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商榷

2017-05-27 09:43王瑶瑶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7年5期
关键词:引申为篇目本义

王瑶瑶

在现行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2001版)中,共编入文言文作品49篇。选文的注释总体上来说做到了准确、简明,然百密一疏,仍有注释欠精确、当注未注、前后不统一及重复四个问题值得商榷。下面一一指出,以求教于大方。

一、表述欠精确

表述欠精确指注释表述不符合字义的演变或不符合该字所在的句子的语境。在七到九年级六本教材中,笔者发现三处值得商榷的地方,如下:

1.客问元方:“尊君在否?”(《世说新语》七年级上册)

教材将“尊君在否”译为“你爸爸在吗”不符合语境。“爸爸”是现代汉语中口语化的表达,“尊君”,可译为“父亲”;“否”加在存现句之后表示选择性否定[1],“在”是“不在”的对应,“否”可理解为“不在”。因此,“尊君在否”应注为“你父亲在不在?尊君,对别人父亲的尊称。”

2.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八年级下册)

教材将“道”释为“正确的方法。”显然以语境义取代了基本义。“道”本义是路,引申为取道,经过,又引申为途径,方法。此處的“道”即“方法”之义。注为“(正确的)方法”为宜,既顾及了基本义,又顾及了文中的语境义。

二、当注未注

当注未注问题属于教材中较普遍的问题,表现为字义或字音应该作注的却没有作注。在七到九年级教材中,笔者发现了四处,如下:

1.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口技》七年级下册)

“走”作为文言文常用词,在初中课文篇目中第一次出现,应该作出详细的解释。“走”的古义是跑,《说文》:“走,趋也。”今义是“走”。为避免学生混淆,应作注“走,跑”。

2.江干上下十余里间。(《观潮》八年级上册)

教材对“江干”注释:“江干,江岸。”“干”有两个读音gān和gàn,读前者有“盾牌、冒犯、求取、水边”等义。读后者有“事物的主体或主要部分”的意思。此处,应补注读音gān。

3.风力虽尚劲,然徒步则汗出浃背。(《满井游记》八年级下册)

教材对“劲”注释:“劲,猛,强有力。”“劲”有两个读音jìn和jìng,读前者表示力气、力量;读后者表示强、坚强有力。不同的读音具有区别词义的作用[2],为避免学生混淆,这里应补注读音jìng。

4.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出师表》九年级上册)

教材中对此句仅注释“秋,时”,对“存亡”却无任何解释。“存亡”是偏义复词[3],联系前文可知,当时蜀汉处境艰难,形势危急,存亡难料,诸葛亮在伐魏前写下了这篇表,向刘禅陈情“国家若不奋起,必将灭亡”的形势。因此,侧重指“亡”,应作注“存亡,侧重指灭亡”。

此外,还有一些词语,其意义相同,教材在前面的篇目中未注释,在后面却作注解,显然不符合学生的认知。如:盖竹柏影也(《记承天寺夜游》八年级上册)这里的“盖”应是“大概”的意思[3],表示推测。教材未予以注释,在《出师表》(九年级下册)中“盖追先帝之殊遇”对“盖”做了注释。这种前不注后却注的编排违背了学生认知原理,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复习和掌握。

三、注释前后不统一

前后注释不一致,指同一个字相同的义项在前后不一致,主要表现在“通”和“同”上,在七到九年级六本教材出现四组。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被”、“陇”、“有”、“衡”在初中六篇课文中注释有矛盾的地方,详细分析如下:

“被”本义指被子,《说文》:“被,寝衣,长一身有半。”引申为覆盖,又引申为穿在身上或披在身上[4]。后来,以“皮”为声符,更换义符为“扌”,构成今字“披”,来表示“穿”这一意义。选文中“同舍生皆被绮绣”即为:同屋的同学们都穿着绣花的丝绸衣服。“将军身被坚执锐”即为:将军身上穿着坚硬的铠甲,拿着锋利的武器。因此,两篇课文中的注释皆应注为“被,同‘披”。

“陇”从阜龙声,本义是陇山,又指地名,引申为丘,又引申为田垄。其中当“丘”、“田垄”来讲时,可写作“垄”。小麦覆陇黄”意为“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冀之南,汉之阴,无陇断焉”意为“冀州以南,汉水以北,再也没有山将其隔断。”因此,两篇课文中的注释皆应注为“陇,同‘垄”。

“有”与“无”相对,引申为“占有”。“又”表示“再,更”,引申为“更上一层”,还可用在整数和零数之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和“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中的中“有”都是用来连接整数和零数,表示“多一点”。因此,“有”和“又”意义无关,读音相近,出现临时借用,皆应注为“有,通‘又”。

“衡”《说文·角部》:“衡,牛触。从角,从大,行声。”本义为绑在牛角上以防触人的横木,引申为车辕前或屋梁上的横木,又引申为与“纵”相对[5]。“横”本义是横着,与“纵”相对,引申为“连横,纵横错杂”等。“左手倚一衡木”中的“横”是“横木”。“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中的“衡”是横向的,与“纵”相对,理解为抽象词语“阻塞”。因此,“衡”和“横”在表示“横木”和“横着”这两个意义上是通用的,注释皆应注为“衡,同‘横”。

此外,在文言文的注释中还存在着同一个词在不同的篇目中,解释也有所差别的问题。如“舟子”在《湖心亭看雪》释为“船夫”,在《核舟记》中释为“撑船的人”,二者实质都是同一内涵,却用了不同的词,所以也属于前后没有统一的问题,建议统一起来为佳。

四、注释重复

注释重复指同一个字的同一意义在不同的篇目中反复出现。六本教材中,注释重复问题比较突出,具体如下。

“已”在“得为众人而已耶”、“转转不已,遂反溯流逆上矣”(《伤仲永》《河中石兽》七年级上册)、“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隆中对》九年级上册)、“然胡不已乎”和“是亦不可以已乎”(《公输》《鱼我所欲也》九年级下册)都出现了,但在首篇《伤仲永》中并未作注,而在后面篇目中分别作注“停止”,这不仅违反了学生的认知原理,且过度的注释有失精炼,也不利于学生自主能力的培养。

教材的过度注解,有画蛇添足之嫌。如:“阿蒙,名字前面加‘阿有亲昵的意味。”(《孙权劝学》七年级下册)这种注释是毫无意义,对于初中生一看就理解,若作注,可注为“阿蒙,指吕蒙”,简洁明了。还有“龙,古代传说中的一种能兴云作雨的神奇的动物。”(《陋室铭》八年级上册)学生通过影视等节目对“龙”的形象有自己的想象,对此注释显然多此一举。

此外,还有“弗”、“顾”、“并”、“念”、“说”等12个字也出现注释重复的问题,因篇幅有限,这里不一一赘述。

参考文献:

[1]周亚生.说“否”[J].中国语文,2004,(2):150-159.

[2]吕建凤.大同方言的语音研究[D].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09:50.

[3]道尔吉.论古汉语的偏义复词[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2),696.

[4]汤荣青,向玲玲.《太平广记》所引《朝野佥载》异文研究——古今字选释[J].东京文学,2012,(6):80-81.

[5]陈燕铭.粤教版语文文言文教材“通假字”注释商榷[J].语文学刊,2010,(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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