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循环经济专业委员会,北京 100037)
循环经济行业2017年发展综述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循环经济专业委员会,北京 100037)
综述了2016年循环经济行业的发展状况,针对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循环经济;再生资源;行业发展
1.1 行业发展环境
2016年7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中提到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循环发展。“十三五”要高举绿色发展大旗,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向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建立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促进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与信息产业、工业服务业、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深度融合。主要从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加强创新、推动区域协同发展、高效安全利用、政策引导五个着力点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2016年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提出,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要素配置,构建产业新体系,拓展发展新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建材工业“由大变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规划中提出加快结构优化、强化协同创新、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融合发展、推进国际合作等五大具体任务,并从绿色建材生产应用、关键材料保障、矿物功能材料发展、协同处置推广、“三品”行动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等六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程。规划提出,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金属矿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积极推广应用矿物功能材料,重点开发基于非金属矿物用于节能防火、填充涂敷、环保治理、储能保温等方面的矿物功能材料。培育壮大矿物功能材料,推进矿物功能材料在土壤改良和环境治理中实用化,建设若干矿物功能材料特色的产业园区,到2020年特色产业园区产值预计达百亿。主要内容包括:以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现代农业、高端装备等需求为牵引,以大企业为主导,加快产业示范,培育特色产业园区。大力推广新技术和产品,围绕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膨润土、海泡石、凹凸棒、石英、云母等优势矿种,加快传统矿物制品升级换代。开展基于大宗尾矿生产矿物功能材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打造尾矿“近零排放”的非金属矿精深加工示范区。建设节能环保用矿物功能材料产业示范项目。结合产业精准扶贫,加大对连片贫困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优势非金属矿资源科学开发的支持力度,打造特色非金属矿产业园区。
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该规划要求,要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
2016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可谓影响深远,不仅是因为其将牵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更为关键的是,其启动及执行,关系到我国至2020年,能否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该规划明确了具体的可再生能源细分领域:我国继续支持在已建成且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用电集中区域规模化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积极鼓励在电力负荷大、工商业基础好的中东部城市和工业区周边,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结合土地综合利用,依托农业种植、渔业养殖、林业栽培等,因地制宜创新各类“光伏+”综合利用商业模式,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融合;创新光伏的分布利用模式,在中东部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人人1千瓦光伏”示范工程,建设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
2016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该规划提出要提升节能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等技术装备的供给水平;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开展节能节水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测和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节能环保市场需求;规范优化市场环境等任务。
2016年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海水利用规模化应用的关键时期,要扩大海水利用应用规模,提升海水利用创新能力。该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十三五”末,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20万吨/日以上。沿海城市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4万吨/日以上。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达到1400亿吨/年以上,海水循环冷却规模达到200万吨/小时以上。新增苦咸水淡化规模达10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装备自主创新率达到80%及以上,自主技术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国际市场占有率提升10%。到2020年,海水利用实现规模化应用,自主海水利用核心技术、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产品系列化,产业链条日趋完备,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政策与机制更加完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该规划明确整体布局,结合沿海地区海水利用产业基础,引导研发、设计、制造、施工、测试、运维等海水利用上下游相关机构集聚发展,形成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基地、企业等统筹联动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撑海水利用规模化应用。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岛、产业园区海水利用规模化应用,推动海水利用技术应用于西部苦咸水地区,促进海水利用走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终形成城市保障、海岛示范、园区率先、行业深化的新格局。
1.2 废橡胶综合利用向智能化发展
2016年全国废橡胶绿色利用信息与技术论坛于10月26~28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召开。中橡协名誉会长范仁德做了题为“关于橡胶工业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的思考”的报告,从向智能化工厂转型,建立废橡胶产业信息、原材料、产品交易网平台,开拓废橡胶国外市场等3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思考。范仁德提到,工业4.0革命的来临,中国在今后10年到20年将是迈向世界强国的关键阶段。在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潮中,传统制造业发展将面临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
