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洁平
摘要: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社会的发展促使大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授和研究知识的大学担负起了学术研究的责任。如何处理好大学基本学术价值与其社会责任的关系,引发了学者们的思考。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的《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一书体现了这样的思考,这些思考对我国大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大学;基本学术价值;社会责任
象牙塔被用来比喻与世隔绝的梦幻境地。大学是孕育新知识、新思想的地方,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二战前,大多数美国大学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培养思想戒律、信仰虔诚和受严格管理的大学生。此时的大学是一个封闭的机构。对个人而言,大学文凭和学位也并非生存的必需品。然而二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学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时大学的发展不仅仅依赖学校管理者的决策,企业和政府也成了重要的影响因素。大学在各方面合力的作用下得到不断的发展,同时这些力量让大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力量的介入,使大学在选择学生、聘用教学人员、制订大学课程计划以及开展课题研究方面的自由受到影响,原有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学术中立受到了威胁。大学不仅要在满足公众需求和维护学院研究利益之间达成一致,还要解决政府和大学之间如何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问题,以便高等教育事业能够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面对这些挑战,哈佛大学校长德里克·博克对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进行深入思考,试图处理好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及其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及其社会职责的真正本质。
一、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
在德里克·博克看来,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对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进行了解。他认为,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主要包括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学术中立。这是大学对社会需求做出集体性反应的限制性条件。
1.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能吸引最具才华和创造力的人才,并保证他们的工作免受约束和外界干扰。因为大学不仅仅是教书育人的机构,还是研究机构,把教育和研究相结合是大学的特殊功能。社会的发展使大学既要维护学术自由,又要履行社会责任;既要维持教授治校,又要服从政府引导。尽管如此,政府仍给予大学较大的自由空间,以维护其学术自由。当然,学术自由也不是毫无条件的。大学教师在学术自由的背景下,应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大学的职能是选择那些最能胜任教学和学术研究任务的人,如果他们能够遵守捍卫学术机构利益和安全的基本行为准则,大学就应该将他们选入教师队伍,因为学校聘用他们就是为了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至于评判那些违反社会准则的人的工作则是另一件事情,这项工作应该由政府来完成,因为政府更有资格正确地履行此项职能。因此,博克主张应在学术自由和教师责任之间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
2.大学自治
在博克看来,大学自治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教育的进步取决于不断地推行实践,它是由许多私立学院和大学经过无数次成功或失败的尝试来完成的。这些学校需要拥有改革、创新的自由权利,同时也需要足够的独立性去丰富高等教育,以满足能力、志向和兴趣各异的学生的需要。同时,大学自治和竞争使美国大学更具进取精神和多元发展的趋向,更加适应社会的需求。当然,学术自由并非意味着教师在教学上有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我们在呼吁学术自由权的同时,不能否认政府制定相应条例的必要性。学校因为能力问题和财政压力可能会提供无价值的教学内容。教授或行政管理者因为粗心大意、判断错误或公然歧视、偏见的行为,可能是缺乏公正性的。
3.学术中立
随着多元化大学的出现,为社会提供服务成了美国大学的新职能。外界因素对大学教师、学生、课程和研究产生了越来越显著的影响。不同的学者对大学向社会提供服务这一职能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传统主义者认为大学应该远离社会,把自己关在学校围墙之内。而持新观点的人则认为大学应该“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审时度势,积极主动地满足国家与社会的需要。博克认为,大学既要满足社会的需要,又要保持学术中立。大学一方面要反馈社会,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又要维护自身的独立性。在同政府的关系方面,博克认为,大学可以争取政府的认可并与其合作,政府也可以通过一些调控措施对大学进行管制。
二、大学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科學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福音,然而,也给人类带来了忧虑和痛苦。20世纪70年代以来,科学研究的副作用日益显现,例如DNA研究、种族差异研究等都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博克认为大学虽然不能完全承担现代科学成果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但是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应该承当起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科学研究成果给社会带来的消极作用。在博克看来,科学家、政府、大学等不同的主体应该承担起不同的责任。
1.科学家的责任
博克认为知识是中立的,科学家们应审视自己研究的社会责任,在开展实验时不能危及他人的利益。即使是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中首先取得新发现,这种责任也不能被忽视。研究者还必须小心谨慎地选择研究方法。为了避免其科学成果被滥用,大学需要制订让研究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遵守的预防措施。
2.政府的责任
博克认为,政府应该敦促学者意识到自身的研究需担负社会责任。政府有必要对大学进行适当约束以维护公众的利益。在接受政府的约束的同时,大学要采取措施,以免对科学研究产生负面作用。
3.大学的作用
现代科学研究已成为一项集体性的活动。科学研究不能仅凭研究者的个人探索、政府的巨大投资和一贯支持。大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能逃避责任,应该为其研究成果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负责。首先,大学应该在管理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必须尽力保证政府规定的严格执行;必须依据现行规定建立道德评估委员会;必须遵守安全规则;必须实行检查制度;必须制订审计程序,确保政府研究经费支出与相应的拨款条件或合同相符合。其次,大学还应该关心基本学术价值观问题。大学应该坚持基本学术原则,并以此为标准来管理本校的科学研究。但是,博克指出,大学管理者对科学研究的监督作用是有限的。大学的校长和院长犹如在一条狭窄的小路上行走,必须格外谨慎。
三、启示
在现今社会中,大学基本学术价值与社会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其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基本学术价值陷入了困境。现代大学无法完全脱离社会关系。如若坚持完全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学术中立,轻则影响社会力量,重则阻碍社会发展;如若只强调大学的社会责任,大学对政府和社会不断妥协,则必然导致学术基本价值的损害。
兩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在坚持基本学术价值的基础上,大学通过学术活动促进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履行对社会的责任,这样大学才能时时为社会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大学基本学术价值的实现需要学术责任的约束。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学术中立并不意味着拥有绝对的自由就能促进大学自身的发展。当基本学术价值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和规范,当大学承担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时,大学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学术中立可以获得保证。
近年来,我国大学积极、主动地承担了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如何在积极为社会服务的同时,又能坚持基本的学术价值,是我国大学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大学关于基本学术价值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我国现代大学的建设完全是在“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特殊背景下进行的。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大学在维护自身基本学术价值的方面显得比较被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的学术权力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向认识论主导下的学者权力让步。高等学校在研究和管理上有自主权,但高教体系适应社会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如何合理处理大学的权利与社会责任是一项重要问题。要想处理好这一问题,不仅必须遵循高等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尊重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保证大学自身的权益;还要正确认识社会对大学发展所起的作用,积极为社会提供服务,促进社会的发展。
就大学而言,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两方面的努力。首先,要坚持大学的基本学术价值。这有利于学者追求真理,形成各种先进的思想和成果。坚持基本学术价值对人类的发展和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大学要坚持学术基本价值。其次,要对行政权力进行适当的限制。目前学术基本价值受到行政权力的挑战。行政权力高于学术权力是当前我国大学基本学术权力受到的最大挑战。所以,大学的行政权力需要得到合理的限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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