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佳林+张磊
摘 要: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历史背景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速产业与国际接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从第一产业出发,研究天津产业链条延伸以及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情况,为今后解决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瓶颈问题、全面实现农业“三区”定位和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提供新的发展思路与途径。
关键词:天津;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7.04.008
Status and Advices of Industry Convergence Development in Tianjin
SHI Jialin, ZHANG Lei
(Tianjin Institute of Rural Economy and Compartment, Tianjin 300192, China)
Abstract: In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economic developing into the new normal, industry convergence has powerful meaning in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in completely changing the two element structure of urban and rural, and in speeding the combination of our industry with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This paper started from the primary industry, then studied the extension of the industrial chai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convergence in Tianjin. It provided new ideas and ways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modern agriculture developing, to realize the goals of "three zones" and the beautiful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Key words: Tianjin; industry convergence development; status; advice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2014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亮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次正式出现在中央会议和文件中,是党的“三农”工作理念和思路的又一重大创新,具有深厚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历史背景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速产业与国际接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当前,产业融合发展在信息技术不断升级的带领下,已经成为全球产业经济发展不可阻挡的潮流。在产业融合理念的先导性作用下,“互联网+”、“创客”、“众筹”等新概念迭出,为新型产业发展提供了无比巨大的空间[1]。从第一产业出发,研究产业链条延伸以及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为今后解决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瓶颈问题、全面实现农业“三区”定位和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提供新的發展思路与途径。
1 天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及做法
天津多年始终强调农业向二、三产业的延伸与扩展,提出建设多功能现代农业体系,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和服务功能的提升。经过多年发展,天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致可总结为以下几种模式。
1.1 以农产品加工为引领,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是连接农业生产与市场的中间环节,也是打造农产品产业链、创造供应链和提升价值链的关键环节,能够实现农村资源与市场的紧密连接,有效促进一产向三产延伸、切实增强农产品面向市场的能力[2]。2013年天津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13.03%(包括12个行业的加工产业),与农业产值之比为8.38∶1。食品加工制造业企业个数和总资产分别占农产品加工业的23.45%和47.62%。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占规模企业比重由2011年的9.87%,7.73%分别提高到2013年的12.43%,13.60%[3]。农产品加工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取得以下成绩。
1.1.1 以食品加工制造业为主体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已经形成 天津以地产原料和国内外原料为依托的农产品加工业高速发展,广泛吸引北方地区以及周边国家农产品向本地集聚,蒙牛、伊利、光明、宝迪、众品、雨润、中粮、京粮等大批国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集团落户天津,同时传统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转型发展,有效带动了天津地产农产品加工增值。
1.1.2 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化体系框架全面构建 天津加快发展壮大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提升农产品交易环境,积极引导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推进以“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纪人”多种形式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了国家级、市级、区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组成的产业化体系框架,有效促进农民收入提升。
1.2 以休闲农业发展为引领,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休闲农业将农村生态资源、农业生产资源、生产经营活动等资源加以整合并提升,最大限度地挖掘农业的生活、生态与服务效益,极大拓展了农业的功能,促进城乡要素的相互融合,是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非常重要手段。截至2015年底,天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户达到3 000家,带动农民就业人数28万人,接待游客1 600万人次,实现农副产品及旅游综合收入50亿元,休闲农业已成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实力的重要途径。休闲农业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1.2.1 充分挖掘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休闲内涵 农业生产是休闲农业的基础与核心,休闲农业即是要将传统农业文化、现代生产方式和多样化农产资源加以包装和设计,满足客户群体对绿色生态、安全产品、休闲活动以及精神家园的需求[4]。天津休闲农业发展中,多数园区通过发展高科技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等手段,建设农业生态园、农业新产品展览馆、现代农业博览馆或博物馆等,为游客提供了解农业历史、学习现代农业技术、增长现代农业知识的休闲活动,从而将原先以生产为主要功能的农业园区打造成为休闲农庄、农业科技教育基地、生态农业基地、农业主题公园等,从而有效提升了农业的附加值,促进园区的转型升级。
1.2.2 促进农产品加工、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 休闲农业的兴起,市民走进农村,实地体验、观察农产品的生长环境和生产过程,从而激起强烈的购物欲望,因此精深加工产品、手工创意产品的市场需求十分巨大。天津休闲农业已具备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既包括品种丰富的初级农产品,更包括多种加工农产品、创意手工制品,如葡萄酒、蘑菇酱、木板年画、版画、芦绣等,从而促进农业与加工业及后续的物流业的融合发展。
1.2.3 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促进建筑等行业发展 天津休闲农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紧密结合,在建筑风格和配套设施上既要保持独特的风貌和乡土特色,又要具備现代化设施和完善的功能,同时还要注重低碳节能与环保。目前天津多数休闲乡村、休闲园区都建设了功能齐全的餐饮、住宿和娱乐设施,周边配套了完善的水、电、路、环卫等基础设施,极大带动了建筑建材、新型材料等相关产业发展。
1.2.4 与农村各项服务业高度融合 发展休闲农业还与各类服务性产业密切相关,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5]。近年来,天津休闲农业积极发展节庆会展、健康养老、科技教育、文化创意等产业形态,如每年一度的蓟县渔阳金秋旅游节、沙窝萝卜文化产业节、齐心农事体验节等活动,促进了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
1.3 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关联性强,涉及范围广,并且对新技术、新业态的需求强烈,因此传统的农户个体作为经营主体,很难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以具有规模经营和跨产业经营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主导。“十二五”以来,天津市陆续出台了《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规范化规模化流转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天津市农业经营体系发展[6]。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配套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新型经营主体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中取得的主要成效如下。