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先进国家推行智能制造的经验,组成互联网和制造业的联盟是一个好办法。要根据不同产品,橡胶企业与有实力的互联网企业或高校、科研单位及行业协会,组成若干橡胶产品精益生产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搞好试点,逐步推动整个行业的智能制造。橡胶企业也可由上下游企业组成产业创新联盟,利用互联网,建立制造服务平台,以延伸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改变传统的恶性竞争的销售模式,如工程胎制造服务联盟和平台、输送带制造服务联盟和平台等建设势在必行。新兴产业也有必要创立产业联盟,如集成杜仲种植、提胶、应用。此外,大健康产业链的杜仲产业联盟已运行多年,应进一步完善,建立杜仲产业链平台,充分发挥其交流、合作和市场开发的作用。
1.3 汽车报废行业迎新政利好
2016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发布。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84亿辆,位居全球第二。如此巨量的汽车在接下来的十年里都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报废,这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此背景下,征求意见稿又明确提出将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允许报废车五大总成回收再利用,为行业的爆发创造出空前利好的政策环境。由此,沉沦已久的汽车报废行业有望就势崛起,成为整个汽车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中的“超级明星”,甚至有机构估计:2020年我国报废车辆回收行业规模可望超过2000亿元。
席卷全球的信息技术革命催生出以“互联网+”为线索的新经济形态,传统行业都在“互联网+”的驱动下进行产业、服务以及技术升级的大环境背景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该如何拥抱“互联网+”,值得深思。互联网时代下的市场驱动,将从报废汽车回收以及拆解后的零部件流通两大环节迸发较为广阔的应用空间。
在报废汽车回收环节,建立报废车在线回收平台,为车主提供简单、便捷、高效、全程可视的一站式服务,通过优质的服务体验吸引车主“用脚投票”,从而获得报废汽车车源。目前,由北京市环交所制定的一站式汽车报废平台“报废专家”,是这一领域的“拓荒者”,车主可通过电脑端、手机端、呼叫中心、实体报废大厅以及流动面签等向“报废专家”提供的多种途径报废车辆,并全程掌握报废进程,彻底改写了过去车主“报废无门”或因手续繁冗不愿寻求正规渠道报废的窘境。
在零部件流通环节,可利用现有电子商务平台或建立专门的二手零部件垂直电商平台连接供需方,促进汽车零部件资源的高效流通。目前拆解厂掌握的大量有再利用价值的报废车零部件主要通过线下渠道流通,而电子商务可以打破物理空间限制,扩大流通的范围并提升流通的效率,甚至发展出在线拍卖等新模式,不仅让产业链上下游参与者均从中受益,同时报废汽车零部件的价值也能得到更大地释放。下游零部件价值增长将逆向抬高上游车辆回收价格,促进更多报废汽车流入正规渠道,进一步惠及整条产业链。
此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零部件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海量大数据,若能实现有效分析运用,将会开发出难以估量的潜在价值。
1.4 电子废弃物回收向绿色发展
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5年我国五种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视机、废冰箱、废洗衣机、废空调、废电脑)的回收量约为15,274万台,约合348万吨,同比增长12.5%。但鉴于目前我国大型电器电子消费品市场的迅速增长,其回收再利用仍面临巨大挑战。与大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比,小型电器电子设备例如U盘、手机、电动牙刷等更难取得有效的回收再利用,这与我国目前电子垃圾的主要回收方式密切相关。
2016年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配套《中国制造2025》的《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该《指南》指出,将重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并强调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系列政策的出台,在为电子产业绿色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的同时,也将推动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的发展壮大。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回收渠道的建立,绿色设计理念的融入,将有效减少电子垃圾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使我国电子行业走上真正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2.1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从总体上看,还没有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已有的相关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立法思路尚不清晰:已有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不够协调、有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而没有采纳群众和专家的合理建议,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效评估机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污染防治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2.2 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体制
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建立不易回收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费用机制等,这些都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激励。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回收处理体系及费用机制。政策可操作性差,与相关法规衔接不够,执行成本高,缺乏执行基础。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合理的费用机制尚未建立。一些政策还存在执行走样的问题。
2.3 缺乏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
总体上看,多数企业尚无能力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技术,同时也缺乏了解相关技术信息的渠道。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科学研究作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我国的废物和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虽然已经有了基础,但技术含量低、废旧物资被降级使用,没有发挥循环经济的最佳效应,也没有与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的有效保证有机地结合起来。循环经济的政策和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
2.4 尚未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行动的运行机制
循环经济是一种有利于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及消费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方各部门协调一致。目前,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之间分工和管理职能不明确;有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执行主体消失了,有些主管部门的职能交叉和重叠。再生和循环利用市场秩序混乱,缺乏有效监管。
循环经济涉及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我国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应当结合中国工业化、城市化阶段的特点,用发展的思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资源环境问题。
3.1 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规制度
