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龙
摘要:警犬使用效益是指通过在实战中应用警犬打击和预防犯罪而产生的社会效益。对警犬使用效益的理解,主要应从社会效益方面考虑,而不能仅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去理解。警犬使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因此,使用警犬效益如何,则应主要考察这一目的的实现程度,具体地说就是要看警犬在使用中破获了多少案件,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发挥了多大作用,而不能以为警犬使用投入了多少资金,使用警犬获得了多少经济效益来衡量警犬使用的效益。
关键词:警犬;使用效益;影响因素
警犬技术作为公安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刑事案件侦破中不可替代的一门传统科学技术。因此,警犬训导员要及时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信息导侦理念,最大限度地“吃透”現场,获取鲜活准确的信息,分析判断作案过程,及时准确制定警犬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警犬使用效益。
那么警犬训导员参与现场分析从何处着手获得信息?又如何根据现场综合信息准确制定警犬使用方案?我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经验,试从现场勘验、现场访问和案件规律三个角度逐一入手,浅析警犬训导员出勘现场时,如何树立信息导侦理念,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真正提高警犬的使用效益。
1.公安机关现有管理体制
2009年,某地海棠公寓千人排队买房事件,媒体报道为维持秩序警察动用警犬至千人排队现场。警犬,是国家刑事侦查的宝贵资源,本应用于刑事侦查。此事件中,售楼处并没有刑事案件的发生,使用警犬的目的是希望利用警犬的威慑性以此协助开发商的保安维持现场秩序。此案中,警犬使用有其成本的投入但却无任何收益而言,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现有的公安机关现有管理体制有关。我国现行的公安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使用警犬维护开发商利益这种对侦查资源的肆意浪费,正是现有的公安管理体制导致的。
2.警犬使用的条件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具有一定条件,警犬使用也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作用。在警犬使用中,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缺乏专业勤勉的带犬民警。在使用警犬的警务活动中,带犬民警是使用警犬的指挥员,他要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使用方案、引导警犬作业,并对警犬作业的结果进行认定。因此,带犬民警应当经过警犬技术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掌握必要公安业务知识和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具备必要的现场实践经验。同时还要掌握警犬技术专业知识,懂得警犬使用规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实践。在警犬使用中,做到运用自如地引导犬,发挥警犬的作用。
(2)缺乏训练有素的警犬。用于现场使用的警犬应是获得训练合格证书的具备现场作业能力的警犬。在警务活动中使用的警犬,必须具备感官灵敏、神经类型好、胆大兴奋、体格雄壮,在识别气味方面或护卫方面的某一科目上,有较好的作业能力。在使用中能够听从带犬民警的指令和引导去作业,在作业中处于较好的作业状态,作业稳定、准确,可信度高。因此,合格的警犬是警犬使用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3)个别带犬民警证据意识的缺失以及取证能力的弱化。别带犬民警证据意识的缺失以及取证能力的弱化导致警犬使用效益低下。“时下,证据不足已日益成为困扰公安机关办案的症结之一…公安人员证据意识和取证能力不强是重要因素。”这种现状下,个别带犬民警或干脆没有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而放弃了痕迹物证的固定、提取以及保存,或意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但缺乏取证的技巧而导致所取得的证据不具备证据能力,其结果是人抓到但不得不因证据不足而放人。
(4)个别带犬民警现场访问能力差。现场访问是现场勘查的延伸,是发现、收集现场线索及犯罪证据信息的有效途径,是现场成功用犬的保障。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都是现场勘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现场分析若单依靠现场勘验所获取的痕迹、物品,有些现场或现场外围的信息则获取不了,这样就会影响现场分析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现场访问中的证人访问情况是对现场分析有用的各种证人访问信息的综合,包括现场访问和其他调查访问。所以嫌疑人作案后仓皇逃离现场去向等信息,为现场成功用犬打下基础,否则就可能导致现场分析,现场警犬的使用乃至整个侦查工作走入歧途。
如2012年11月4日1时20分,天柱县公安局坪地派出所接群众的电话报称:其在刚经过坪地镇某村去拉猪的路上看到附近田里有3个人在烧火,极有可能是偷盗了电缆在烧线皮。接令后,警犬训导员携警犬立即出勘现场,并向报案人认真收集其看到3名嫌疑人大概的体貌特征与衣着情况。到达现场后询问先期赶到现场处置的派出所民警得知,3名犯罪嫌疑人早已经逃窜,现场留有两卷电缆线;向先期处置民警了解了现场周围环境、相邻村寨及嫌疑人可能逃跑方向;对中心现场及外围及时认真仔细地勘查,发现多处踩踏痕迹;结合现场汇集的信息分析并开展工作。警犬训导员果断以外围现场一枚新鲜踩踏痕迹为嗅源令犬开展追踪作业,在追踪距现场450余米的坡顶处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立即对嫌疑人张某某口头讯问,得知其余2名嫌疑人情况,但不知他们的具体逃跑方向,继续向张某某讯问这2人的体貌特征,以便追踪发现认定嫌疑人。
(5)带犬民警入警机制的制约。与我国截然不同的是,国外的带犬民警多是先当警察再带犬。在德国,带犬警察必须具备3个条件:(1)有3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2)喜爱动物;(3)能够和犬相处并带回家。与国外相比较,我国的这种机制决定了带犬民警公安实战经验的缺乏,尽管我国带犬民警的培养机制多由部署的四家基地进行培养,但从当前的公安教育体制改革便可窥见其弊端,毕竟,理论需要实践方能真正的转化为生产力,可以说,带犬民警公安实践经验的缺乏间接的导致了带犬民警在现场使用警犬时效益的低下。
综上所述,警犬使用效益,就是表征警犬使用成本與警犬使用收益之间关系的范畴。当前,警犬技术在刑侦领域使用效益不佳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只有解决影响警犬使用效益的因素才可以使警犬发挥极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5:39.
[2]唐树生,刘庆,张锐.警犬搜索物证训练与使用操作规范[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单位:岳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