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肖 松
“老年代步车” 为何在城市如此任性
■ 本刊记者 肖 松
2016年11月21日早晨,在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历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一辆二轮电动车停在斑马线上等待由西向东过马路。这时,一辆红色的老年代步车在电动车后停了下来。车还没停稳,驾车的老人就开始摁喇叭,催促前方的电动车主赶快走,“小伙子,别挡道赶紧走啊!”老人不停地催促着。“红灯,你没看见是红灯嘛!”骑电动车的是个小伙,被老人催得心烦,不耐烦地指了指信号灯,可是老人却不在乎,提出让小伙子往一边挪,“你不走我走。”小伙无奈地往一旁挪了挪车,老年代步车随即从旁驶过,闯红灯到了马路对面,在小伙不屑的眼光中向东驶去。
如今在很多城市,经常能看到“老年代步车”。从以前的三轮,变成了现在的四轮;从双开门,变成了四开门;从四面透风,变成了冷暖空调;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已经与小汽车几乎无异。近年来,这种非法生产、销售、上路的低速四轮电动车在大街上呈泛滥趋势。而购买使用这种电动车,既不需要上牌照、买保险,也不需要考驾照,加上容易上手、价格低廉等原因,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由于处于监管真空,老年代步车正成为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前不久,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广青路上,一辆白色的老年代步车掉进路边沟里,车头受损。驾驶代步车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说自己一个不留神将一名村民撞进了沟里。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可还是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由于老人的疲劳驾驶,被撞入沟中的李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就在老年代步车数量增多的同时,全国各地老年代步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节节攀升,一幕幕惨剧相继上演!记者了解到,仅在淄博市,代步车数量已经超过20万辆,据当地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以来,淄博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代步车辆达到6000余起,致100余人死亡,3000多人受伤。
老年代步车,这种从原本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的四轮电动车,如今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存在。严格意义上讲,老年电动代步车适用人群应该是残疾人及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但近年来市面上却出现了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老年代步车,这种车规格已经堪比小型汽车尺寸,与小汽车外形无异,有些还配有空调、真皮坐椅、倒车影像等豪华配置。很多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也不是老年人,经常可以看到年轻人也同样开着这种老年代步车。如果说它便利,便利之中却含有无穷的安全隐患。
4月10日,记者到陕西省榆林市去采访。在该市榆阳区人民路与文化路的十字路口统计发现,短短30分钟内,就有6辆老年代步车通过,驾驶者中有老年人也有年轻人。记者和50多岁的车主李先生攀谈,他说,自己的这辆老年代步车是去年夏天买的,平时主要在市区跑,开着接送孙子上下学。“用起来挺方便的,能遮风挡雨,除了充电花点电费,平时也挺省钱的。”李先生对自己的爱车赞不绝口,当记者询问他知不知道这样的车很多本身就不合格时,李先生说,他也知道这车不正规,主要是图方便,尽管自己没有驾照,但开了一年下来,现在技术还可以,平时小心着开应该没啥问题,平时交警看见也不查。
33岁的贺女士也是一位老年代步车的车主。她称,自己的车是最近刚买的。主要用于上下班,买之前还纠结了好一阵子,怕开个这样的车被同事笑话,但现在自己也想开了,“同事们都说我这车挺好,不害怕交通违法,没车牌号也没人管,停车也方便。”贺女士说,但自己最担心的还是这车不太安全,没有气囊也不经撞,“万一出点事就麻烦了。”
对于出没于道路上的老年代步车,很多机动车车主也很无奈。“老年代步车我在路上经常见,驾驶人大多不是老人就是女司机,他们大多都没有驾驶证,也不太懂交通规则,经常在机动车道上想咋走就咋走,我每次见了老年代步车都敬而远之。”市民王先生说,老年代步车的驾驶者没驾照,车本身质量也一般,还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常不好处理。
▲ 老年代步车刹车不灵,导致撞车。
用户们都说好,那么,榆林的老年代步车市场究竟如何?据了解,目前榆林市区共有10多家店铺销售电动汽车,有比德文、丽驰、御捷、陆地方舟等10多个品牌,价格从一两万元到五六万元不等,其中大多数是充电的。有些商家每年能销售300多台,有些商家一年销售几十台。记者近日走访榆林城区多个电动汽车专卖店,发现购买老年代步车的人络绎不绝,市场相当不错。
在兴榆路火车站广场对面,一家电动车商家既销售正规的某品牌新能源车,也销售不正规的老年代步车。店主介绍称,目前店里的新能源车售价在4—6万元之间,老年代步车售价在2—4万元。“新能源车价格稍贵,但是可以上牌照,买保险,也需要驾照。老年代步车便宜,不需要驾照,不用上牌、买保险。相比而言,还是老年代步车更受欢迎,卖出去的更多。很多人来买车并不关心正规不正规,首先因为价格和后续费用差距较大;其次是就算不正规,交警也不管,随便开,不上牌子反而方便,不用担心交通违法。”该店主介绍称,今年以来,店里的新能源车销量也在增长,主要客户是年轻人,因为相比老年代步车,正规车辆安全系数高,车速也能达到100公里/小时以上。目前,他们店里的老年代步车一部分流向榆林城区,还有很大一部分被周边县区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买走。
在文化路一电动汽车专卖店,店面门口停放着八九辆老年代步车,两座、四座的都有。“这款是高配,有空调冬暖夏凉,是目前销量最好的电动汽车,家里老人去公园、接送孩子都很方便,想停哪儿就停哪儿。”销售人员说,这款车型售价在3万多元,最高车速每小时50公里,续航里程100多公里;还有一种油电混合型的,可以加汽油来带动发电机,续航里程能更长一些,价格也稍贵一些。
随后,记者还走访了人民西路、兴榆路北段等多家电动汽车经销商,发现目前榆林市场上的老年代步车价格相差较大,质量也千差万别。一些品牌的车做工外观看还行,但坐进车内就能闻到十分明显的刺鼻异味。一些品牌做工就非常差,车门都没法关严实,更不敢想象发生事故后会出现什么情况。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商家均在推销时着重强调,他们的老年代步车不用上牌,不用买保险,不用考驾照,无形中就省了一大笔钱。此外,也不怕交通违法,不会被开罚单。记者询问,开这样的车万一交警查怎么办,商家几乎口径统一地解释称,老年代步车是充电的,属于新能源车,受到国家支持,而且这些车最高时速都不超过50公里,不属于机动车,所以交警不会查。卖了这么多年,就没见有人管过,可以放心随便开。
▲ 一辆老年代步车和大货车相撞,大火烧死了老人。
老年代步车是不是如商家所说,是新能源汽车,还得到国家支持呢?答案是否定的。
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其中已经明确强调“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曾表示,低速电动汽车属于“迟早将被淘汰的违法产品”。据了解,绝大多数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也没有收录在工信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属于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的“三非产品”。所以老年代步车无法上牌照、上保险,而由于老年代步车本不具备上路条件,交管部门也无法给驾驶员发放驾驶证。