实行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受发展阶段所限,国家的很多宏观努力在不知不觉中被一个个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微观行为所抵消。根据国外经验,循环经济不可能在传统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自动产生,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借助于立法手段来强行改变企业的行为,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
3.2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布局
引导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阶段,资源消费增长是不可避免的。建设形成以节能、节材、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信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发展给予税收优惠,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把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实施有利于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导向的进出口政策,形成合理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
3.3 通过政策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政府起表率作用,将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的指标纳入指令性的指标,要求各级政府坚决执行;通过采购计划拉动循环经济的需求,引导公众消费绿色产品,以需求拉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1认证企业的产品;办公用品采购有节能标志的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重复使用及废弃后主动回收等。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规范职责范围,在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过程中应遵循成本原则,避免“政策失灵”。
3.4 利用经济手段,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采用市场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OECD国家采用激励机制保护环境的有机延伸。由于OECD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污染者付费”政策,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得到废物产生者的资金补助。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一是我国企业一旦使用了其他企业的废弃物,如工业废渣、粉煤灰等,原来的废物产生者不仅不付费,而且还要向使用者收费,使综合利用企业无利可图;二是我国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有时落实不到企业。这些情况,都应予纠正。
3.5 加大示范工程建设力度,整体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应从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入手,用发展的思路统筹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东南沿海城市,应将发展环境保护产业作为重点;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要将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产业转型的重要内容;西部地区应将生态农业作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示范试点和典型企业的推动和辐射作用。继续推进清洁生产示范试点计划的实施。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在行业层面上,当前应抓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的行业,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先行启动,积累经验,循序渐进。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特别是新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从规划、设计到整个实施过程中,都要考虑资源利用的耦合和循环利用以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抓紧推动全国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的工作,推进循环经济的区域发展。
4.1 绿色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为了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国家在政策、法律法规方面仍将继续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化,水、大气、土壤治理产业、节能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工程、智慧环保等相关产业的互动将进一步提升。环境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绿色金融模式、PPP融资模式、新型绿色智库等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发展将得到进一步普及。届时,公民绿色发展意识和公众环保参与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4.2 模式创新极具发展空间
模式创新将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而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将为一些环境服务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方向。未来,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业的模式创新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如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资源循环中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大力推动“互联网+”与生活垃圾收运、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共生和再制造等的深度融合,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打破信息不对称格局,可以加速传统资源循环服务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健康持续发展。
4.3 绿色金融继续迎风生长
随着国内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的明晰化,未来几年将迎来绿色金融发展的黄金时期。绿色债券的推出不仅顺应了政策和经济的发展需要,也能提升银行中长期项目放贷能力,体现了金融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建成系统、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通过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几倍乃至十几倍的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及我国产业结构全面改革升级。
Development Report on Circular Economy Industry in 2017
(Professional Committee of Circular Economy of CAEPI, Beijing 100037, China)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ircular economy industry in 2016 and puts forward th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main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circular economy; recycling resource; industry development
X324
A
1006-5377(2017)04-0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