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兴洲
太山镇拥有4.4万人,5.6万亩耕地,辖26个行政村。从1999年村级体制改革后,全国各地基层民主政治进程有序推进,以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太山镇村民民主意识、参政议政意识逐步提高,但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通过对全镇26个行政村近几年三资情况的深入调查,发现个别村依靠宗族势力等非正常因素影响,每次村两委换届都会出现一批从未在基础岗位上实践、锻炼过的新人,个别村委会甚至出现村组干部集体大轮换现象。他们上任后,由于价值取向不同,加之政策水平有限,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思想教育难、行为规范难等一系列问题。其中极少数村组干部在“当官发财”思想的支配下,我行我素,权力欲望膨胀,村务、财务公开不透明,遮遮掩掩;有些肆意捏造支出项目,虚开发票,鲸吞公款;有些变相占有集体资产,想着法子将集体资产置于自家名下;有些在出让集体土地过程中,贪污、私分集体资金;有些在承包集体土地、鱼塘、等资源时做手脚,捞取“油水”。甚至有个别村出现小组帐与村委帐严重脱节,“自立山头”的现象,造成集体资产出现监管漏洞……诸如此类,主观上造成了村民的愤慨,并由此导致村民群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事件层出不穷,制造与构建和谐社会不协调、不一致的不稳定因素,给当地镇党委、政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另一方面,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一般三年一届较为短暂,村官队伍群体相当不稳定,当地党委、政府颇感无奈。由于极少部分村组干部在换届选举中被选下来,落选后心态不正,故意或借故不移交相关手续,导致继任者无法摸清村组集体的“家底”,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谁也说不清,人为地造成了“三资”管理的脱节,继而滋生和演变出一些难于辩明、澄清的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导致了村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流失,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许多热点、难点问题。
尤其是私心过重和难于监管,是造成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的先决因素和条件。自1999年村级体制改革以来,该镇已出现了4起村组干部贪腐案件,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长期形成的村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乱象,堪称是一个积重难返的现实问题,犹如悬在镇党委、政府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都有劈将下来的危险;又似一个积蓄能量的“火山口”,一不小心就有喷发的可能。
如何如何根除这个“顽疾”?理清这团“乱麻”?镇党委、政府没有选择的余地,更没有丝毫退路。谁都清楚,清理工作并非“小菜一碟”,其中的阻力和艱辛可想而知,必须花大力气、下硬功夫才行。怎样才能使“三资”管理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镇党委书记陈占军同志这样认为:“强化对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的管理。只有从源头上进行控制,给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村组干部们垒起‘防火墙、念起‘紧箍咒、架起‘高压线、‘三资管理工作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为此,该镇采取边教育、边清理、边整顿、边规范的办法,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是认真组织村组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听取现身说法案例、亲临监狱现场感悟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认真算好人生的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自由帐、身体账,认清“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竭力做好现任村组干部和卸职“村官”的思想工作,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工作态度,从而消除了基层干部的畏难、抵触情绪,解开了“三资”清理工作阶段凸现出来的一个个思想“疙瘩”。
第二是针对村两委换届后村组干部新面孔大量增加的实际,镇党委、政府将组织所有村组干部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综合素质培训,依照《党章》要求照“镜子”,按照干部标准找差距,着力提升村组干部领导村民自治的能力、团结干事的能力、发展经济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构建和谐的能力,从内心深处垒起“防火墙”,真正懂得“村官”的涵义,知道怎样才能做一名无愧于党性、无愧于百姓、无愧于良心的称职干部。
第三是全镇共5个片,由此成立了由镇领导带队的5个“三资”清理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全镇26个行政村,积极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花时间查阅各类资料,下功夫寻找相关证据,彻底弄清村组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的来龙去脉,让每一个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都建立起规范、统一的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明细登记表,由镇财政所统一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是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逐一进行解决,属于谁的问题就由谁负责,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绝不姑息迁就。
第五是针对部分地方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的实际,镇党委、政府近期配套出台了规范严密且便于操作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农村经济审计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上做出明确规定,从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从严控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长效机制,念起村务、财务规范运作的“紧箍咒”,逐步使村组干部由过去的被动接受监督变为现在的主动要求监督,切实增强了镇党委、政府源头管控引发热、难点问题的制导权和主动权,为村务管理由浑变清、财务收支由暗变明铺平了道路。
第六是针对村组干部难于监管、难于问责的实际,镇党委、政府现已出台了《村组干部管理办法》和《村组干部问责实施细则》,把村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以及村民小组长等一并纳入问责范畴,明确问责内容和方式。同时,配套出台了可操作性较强的《村委会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既用经济的杠杆奖惩村委会,又用组织的手段对村组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在此基础上,架起“高压线”,随时随地对村民举报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牢牢盯紧村组干部的手、嘴、腿,消除村组干部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太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