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岁正阳
2016年年底,山东省荣成市成山镇第28中教师李国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学校职称的评定中被“一票否决”。
“被告李国辉、杨永健合开荣成市兴华石子厂,与原告胡葆春有业务往来,在2011年1月29日当天,两人以发工资为由,向胡葆春借款20万元。后原告多次索要借款,被告拒付,特别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借款20万元。”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学科翻着手中的编号为“(2011)荣商初字第285号”的法院判决书,对来采集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记者说道,“李国辉与杨永建作为石子厂的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2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判决二被告自2011年8月15日起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胡葆春20万欠款及利息。”
由于杨永建下落不明,这笔20万的欠款就算到了李国辉一个人的头上。
“刚开始的时候,李国辉就是不交钱,说两个人一起合作开的厂子,不能自己交,传唤了好几回,在程序上也提过异议,我们规定是两个人连带执行的话,找任何一个人执行都可以。由于找不到杨永建,李国辉就需要执行这20万的欠款,他的异议也被驳回了。”承办李国辉案件的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宁说。
据了解,荣成市人民法院在每起案件立案后,随案移送《诚信诉讼信息管理卡》,由业务庭法官对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中介机构等进行个人的失信行为记录,对构成刑事犯罪、虚假诉讼、恶意欠薪、规避执行、扰乱法庭秩序等失信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为失信信息采集提供原始数据。
就这样,在2016年10月份,原告胡葆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年近50岁的李国辉的失信信息录入了荣成市征信系统,倒逼他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年底,李国辉参加学校教师考核的评先选优,因为在市征信系统里有不良失信信息,评先评优受到影响。“我作为老师,如果不还钱的话,在未来的职称评定中也会被‘一票否决’。”由于职称对教师工资影响很大,李国辉跟妻子商量后决定将房子卖掉还款,在今年6月份归还了20万元欠款。
“这是一个被纳入市征信平台后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典型案例。”吕学科表示,荣成现在有60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全市征信系统,从2014年开始使用征信系统这个平台后效果越来越好,对失信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失信案件执结率上升了约15%,信访率下降约30%。
记者了解到,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荣成法院加强与社会诚信监管部门的对接合作,截至目前共限制高消费13人,限制出境2人,将27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5人。同时,将诉讼失信信息实时对外公开披露,将7869人的信息录入市征信系统,1835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60人通过媒体曝光,487人在官方微信、广场大屏幕、乡镇及9处居民区公示栏进行曝光。同时,分别与银行、工商、国土、房管、住建等9部门会签文件,重点在金融、房管、企业等领域开展合作,开通“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21家银行账户实时网络查询,顺利执结351件执行案件,使失信人“有房不能买、有款不能贷、有钱不能花、有力没处使”,全面挤压失信者的空间。
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学科 (本栏目稿件均由本刊记者韩乾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