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司法局龙津街道司法所

2017-05-17 02:54万江东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司法局龙津街道司法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8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纠纷司法

文 万江东[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司法局龙津街道司法所]

司法所工作人员进学校举办法治讲座

峨岭镇地处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城区中心地带,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辖23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98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26所中小学,总面积82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近10万人。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司法局龙津街道司法所创新方法,扎实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局,按照“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化一方纠纷,保一方平安”的总体思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内部管理,创规范化司法所

工作规范化是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质量保证。几年来,龙津街道司法所从抓内部管理建设入手,不断强化措施,逐渐使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大投入,办公设施规范化。一是办公场所规范。峨岭镇党委、政府安排了一栋五层面积为24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司法所办公用房,分别设有司法所办公室、人民调解庭、电脑资料室、所长室、副所长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档案室。二是办公用品规范。司法所各室新置了统一的办公桌椅、饮水机、空调、档案盒和文件夹,为电脑资料室新置了五台电脑和资料柜。三是资料规范。从司法所成立至今的资料都被重新整理分类归档,整齐化一的贴上标签,摆放规范有序。

(二)健全机构,工作网络规范化。一是工作人员配置到位。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有4名公益岗位人员。二是工作机构配置到位。全镇23个行政村、3个社区和20个网格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而建立健全了机构网络,有效地开展工作。

接待群众来访

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三)完善制度,工作内容规范化。一是完善了例会制。司法所每月按时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管辖区域的社会治安、纠纷调解、隐患排查等工作,然后有的放矢地进行工作指导和开展工作。二是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司法所与各村、各社区和网格都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事件20分钟内上报有关领导和司法所。司法所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村各社区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指导处理。三是完善了下乡制。司法所要求工作人员每月下乡不能少于16天,同时必须深入村组农户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遗留问题。2014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起,调解成功率达99%。2004年,被铜仁地委行署评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调委会”。2012年,被贵州省司法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抓队伍建设,筑牢战斗堡垒

基层司法所直接服务人民群众,责任重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直接影响着工作的开展。龙津街道司法所以队伍建设为推手,将司法所打造成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一是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心。二是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做一名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的人民勤务员。三是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爱岗敬业。

(二)加强学习培训工作。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训导

一是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三级举办的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理论水平。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月司法所都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三是积极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目前司法所已有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抓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群众

(一)广泛宣传,营造普法工作氛围。一是通过墙报、宣传栏、法治教育课以及书写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开展“依法治家”与“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相结合,为在全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奠定群众基础。三是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层层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广泛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对群众的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教育,让创建“平安X”工作家喻户晓,促进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四是为中小学上法治教育课,举办违法违纪学生帮教班24期,挽救失足青少年520人,建立违法违纪学生帮教档案76件,组织学校与学生签订《告别不文明行为三十条》责任书14800份,组织学生认识毒品危害并书写毒品问题心得体会5800份,正确引导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学会抵制不良习气,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龙津街道司法所多次被地、县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11年5月,被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贵州省2006—2010年先进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营造人文关怀氛围。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好“监管、监控”工作,防止重新犯罪,把防止反复、预防和减少犯罪作为工作核心。一是司法所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消除社会上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偏见和就业歧视,鼓励用人单位录用合格的刑满释放人员;二是动员工地、企业接受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三是引导扶持其从事个体经营行业,由社保所积极协调,给予政策优惠照顾,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四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定期走访,落实帮教责任人,制定帮教方案,主动了解和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不漏管、不失控。目前,峨岭镇辖区内在册3年内管理刑满释放人员174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均得到妥善安置,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以人为本,正确引导,有效管控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防控”为工作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走访,及时了解各项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充分发挥自身技能。一是司法所与责任人签订帮教协议书(责任书);二是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三是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等;四是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适时进行心理疏导,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五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和信息反馈,使司法所能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平时的思想状况,做到生活关心到位,思想教育从严;六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对其进行跟踪监督。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能自觉接受监管,重树对生活的信心。

(四)培养“法律明白人”,推行“信访代理制”。一是培养“法律明白人”,造就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农民学法用法典型。通过“法律明白人”一小片,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在农村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行“信访代理制”工作,明确了信访代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信访代理制是信访人对相关组织、部门或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时,可以委托信访代理人代为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的一种制度。信访代理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建立了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五)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筑牢“第一道防线”。城镇建设扩容,土地征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为契机,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民调基础,对《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四是加大对全镇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关注群众思想动态。五是继续建立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隐患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了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的社会稳定。六是强化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合理的诉求,通过“信访代理”渠道实现,并做到特事特办,对缠访、闹访人员,进行正面教育和耐心疏导,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在调解工作中,按照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原则,司法所非常重视对纠纷的防范工作,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及时平息事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讲法律,讲道理,是非分明,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依法调解的原则。司法所在每个纠纷案件中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几年来,龙津街道司法所立足于提高干部素质,着眼于各项工作规范化,着力于司法所职能职责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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