1.3.1 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提升,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截至2014年底,全市引导组建了37家村两委班子牵头,全体或大多数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社试点,累计入股土地0.73万hm2,入社农户1.4万余户,累计建成专业大户3 694家、家庭农场2 044家、直接经营土地的农业企业356家,共计引导30万余农户、8.67万hm2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7],从而促进全市现代都市型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大幅提升,为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
1.3.2 农业龙头组织带动能力增强,成为产业融合发展主导力量 截至2014年底,全市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51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0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家,累计建成农民合作社6 694家,形成以“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经纪人”、“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龙头组织带动能力日益增强,产品面向市场能力不断强化,各类新型经营模式不断进入,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导力量。
1.3.3 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强化,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科技、植保、防疫、农机、生产资料供应、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功能逐步强化、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初步建成各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131家,形成了市、区县、乡镇三级一体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实现了对涉农区县、乡镇的全覆盖;设立了8个涉农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基本实现区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全覆盖;研究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和林权抵押贷款意见,组建了天津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而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和支撑。
2 天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融合发展组织规模有待提高
天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所需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依然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带动力弱等诸多不足。截至2014年,全市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只有8家,占4.60%。多数企业销售规模基本维持在3 000万元左右,尚未形成明显的规模优势和集聚带动效应[8]。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普遍存在着初级加工多、精深加工少、产品附加值低的现象,导致产品加工增值转化率低,带动农民增收有限。
2.2 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全市各类产业化组织虽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初步的利益联结关系,但这种利益联结机制仍不够紧密、完善,遇到市场波动,违约现象仍时有发生。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从事休闲农业的企业、农户、合作社等基本上是孤立经营,基于各自优势、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合作缺乏;农产品生产者与加工商、运销商、服务商等产业链的其他主体缺乏实质性深度合作,基本是市场买卖关系,生产者处于被动地位,存在利益冲突,难以实现一体化。
2.3 二、三产业品牌化程度不高
多数产业化组织由于研发资金投入不足、科技人才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以及经营理念观念落后等原因,导致经营产品多为原始农产品或经过简单包装加工后的初级农产品,在精深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等方面需提升档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创汇能力。以省级龙头企业为例,拥有省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57家,仅占企业总数的35.19%[9]。同时商标注册意识、保护意识跟不上,有竞争力的市场品牌不多。
2.4 经营主体融资问题尚待解决
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经营主体由于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及生产基地扩建等,投入巨大,易存在资金缺口;加之农产品原料收购又有明显的季节性,相应带来经营资金使用的季节性,易产生资金短缺。但由于多数农业企业、合作社规模偏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银行信用等级不高,有效抵押物不足,面对企业需求,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这既制约了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也影响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进一步推进。
2.5 新技术、新业态培育尚待加强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创新的技术手段和新型的商业模式,就目前来看,天津专注于各产业内部的技术创新发展较快,但打破产业界限、促进各产业间联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尚不完备,没有形成前瞻性研究。此外,基于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新型产业形态,如“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节庆会展农业、社区支持农业等业态还停留在探索阶段,规模小、效益不明显、管理体制机制欠缺,亟须进一步发展壮大。
3 天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进天津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首先应明确农业的基础和优先地位,通过财政支农、税费优惠、金融支农、抵押担保等手段引导和激励农业及相关联产业各类主体的转型升级,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二、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具体而言,可采取如下措施。
3.1 破除农村二、三产业非农用地障碍,降低准入门槛
一是为了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休闲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农膜回收)、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农业)等重点领域的产业发展,通过村集体内部土地整理获得的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降低非农用地交易成本。二是加大土地整理投入,清理闲置土地,扩大经营性建設用地来源。盘活破产、改制企业用地,鼓励开发荒滩、荒坡、荒地、荒山等未利用地,增加土地储备。三是建议国土部门在未来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时,向农村产业融合型经营主体倾斜,优先考虑圈舍、加工厂房、餐饮、仓存等建设用地。
3.2 推进涉农金融改革和创新,激发投资创业积极性
首先,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科学确定农村土地价值,培育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尽快修改完善一系列现行相关法律,规范土地抵押担保制度,从而缓解产业融合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二是拓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范围,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或贷款担保公司,吸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民间资本、个人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和使用的长期性和连续性。此外,可以在税收和贴息政策上给予优惠,探索产业融合发展的众筹支持机制,与有影响力的众筹平台合作,重点支持社区参与以及弱势群体主导型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股权筹资。
3.3 着力支持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制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标准,对吸纳当地农民就业数量和农民增收达到一定比例时,应给予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相关费用的优惠减免政策。对于设施农业、养殖场等用水用电按农业电价水价给予支持。继续扶持“一村一品”发展,发展产地加工、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并创新流通方式,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业态,从而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和增收[10]。
3.4 加大公共支持力度,加强规划引导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规划一、二、三产业布局,整合统筹已有财政项目向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的产业融合项目倾斜。同时,按照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给予相应的政策补贴或奖励。在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区域加快公共交通、通讯网络、电网改造、垃圾与污水处理、厕所与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对经营者自行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奖补支持。注重当地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农村自然、人文生态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乡村传统文化与技艺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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