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玲
摘要:早在2010年,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要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无论是个人还是何种形式的公司,都会遇到税收问题。因此,高职院校的《纳税实务》课程教学应从学生创新创业角度,重新定位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及考核方法。
关键词:创新;创业;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0.089
1目前《纳税实务》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教学目标扁平化
目前高职院校《纳税实务》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有:(1)满足核心专业课教学;(2)满足会计分岗位教学需要;(3)满足学生考取资格证需要;(4)满足技能大赛需要。教学目标决定了学生学习《纳税实务》只是为了考试和比赛,学习动力不足,学习兴趣不高。
1.2教学方法程式化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教学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岗位导向法、项目教学法。所有这些教学方法都是服务于以上四个教学目标的,学生基本能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保障,也能基本满足技能大赛的知识储备。这些教学方法,主要以教师讲解为主,学生以做练习及作业为辅。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课堂沉闷,学生理解困难,教学内容推进困难、考试成绩不理想等。
1.3教学内容模式化
《纳税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基本按照税种的分类进行划分,将全部税种按照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类进行划分,然后根据这些税种分模块或者项目进行教学安排,教学内容没有根据职业能力进行细化,不能体现职业导向。
1.4考核方式不立体
目前考核方法主要有卷面笔试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虽然也能体现学生情况,但无法体现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尤其对那些学习有困难,但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只凭一纸试卷无法真正体现学生的真实水平。有些院校也开设了税收类实训课程,但也是从纳税申报角度进行考核,无法考核学生应用税法知识的实际解决问题能力与综合应用能力,考核过程过于表面化。
1.5教材内容趋同化
当前很多高职类《纳税实务》教材内容雷同,大部分教材还是按照税种进行讲解,章节改项目,例题改任务,形式大于内容。教学内容主要以税收法律和案例为主,有些教材增加了纳税申报内容。有些税种的申报表较多,内容复杂,没有教师指导很难自主学习。
2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高职《纳税实务》课程改革的设想
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纳税实务》课程改革应面向高职院校的职业化导向,服务于学生的职业规划。其基本宗旨应是服务于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即学生无论在校期间创新、创业还是毕业后創业,都能以《纳税实务》这门课程为税收方面的创业指导,今后通过学生充电学习,甚至可以为自己或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2.1改革课程目标
课程改革后的《纳税实务》,其课程目标就是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税收指导。今后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纳税、报税方面的问题,该课程就可以为学生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法。
2.2改革教学内容
打破传统的按照税收分类进行划分的教学内容,将全部的税种进行重新梳理,按照学生创新创业实际需要及工作流程进行划分。学生无论在校期间创业,还是毕业后做职员还是自己创业,总会涉及个人及所开办公司的纳税行为。因此,顺应创新创业的一般性过程,将《纳税实务》课程的内容重新编排,创设教学情境。假设某一位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成为公司员工,设置个人基本信息及在公司的岗位、工作职责等情境,在工作期间取得的各种收入,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因此,先讲解个人所得税的核算与申报。假如该毕业生开始创业,成立公司,根据公司的经济业务,再依次讲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这部分的教学内容可以根据教师设置的情境进行编排,也可以根据课时、学生学情等随机调整,内容灵活机动。
2.3改革教学方法
除了使用常规的教学方法外,《纳税实务》的课程改革,最主要的改革是教学方法的变革。情境化、角色化是课程改革的特色。根据情境编排教学内容,学生进入角色。在个人所得税中,学生以毕业生的身份进行个税的核算与申报;在企业税种的核算与申报中,学生以企业的税务会计身份进行税款的核算与申报。设置情境编排好教学内容后,教师在课前需要针对某些重难点,录制微课或者制作相应的教学课件,也可以制作一些动漫或者漫画。考虑到制作成本及实际条件的限制,教师可以通过网络搜集相关教学资源用于教学。笔者认为,该课程由于难度较大,不适合全部进行翻转教学,可以针对某些难度较低,学生容易理解掌握的内容尝试翻转课堂,学生在课下完成视频及讲义、课件的学习,教师在课堂安排任务,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可以提问教师,发现共性问题,教师进行解答。也可以让个别掌握好的学生自行讲解任务的完成情况。
2.4改革考核方法
课改后应更加注重过程性考核。学生平时对微课、课件等的学习情况,课上任务的完成情况、课上回答问题、课后作业的完成情况是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如果有条件建设慕课平台,课前的学习及课后的作业完成情况可以直接在慕课平台中进行反馈。期末可以通过笔试,或者安排期末任务进行最后的考核,将两项成绩按比例加总合计,得出学生最终的测评成绩。这样的考核方式,一方面可以督促学生在平时多用功,避免考试临时突击,以求及格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激励教师从学生创新创业角度出发,有序整合教学内容,充分体现高职院校的职业化特点。
3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高职《纳税实务》课程改革实施的可行性
3.1学校方面
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行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很多高职院校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予以鼓励和保障,除了开设专门的针对创新创业的培训课程外,具体到每个课程中,高职院校也在大力鼓励教师的课改活动,提倡课程内容与创新创业的有机对接,让学生在今后的创新、创业道路中不仅具有创新的思路、勇于尝试的心态,更要用专业知识充实自己,保障创新创业的顺利进行。另外,创新创业课程改革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学校也应加大经费投入予以支持。
3.2教师方面
高职院校的专任教师都具备专业知识与素质,在完成基本的课程内容方面基本不存在问题。笔者相信大部分教师都更愿意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大胆改革尝试也是很多年轻教师的愿望。倡导创新创业精神,让学生学以致用也是高职院校的教学宗旨。专任教师也基本具备制作微课、课件的能力,如果能取得学校的资金支持,教师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提高,制作的微课、课件水平也会大幅上升。
3.3学生方面
相比本科生,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基础知识较弱,学习能力与学习方法欠缺,对有难度有深度的专业知识有排斥心理,缺乏学习兴趣。会计类专业学生,大部分学生都认为《纳税实务》难懂难学,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多且琐碎,很多学生不愿学也听不懂。如果改变教师上课——学生听讲——期末考试的传统教学方式,将《纳税实务》教学与学生未来的职业经历、创业想法结合起来,让学生体验作为一名普通职员或某公司会计人员,甚至是作为公司老板,都会涉及的税收知识与实务,这样会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结论
基于创新创业导向的《纳税实务》课程改革,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认知规律,也顺应了教师的教学需求。因此有实施的可能,也有必要实施。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学校、教师、学生要同时参与其中,学校为课改提供资金及各种便利条件,教师在课改中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教材、视频、课件等的编写、制作,同时还要学习与创新创业有关的政策、方法等。学生也要改变平时的不良学习习惯,利用各种学习资源自主学习。因此,课程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也不是某一方努力能够完成的事情。创新意味着改变,改革意味着颠覆。相信通过《纳税实务》课程改革,能夠培养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职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少辉.创新创业教育在高职汽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构建[J].价值工程,2017,(4).
[2]蓝雅.创新创业教育课堂教学模式与方法的实践探索[J].人力资源管理,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