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2017-05-20 21:45丰子恺
风流一代·经典文摘 2017年1期
关键词:作伴大都会作客

丰子恺

在古人的诗词中,可以看见“归”“乡”“家”“故乡”“故园”“作客”“羁旅”等字屡屡出现,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对于故乡是何等地亲爱、渴望,而对于离乡作客是何等地嫌恶。其例不胜枚举,普通的如: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杜甫)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白居易)

随便拿本《唐诗三百首》来翻翻,已经翻出一打的实例了。以前我曾经说过,古人的诗词集子,几乎没有一页中没有“花”字、“月”字、“酒”字。现在又觉得“乡”字之多也不亚于以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乡”四事。一个人只要能一生雅坐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就得其所哉。

现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欢喜对花邀月饮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乡的家里。不但如此,他们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反而不畅快,因为乡村大都破产了。他们必须离家到大都会里去,对人为的花,邀人造的月,饮舶来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长为人类所爱慕之物;而乡之一字恐不久将为人所忘却。即使不被忘却,其意义也得变更失去了“故乡”的意义,而仅存“乡村破产”的“乡”字的意义。

这变迁原是由于社会状态不同而来。在古昔的农业时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乡的本家里生活。但到了现今的工商业时代,人都离开了破产的乡村而到大都會里去找生活,就无暇记念他们的故乡了。他们的子孙生在这个大都会里,长大后又转到别的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在别的大都会里住家。于他们而言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无所谓的故乡。“到处为家”,在古代是少数的游方僧、侠客之类的事,在现代却变成了都会里职工的行为,故前面所举的那种诗句,现在已渐渐失却鉴赏的价值了。现在都会里的人举头望见明月,低头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间里的小家庭。而青春作伴,现代人看来最好是离乡到都会去。至于因怀乡而垂泪、沾襟、双袖不干,或是春梦夜夜归乡,更是现代的都会之客所梦想不到的事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于此可见一斑。农业时代的生活不可复现。然而大家离乡背井,拥挤到都会里去,又岂是合理的生活?

(孟母摘自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禅外阅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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