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淑敏
“仅次于人的聪明的动物,是狼,是北方的狼。南方的狼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事不瞎说,我只知道北方的狼。”
一位老猎人,在大兴安岭蜂蜜般黏稠的篝火旁,对我说。猎人是个渐趋消亡的职业,他不再打猎,成了护林员。
我说:“不对,是大猩猩。大猩猩有表情,会使用简单的工具,甚至能在互联网上用特殊的语言与人交流。”
“我没见过大猩猩,也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东西。我只见过狼。沙漠和森林交界地方的狼,最聪明。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啦……”老猎人舒展胸膛,好像恢复了当年的神勇。
“狼带着小狼过河,怎么办呢?要是只有一只小狼,它会把它叼在嘴里。若有好几只,它不放心一只只带过去,怕它在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出什么事。于是,狼就咬死一只动物,把那动物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牙齿牢牢咬住顶端,让它胀鼓鼓的好似一只皮筏。它把所有的小狼背负在身上,借着那‘救生圈的浮力,全家过河。
“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有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狼妈妈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很吃惊。通常狼在危机时,会在草木旺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脱逃。如果爬向沙坡,狼虽然爬得快,好像比人占便宜,但人一旦爬上山坡,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掉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很清楚,狼在飞快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平生见过的跑得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皮的一支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我才将它击毙,累得几乎吐了血。
“我把狼皮剥下来,挑在枪尖上往回走。我一边走一边想,这真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狼,它为什么如此犯忌呢?那两只小狼到哪里去了呢?已经快走回家了,我决定再回到那个沙丘看看。快半夜才到,天气冷极了,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好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我想真是多此一举,那不过是一只傻狼罢了。正打算走,突然看到一个隐蔽的凹陷处,像白色的烛光一样,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干骆驼粪。白气正从中冒出来。我輕轻扒开,看到白天失踪了的两只小狼,正在温暖的驼粪下均匀地喘着气,做着离开妈妈后的第一个好梦。地上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那只母狼活儿干得很巧妙,在白天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
“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掩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存。
“熟睡的狼崽鼻子喷出的热气,在夜空中凝成弯曲的白线,渐渐升高……”
(选自《读写天地》2016年第6期)
这篇文章和前一篇文章有相同之处,写的也是老猎人和动物的故事,老猎人也因为动物的举动而放下了猎枪。这篇文章中的狼,最后也被打死了,却因为老猎人的回忆、讲述而“复活”,并散发出智慧的光芒。这只狼的智慧表现在哪里?表现在它把小狼隐藏在骆驼粪下,并用尾巴抹平痕迹;表现在它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引开“我”,换得小狼的安全。这与前面老猎人讲到的狼带着小狼过河的情景呼应。作者这样写下来,照应了题目。其实,狼表现出让人惊诧的“智慧”的背后,是对小狼深深的爱。在人类的眼里,狼凶残、狡诈,却不知它也有可敬可爱之处。
本栏目插图:舒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