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新型毒品检验面临的挑战

2017-05-27 09:57孟伟
中国科技纵横 2016年24期
关键词:挑战

孟伟

【摘 要】在新时期的情况下,由人工合成的以苯丙胺类毒品为代表的新型毒品已经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摧残生命,面对这种局面,针对这种变化,我国的进度战略与策略必须迅速根据正在发生质的变化的毒情进行深入客观的分析研究,并对禁毒战略与策略进行系统化的改善和提升,使其适应变化了的毒情需要。

【关键词】新型毒品 毒品检验 挑战

新型毒品是指相对于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由人工合成的以苯丙胺类毒品为代表的一类毒品。

1 新型毒品的特点及危害

新型毒品根据毒理学性质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促进中枢神经兴奋毒品,常见的有安非他明类合成毒品,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又叫“摇头丸”等;第二类为致幻剂,常见的有麦司卡林、麦角酰二乙胺(LSD)、氯胺酮等;第三类为对中枢神经起抑制作用的毒品,常见的有三唑仑、氟硝安定等。目前最常见的新型毒品是苯丙胺类毒品。

由于制造新型毒品的配方和工藝较为简单,且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不法分子更易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原材料,这为新型毒品制作效率的提高提供有利条件,新型毒品的种类更是层出不穷。不同来源途径的新型毒品成分和各添加物的配比大不相同。与传统毒品比较,新型毒品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

1.1 长期大量服用成瘾程度深,依赖性更强

与传统毒品相比,新型毒品初期吸食者在停止吸食后不会出现明显的戒断症状,身体上的依赖性不强,但精神上曾经的愉悦感和感官刺激会让吸食者出现继续吸食的欲望。而长期大量吸食新型毒品会产生很大的依赖性,成瘾程度更深,戒毒难度更大。

1.2 身体危害大,甚至摧残生命

新型毒品对身体的危害性较传统毒品更为严重,吸食后不仅对机体的神经与器官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同时使人处于长期的情绪高昂中,体力严重透支,使人体的免疫系统丧失,抵抗力下降,身体素质下降,严重的可因其心律失常、急性心肌缺血、脏器的严重损害、脑出血或猝死[1]。

1.3 引起集体淫乱等事件和其他犯罪行为

由于一些新型毒品最早流行于一些娱乐场所,且吸食者多为青年群体,吸食者常会出现集体淫乱、暴力行凶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且由于购买毒品需要高额费用,很多吸食者铤而走险走向以贩养吸或盗窃、抢劫的犯罪道路。

2 新形势下新型毒品检验面临的挑战

新型毒品由于其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近年来其吸食、贩卖、制作等犯罪活动持续蔓延,不仅出现在大中城市中年轻人集中的娱乐场所,更出现了犯罪低龄化和向小城市及周边县城发展的趋势。我国2015年登记在册的滥用新型毒品人数,已从2010年的2.5%上升到6.7%[2]。由于新型毒品合成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在生产及贩卖过程中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而添加的各种掺假剂,使得新型毒品的种类和成分多种多样,各组分的含量也各不相同。且掺假剂中有一些本身也是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也是一种毒品成分,这使得新型毒品的检验无法以一个固定的程序进行,甚至每拿到一个检材都要重新制定一个相应的检验步骤,这无疑给新型毒品检验的效率性提出了巨大的考验。面对这种局面,我国禁毒专家指出:针对这种变化,我国的进度战略与策略必须迅速根据正在发生质的变化的毒情进行深入客观的分析研究,并对禁毒战略与策略进行系统化的改善和提升,使其适应变化了的毒情需要。如与传统毒品相比,对应新型毒品的立法建议、司法完善、清保渠道、侦查模式、吸毒检测与认定及戒毒康复模式等诸多不同,要因情施策,与时俱进,克服禁毒‘速战论思想,深入持久的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才能不辱使命,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做出应有贡献。

3 新型毒品检验存在的问题

3.1 毒品检材的固定、采取、送检不规范

在涉毒案件中由于新型毒品传播范围更广,普遍存在对检材固定、拍照、称量以及封装的不及时和不规范,不能清晰记录检材查获时的位置,没有使用经权威机构校准的称量器具,特别是在封装过程中没有进行分别封装,造成污染,这些都对检验带来严重的影响。而送检过程亦存在没有按规定两人送检或者不是办案人送检由他人代送的情况。

3.2 毒品检验过程存在漏检现象

由于新型毒品检材大多是混合物,特别是一些涉案人员为了牟利向毒品中掺杂大量稀释剂,随着传播途径的多样化,添加成分的种类也不尽相同,而毒品的非法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中间体和副产品,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往往存在漏检现象。一是多种毒品混合物只检出一种或几种,没有完全检出;二是存在杂质干扰而最终给出阴性结论;三是添加组分本身是有毒有害物质,没有得到重视。

3.3 毒品检验仪器配备不到位

随着近几年新型毒品犯罪的日益猖獗,毒品检验的案件量也在逐年增加,特别是各种新型毒品的出现对检验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微量、更迅速、更准确成为必然。而由于经费或检验技术及检验人员能力的限制,一些更高效但相对昂贵的设备无法配备齐全。相应的,由于案件检验工作量巨大,使得一些检验室即便配备了更先进的设备,但检验人员没有办法参加培训,使得一些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和应用到实际的检验工作中来。

3.4 鉴定人员消极出庭

在以往的鉴定工作中,鉴定人员一直是在幕后做检验工作,而随着法律的完善,鉴定人员对出具的鉴定意见有出庭作证的义务。特别是当我们的鉴定工作存在一些小瑕疵而在法庭上要面对更专业的专家提出的质疑时,往往缺乏相应的应答能力,这使得一些检验人员出现逃避的心理,进而影响其对检验工作的态度。

4 新型毒品检验的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为了面对新形势下新型毒品检验面临的挑战,提高新型毒品检验的质量,为打击毒品犯罪提高准确可靠的证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1)正确采取检验样本,确保检验结果具有代表性;(2)掌握各种检验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互为配合印证,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3)充分发挥先进的科学分析手段,勇于探索创新;(4)明确毒品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程序,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合法证据意识。

参考文献

[1]杨凤瑞.新型毒品防范手[M].法律出版社,2005.

[2]吕冰.误把吸毒当时尚,滥用新型毒品青年人数攀升[EQ/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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