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如何处理好触电侵权案件的思考

2017-05-27 15:21王媛媛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36期
关键词:电力资源供电企业

摘要:文章分析了触电侵权的实际概念,并以供电企业的角度详细解析了多种应对触电侵权案件的实施措施,旨在为处理触电侵权案件提供相应的参考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电企业在此类案件中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供电企业;触电侵权;电力资源;电力作业预防;电力产权预防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6-0220-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36.109

在现阶段电力资源应用范围逐渐增加的环境影响中,与电网相关的人身事故案件发生概率也在逐渐提升。而经相关调查证明,触电侵权纠纷案件在供电企业相关案件类型中具备着较高的发生率。而其案件发生后不仅会对他人人身安全、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和影响,还会对相关供电企业的经济、声誉等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针对触电侵权案件进行处理时,供电企业需首先明确的了解其案件影响的实际概念,并根据其概念实施相应的预防、法律干预、管理等措施,以此保障供电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1 触电侵权的实际概念

触电侵权实际上可视为一种侵权行为,其归属法律范围实为民法领域。其行为主要是指在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等供电相关过程中由多种原因对经法律认可或给予保护的他人权利造成侵犯,并且依照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实际情况。而触电侵权又可分为特殊侵权与一般侵权。特殊侵权一般是指高压触电事故,其中供电企业在侵权归责中可认定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在其归责认知中可明确除去受害人故意而为或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情况以外,供电企业在触电侵权中均需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一般侵权则是指低压触电,供电企业在其侵权归责中则承担着过错责任,其归责认知主要是指在受害人故意而为、不可抗力影响、电力用户自身过错等情况下,供电企业无需承担侵权事故责任。在触电侵权中若因企业自身电力设施维护不当、企业从业人员错误操作、电力设备遭第三人破坏等行为造成触电安全事故,则可将供电企业视为触电侵权归责主体对象,所以企业应从该类方面进行相关案件防范与处理。

2 供电企业处理触电侵权的措施

在触电侵权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因其事故形成、归责等复杂性,加之各地方法院对其归责认知理解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对案件判决结果通常会出现较为明显的差异。同时由于受现阶段信息网络普及的影响,判决结果极有可能会受社会舆论等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但在电网普及范围日益扩大的环境中,触电侵权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发生面广、发生频率高的供电相关事故案件。虽然事故发生难以预防,但相关企业应正视触电侵权的影响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应主动落实自身企业防范措施,以降低触电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触电事故发生时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应对触电侵权案件,以将其触电侵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其中可通过预防、协商、管理等方面的措施来对触电侵权案件进行处理。

2.1 预防措施

2.1.1 电力作业预防。由于电力发、输、配电等电力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触电事故也可归责至供电企业当中,所以相关企业在实施预防措施时应注重对电力作业过程进行预防。需重视落实高压电、高空作业、农电作业等危险电力作业的建设安全标准,在其电力作业过程中应要求相关作业人员重视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其中可通过岗前安全教育、在岗安全培训等方式来加强在岗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还需严格落实电力作业安全责任管理,其中可采用落实个人责任等措施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1.2 电力产权预防。在电力产权明确工作中,供电企业应积极落实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明确区分电力产权的分界点。其中可要求供电企业的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等积极学习《侵权责任法》等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深入研究相关触电侵权案件的处理经验,以此保障供电企业对触电侵权安全责任有充分、正确、全面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还要严格落实电力产权分界点的认知管理工作,必要时可通过图纸、拍照等形式对企业产权电网进行详细记录,以此有效地保障了安全责任区分的准确性。

2.1.3 电力设施预防。由于供电企业电力设施维护不到位、警示工作不到位等情况下造成触电侵权事故也可归责为供电企业,所以供电企业还需重视电力设施维护、警示、管理等工作。其中维护工作实施时应注意电力设施附近是否存在违章建筑、植物、施工等影响正常供电的危险影响因素,并要积极对其影响因素进行排除或实施相关安全处理。在进行警示预防措施时,应严格按照行业安全规定标准实施安全警示工作,例如在高压电力设施区域设置安全围栏、安装警示标志等操作,以此落实安全警示义务工作。在实施管理预防工作时,供电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用电设施的检验,其中需保证在设计、施工、安装、竣工等过程中对其质量做到严格检验。若检验质量不合格,则供电企业应主动进行改善后才可给予送电。

2.2 处理措施

2.2.1 积极调查现场证据。在处理触电侵权案件时,由于其影响侵权判決存在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所以供电企业应在其过程中主动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收集现场证据,以此明确事故的实际情况。其中可通过视频、摄影、询问等方式来收集现场证据,可通过调看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来查看实际情况。还可通过拍摄现场设备、警示等设施此种方式来留存现场证据或是通过询问事故人员、目击人员等方式来收集、固定现场证据,以此可有效区分触电事故中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电力设备遭破坏、受害人自主行为等影响因素,以此保障案件处理的准确性。

