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翔
中午下班刚出机关大门口,无意中发现一个很不显眼的女式手提包,捡起来,四下张望没人,拿回家一数整整1000块。这钱咋办?交给警察还是交给媳妇?我选择了后者。
下午一上班,见一伙人围着后勤科的田大姐议论着什么。田大姐人长得顺眼,人品更是没得挑,可惜好人没好命,丈夫英年早逝撇她而去……这不,她上午拿着1000块钱给上大学的儿子汇款,不小心把钱弄丢了。原来我捡的钱是田大姐的。
我想立即还给她,可科室里的女同事正对拾钱的人诅咒不休,随着诅咒言语的升级,我打消了立即还钱的念头,再找机会吧。
隔天我把手机掉在了单位,田大姐撿到后没顾得上吃饭,就把手机送到我家里。我和媳妇连忙道谢,她笑笑说:“没什么,我知道丢东西的滋味……”田大姐的话打翻了我心头的五味瓶。本想立即把捡到的钱完璧归赵,可转念一想人家送来了你丢的手机,你就还人家丢的钱,这种作法未免太“幼儿园”了吧。还是以后找机会再还吧。
机会终于来了,田大姐的母亲病故,我在单位里随了200元。去她家吊唁时,我又拿出1000元钱塞到了田大姐手里。有个同事看见了,问我啥个意思。我也不好解释,只是办完这件事,犹如去了一块心病。
这天,有人来我家敲门,是田大姐。她进来后,掏出1000块钱放在桌上,“这几天太忙,没空过来。”我想跟她说实话,她却像早已知道,“什么也别说了,你有福气,娶了个好媳妇,早把钱还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