪雷.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兼评“新行政法”的兴起[J].行政法学研究,2014,01:112-119+126.
[2]孙铭宗.台湾地区行政法学之变革、挑战与新世纪展望[J].行政法学研究,2011,04:70-79.
[3]于安.我国行政法与WTO协定的一致化[J].交大法学,2012,02: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