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责任落实 建设绿色永兴

2017-05-20 18:01曹鸿飞李铁军
林业与生态 2017年5期
关键词:提质督查造林

曹鸿飞+李铁军

近年来,永兴县紧扣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战略目标,坚持造林、育林、护林“三结合”,坚持抓重点、造亮点、出精品“三并重”,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质量、均量“三量齐升”。

该县以“绿色永兴”建设为统揽,以春季造林绿化为抓手,通过扎实抓好退耕还林、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项目,示范带动全县造林绿化蓬勃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森林生态景观提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生态景观提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验收等工作。去冬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分别组织召开了县五大家领导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等5次,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为推进春季造林工作营造优良的环境。先后制定出台了《永兴县2017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作方案》《永兴县城乡绿化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职责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县相关部门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作责任状,实行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包成林的“四包”责任制,实行“人变递补,责任不变”的工作模式,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责任的落实。

改进造林模式。对“裸露山地”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采取分“标段”承包方式,每标段工程量控制在100万元以内,承包业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从入围企业中确定。合同签订前,承包业主缴纳所中标段项目工程额10%的质量保证金。工程实施管护3年,包苗木自主采购、包整地栽植、包管护成活。工程验收每年1次,即当年和第二年为10月份,第三年为6月份。工程款按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计价后,分3年3次拨付,付款比例分别为50%、20%、 30%。对造林成活率不足60%的不予拨款。由于改进了施工模式,将工程质量与承包方的责权利挂钩,从而确保了重点绿化工程的质量达标。

严格督查考核。实行“四个一”督查机制,即“一月一考核、一点评、一通报、一追责”,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生态文明办加强对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并将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子项目,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年度考核中排名前3名的乡镇和责任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排名倒数后3名的乡镇和责任单位分别处罚3万元、2万元、1萬元。对在县生态文明工作年度考核中取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排名倒数后3名的乡镇,分别按3万元、2万元、1万元进行处罚。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和责任单位按市、县有关规定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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