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迪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4-000-01
摘 要 随着现代管理技术的不断更新,传统税收管理理念已不再适应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形势和变化的需要。加强税收管理,实现高效征管,必须运用先进的管理科学思想,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构筑高效征管的平台,达到税收遵从度高,征纳成本低,征管质量好,纳税人满意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 税收管理 理念 信息化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着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的转变。现就如何加强税收管理问题谈几点建议。
一、转变传统理念,改变陈旧模式
我国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模式很陈旧,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和发展。税收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制订了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指挥与服从管理的关系,是一种传统的“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这种传统税收管理理念是一种任务统帅下的陈旧理念,其直接后果是纳税人与税收管理者形成一种对立甚至敌对的态度,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纳关系和纳税人的纳稅遵从度,从而造成了大量的逃漏税和税收流失,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因此,必须对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从根本上加以转变。其转变方式有:(1)从传统的征税人,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居高临下的纵向管理,转向征税人对纳税人的横向平等的现代人本管理;(2)从传统的权威管理和服从管理,转向现代的和谐管理和服务管理;(3)从传统封闭式的以税收计划和税收任务为中心的管理,转向全面开放的以依法治税为宗旨的现代税收管理;(4)从传统的人治管理、目标管理、承包管理,转向现代系统管理、综合管理、有效管理和法治管理。只有改变陈旧的管理模式,才能加强和提高税收管理效益。
二、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管理信息化
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可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可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还可以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完善税源信息,共享沟通机制
首先要夯实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基础。税收征纳系统的信息化既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所有办税事项的信息化,也包括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所有征收管理事项的信息化,以及日常行政管理和社会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化。从税收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应充分运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努力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大力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推进完善财税库银联网和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及时采集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的第三方信息;探索建立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提升跨地区税源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税源控管的信息化优势。不断提升征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税收征管工作夯实数据基础,推进信息管税目标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健全税务机关同其他执法机关及社会组织之间协同配合的机制,尽快建立起由公检法、银行等部门构成的协税护税网络。
四、分类管理,解决初始管理薄弱问题
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针对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后,在税源管理上出现的管户与管事、管税相脱节等管理环节薄弱问题,不少基层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和类型的不同,在申报纳税、查管分离的前提下,推行专管员、联络员和驻厂员划片监管、驻厂管理等直接深入纳税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强管理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另外,不少税务机关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之下,按照属地原则在基层再设专司税源户管理的机构,以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的做法,事实上也是一种分类管理的形式。分类管理作为对传统专管员管理制度的否定之否定,不仅适应了实际需要,而且是对新的征管模式的完善。因此税务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分类管理,以加大对税源管理的力度,把弱化的管理再强化起来。
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一项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的鲜活实践,不仅需要税收理论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从理论上进行研讨,更需要在第一线从事税收实际工作的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进行研讨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