2.2.2 严格执行设施管理。在针对影响电力设施安全性的因素进行处理时,供电企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及网络信息形式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需积极与影响因素形成的个人、单位进行协商,以此保障其电力设施区域的安全性。若出现协商失败、拒不合作等情况,供电企业应及时申请安全监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介入管理。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下发强制整改通知书,以此强制要求相关单位、个人拆除影响供电设施安全的建筑、植物等。或是发现有符合停电条件的施工、种植作业的情况下,可依照相关法律对其区域实施停止供电措施。

2.2.3 依照法律承担责任。在触电侵权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法规是最为主要的处理参考标准,所以供电企业在进行相关案件处理工作时,应注意要求自身或相关人员严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电企业应结合收集证据来综合分析侵权归责,对企业应承担责任需做到积极面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无关责任也需做到严格区分,切实捍卫企业合法权益。在此认知基础上,供电企业与相关人员应积极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其中包括反证、减责、免责等。在此过程中,供电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起诉、辩护、举证、赔偿等责任,以此保障触电侵权案件能够公正、合理、顺利地完成处理。

2.3 管理措施

2.3.1 加强用电管理。为保证触电侵权管理案件得以顺利处理,并保证降低其案件发生概率,相关供电企业应该积极加强用电方面的管理,其中包括用户管理及企业管理。用户管理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供电管理维护当中,应该加强对用户安全、合理用电的监看和管理。其中需严格查看用户是否存在私自拉电、转供电等危险用电行为,并严格检查是否存在电线杆折断、电网线路老化、电力设备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若出现此种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签发整改书、与用户协商治理等方式进行安全用电维护,以此保障电网结构能始终处于安全、高效、良好的运行状态中。若用户拒不配合的情况下可适当采用停止供电、联合相关部门强制治理等措施。而在企业管理当中,供电企业应加强内部安全供电意识,并将其意识切实实施到供电设施的配备当中,可通过增加消防设备安装、提高内部人员素质、引进先进管理设备等方式来实施其相关管理工作,以此才可保证在做好相关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降低触电事故发生概率,继而有效地减少企业在触电侵权案件处理中的人力投入及经济损失。

2.3.2 加强宣传管理。在触电事故案件发生概率控制中,仅依靠供电企业努力还远远达不到预期的防控效果,所以相关供电企业应重视开展用电安全的宣传工作,以此才可保证在个人、单位、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觸电侵权事故案件发生概率。在此认知基础上,供电企业可通过定期开展安全用电讲座、举办安全用电公益活动、张贴安全用电宣传标语、开展指导安全用电义务活动等方式来传播安全用电意识,并且需加强对内部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可通过结合《侵权责任法》与电力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培训,以此从企业内部保障了对触电侵权处理的正确性与及时性。其中还可积极联系工业单位、教育单位、居民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联合进行安全用电宣传,以此可保障使各行业、各年龄阶段的人群均能在潜移默化的安全意识熏陶下形成正确用电意识,以此从根本上保障用电安全性。

2.3.3 加强部门管理。在针对触电侵权处理管理过程中,供电企业还应重视企业部门、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管理工作。在管理内部部门时,企业领导应主动了解部门运作情况,部门合作状态,并需重视相关法律管理部门的设立、管理工作,以此保证在企业内部合理运作的情况下可顺利地配合应对相关触电侵权此类案件。而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开展中,供电企业应积极利用自身的行政资源,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落实相关公共关系管理工作。以此做到严格监控社会舆论、减少恶劣企业影响的作用,继而才可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解决触电侵权相关案件。

3 结语

在触电侵权案件处理当中极易受舆论、司法、政府等多方面的影响,由此可见其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着极强的不稳定因素。为保证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在面对触电侵权案件时应首先注重完善企业自身供电设施的防范安全性,保障供电企业合理权益。在此基础上还需加强安全用电意识宣传,适当地采用协商或法律途径以解决触电侵权案件,并需积极总结案件解决经验,以此真正起到防范相关案件高发的有效作用,从而可有效地保障供电企业在设施、声誉、管理等方面真正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何焱.浅议高压触电侵权纠纷法律风险的防范[J].云 南电业,2015,(1).

[2] 闫水龙.高压触电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侵权主体研究 [J].法制博览,2015,(1).

作者简介:王媛媛(1979-),女,山东青岛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黄岛区供电公司经济师,研究方向:电力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周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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