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有2410个村民小组连续两年实现刑事案件零发案记录;民警每年采集社会信息不少于15万条;每年至少有3000多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足不出户就办到了身份证……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我们实施的“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制度。
2014年年初,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庆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宿松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通过“四强化四解决”,有效破解“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制度的瓶颈问题。两年来,全县208个行政村(社区),共配备驻村民警50人、选派包村民警162人,满足了“一村一警、村村有警”的要求。包村民警定时走村串户,真情服务群众,有效挤压农村地区违法犯罪空间,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切实提升了农村地区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据统计,2016年,宿松县农村地区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7.17%,八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49.3%,三类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7.4%。
强化组织保障,解决“无人抓”问题
将包村联系工作上升为“两学一做”具体实践的党委工程,上升为巩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政府工程,上升为服务农村地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生工程。县局成立了以“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从相关警种抽调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结合“4+1”岗位争先活动,注重发现、表彰包村民警中的先进典型,培育品牌,以点带面,推动“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水平的整体跃升。同时,将先进典型的选树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让有为者有荣誉、受尊敬、得到重用,激励更多的民警学先进、赶先进。2014年以来,共有31名包村民警立功受奖,4人被评选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7名包村民警优先提拔任用。2016年11月,包村民警洪志刚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包村民警先进典型。
强化制度保障,解决“工作不实”问题
健全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实行分级考核点评制,落实单位和个人职责;对包村联系工作,治安部门实行按月考核、季度点评;县局对各单位包村联系工作半年一考核、分管局长半年一点评;县局局长对包村联系工作每年至少点评一次,以超常规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行包村民警单位领导定期走访制,包村民警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到包村民警所包村走访一次,了解包村民警进村开展工作的情况。建立“以群众评为主,网上抽查、电话回访、实地核查、检查台账为辅”的综合性考评体系,把包村民警对辖区概况、治安状况掌握,协助驻村民警开展重点人员管控、行业场所管理、防范宣传、信息情报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群众知警率和满意度等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绩效的主要内容,使每一个包村民警都真正成为辖区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警务下沉的联络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且每月进村时间累计不低于两天,确保做到“村村有警、定期进村”。两年来,全县村警走访群众1600余户,走访群众11.2万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价值27万余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100余件,解决实际问题987件。
強化警力保障,解决“无人干事”问题
要求包村民警所在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制定当月包村民警进村计划,统筹安排包村民警分期、分批下村。进村时间表提前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安排治安、督察部门跟进督导,避免“无人进村、延时进村”等现象的发生。对村警定岗、定责、定任务,充分发挥村警在包村联系工作中的作用。
强化财力保障,解决“后顾之忧”问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包村民警走村串乡,夏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冬天一身雪,十分辛苦。县局通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落实包村民警交通、误餐经费补贴制度;同时要求包村民警所在单位负责为包村民警提供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信息化装备,大力推行“脚板+鼠标”工作模式,使基础信息做到实时采集、实时录入和实时比对,为打造大数据背景下的农村“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奠定扎实基础。由治安部门负责印制包村联系牌、警民联系卡、包村工作手册、宣传资料、工作日志等工作材料,并发放到每个驻村民警和包村民警手中,使包村民警为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惠及于民。据统计,两年来共投入财力200万元,包村民警共采集社会信息31万余条,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为公安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实现了精确打击、预警防范、高效管理和优质服务。
(作者系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