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在法国巴黎举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做主旨发言时表示,自2016年5月“营改增”全面平稳推开,中国基本建成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先导意义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王軍介绍称,此次改革,中国在各方认识不尽相同又缺乏国际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形下,大胆尝试并平稳实施了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全面征收增值税。这在国际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王军指出,中国“营改增”的直接效应愈来愈明显、外溢效应愈来愈增大、长远效应愈来愈清晰。“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自2012年1月至2017年2月,中国“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除直接减税效应之外,中国“营改增”还带来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等多重积极效应。
王军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国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做好税率简并以及增值税立法等有关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财税体制改革也将驶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