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
街心花园的“垂钓园”
时间:2016年10月9日15时零8分
地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东高地派出所辖区某小区街心花园
天气:多云 微风
出警回放
一男子报警称:“在东高地某小区街心花园的水池边有纠纷,双方因为钓鱼引起的,都动起手来了,我是路过的……”
如今,辖区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热情非常高,就像是民警的眼睛,发现任何情况都会及时向我们反映,便于我们掌握和处理。但我们出现场,到报警人说的水池周边进行查看,没看见有人发生纠纷!只见有三个人在钓鱼!
水池的东边有个小亭子,一年轻男子坐在小马扎儿上全神贯注地盯着鱼漂儿,边上放个小玻璃瓶,里边有几只红色的小鱼。水池南边是对老夫妇,男的起竿了,一条小红鱼,女的赶紧找了个红色塑料袋子去装鱼。袋子里没有水了,于是这名女子冒着危险半趴在水池边单手用袋子淘了些水,猛的一起身差点歪进池子里,随后把小红鱼装进了袋子里,老两口别提有多高兴了。水池北边还有一个老大爷,面对别人的收获并不羡慕,显得非常沉着,紧盯池中央期待着鱼儿上钩。我们瞧了一会儿感觉来错了地方,这哪里是小区街心花园啊!垂钓园吧。
看来没有纠纷发生,挺平静的,我们还是悄悄地离开吧。正要离开,过来一位大爷:“警察同志,这是钓鱼的地方吗?缺德不?”我们一听有理,刚要上前劝阻钓鱼者的行为,没想到他们看到警察来了,收竿走人。看来知道这是公共场所,并不是垂钓园。现场并无纠纷,出警完毕。联系物业,必要时在街心公园树立警示牌:禁止垂钓。
办案笔记
小区街心花园是公共休息场所,如果水里的鱼是物业放的,属于公共财产,不是无主物。处理此类情况,可以让物业树立一个牌子,说明或者警示相关不文明行为。
对于小区的群众来说,大家都知道小区花坛里面的花不能摘回家,那小区池塘里的鱼同样不能钓回去。因此引发意外或者纠纷不值当。
常回家看看
时间:2016年10月10日2时41分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某小区x号楼x单元x号
天气:多云
出警回放
李先生报警称:“在南苑某小区x号楼x单元x号,我母亲出门后失去联系。我母亲叫张某某,今年60岁,穿一件灰色外套,没有带手机。老人因为最近患病心态不好,我担心老人出事。”
南苑不是我们辖区,但是报警人说的小区却在我们派出所辖区内。我们赶忙再次确认地址,报警人解释:“情急之下把东高地说成了南苑,印象中东高地一直是在南苑地界。”
随后,我们来到报警人李先生家。李先生迫不及待地告诉我们:母亲张某某身高1.55米,短发,中等体态,上穿浅棕色带帽棉服,内穿紫红色马甲、酱紫色条绒裤,脚穿紫红色休闲鞋……昨天23时至今日凌晨2时之间从家中出走。母亲患癌症已有3年,离家时未携带手机、现金等物,这大半夜的,要是有个好歹我也不活了。
“您先别慌,先别乱,先静静心,老人不会走丢的,我们警察24小时都在巡逻,放心吧!一定会找到老人的。根据您提供的老人特征,我们马上向周边兄弟单位通报,让他们协助查找。当务之急是您的家人也最好到附近的旅馆和车站,还有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地方找找,我们的值班民警会一直关注,一有情况马上通知你们。”我们安抚好李先生的情绪,也安排他的家人一起去寻找老人。李先生说:“谢谢警察同志,你们人手也少,我们家人这就去到处找找。”
两个小时后,值班民警接到北京西站派出所通知:老人在他们那儿,让我们通知其家人去接。我们马上通知李先生,老人找到了,在西站派出所。
办案笔记
报警时,报警人提供的地址非常重要,一定要求报警人尽可能表述清楚。民警在出警过程中也一定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随时能和报警人取得联系。
遇到此类情况,特别是在出现场时报警人情绪不稳定,民警也需要根据情况安慰报警人,报警人稳定了情绪之后,才能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家里老人的情绪要随时掌握,尤其是生病的老人,发现异常要及时就医或者想想其他办法,不要让老人郁闷想不开。发现老人不明原因离开家不知去向时,要及时找寻同时带上老人近照到公安机关报警,便于查找老人。尽量不要让老人自己一个人生活,老人一个人生活时应经常联系问问老人居家状况,或者勤回家看看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