一些厂商以“不用驾照、不用上牌”来吸引顾客,实际上正从侧面说明这种车上路的不合法性,以及潜在的危险。正是由于“不用驾照、不用上牌”,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对这些车往往处于监管“失灵”状态。这正是市民普遍反映的,老年代步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原因。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使用者逃逸也会给交管部门的追责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事故发生对使用者本人造成的伤害也很难得到有效赔付。
业内人士介绍,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同时,想让老年代步车像汽车一样快,一样方便,却又不想受汽车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规定等限制,这是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的普遍心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只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涉及最高时速、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最早出现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但如今市场上充斥的老年代步车,时速轻易就可以达到50公里,车重也超过40公斤,参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标准,老年代步车在车速、尺寸、重量等方面都超出非机动车标准,属于不合法的机动车。
去年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目前80%的电动自行车都存在“超标”问题,主要表现为车速快、产品质量差,电动三轮、四轮车实属于机动车。张茅表示,电动自行车与老年代步车管理当中存在诸多难点,包括部分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上路及销售,但部分城市却仍在鼓励。同时,十几年来我国没有出台修订后的新标准,现有标准滞后于市场的发展。
老年代步车乱象丛生,但监管却面临尴尬。4月5日,榆林市交警支队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由于陕西省和榆林市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交警部门治理老年代步车面临无法可依的现状。
“对于老年代步车闯红灯、违法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发现肯定会制止,但对于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目前没办法管。”榆林市交警支队交管科一名工作人员说,榆林近年也发生过涉及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会将出事的老年代步车送去检验,按照相关标准判定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然后再依法处理。
事实上,社会上监管治理老年代步车的呼声一直没有停过,相关部门也在逐步推动此项工作。去年12月19日,公安部指出,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对违法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实行治安登记管理,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得违规生产、使用和上路行驶。对非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问题突出的省份,将提请国务院约谈督办。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非法产品,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迅速整改源头安全隐患,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24日,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关于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要制定一个新标准和检测条件,重点突出安全性要求。制定标准以后,就要加强监管,各行其道,按机动车的标准,必须到公安部门上牌照,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执照,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安全。
对于野蛮生长的老年代步车,江苏省南京市在全国率先打响监管“第一枪”。2017年3月1日起,南京市对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说“不”,对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按照“车辆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进行查扣,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交管部门对于销售方面也将严打,要求全市82家销售点不得销售老年代步车。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也加大力度查处“老年代步车”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可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山东省淄博市出台政策,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划定区域内老年代步车禁行。河南省商丘市出台政策对在划定区域内行驶的老年代步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老年代步车只有安装统一编号的标识牌,领取登记证后,才能在市区划定区域内行驶;驾驶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十多个城市出台类似措施规范老年代步车。
记者注意到,国家层面也在研究这一问题的解决,2016年4月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四轮老年代步车归为“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并规定了相应的技术条件和参数标准。10月13日,国务院也对《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36号建议的答复》发布批复意见,对低速电动车产业作出“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意见。业内人士分析,上述批复意见释放了一个信号,明确了政府对老年代步车行业的重视,未来很可能会有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定出台。
中国消费者协会最近也发出警示:打着助残、助老名义出现的代步车,已是全国性的消费维权问题,代步车这个“四不像”的怪胎不能成为“三不管”的法外产品。目前,中消协已经展开对代步车市场情况、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社会管理等多角度的调查及维权工作,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尽早消除隐患。
毫无疑问,老龄化时代到来,老年人对便利出行需求越来越强烈,但老年代步车需要一个合法的出口。老年代步车标准的制定已经在路上,尽管未来的落地还存在一定难度,但却是势在必行,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才能将这一新兴市场做到合理化、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