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一一
在好莱坞比佛利山庄的酒馆里,关于詹姆斯·弗兰科的八卦通常是这么聊的:“你说一个演员又写剧本又当导演,还跑去出书、学画画、做艺术展、拿五六个艺术学位,这得有多爱装?”“对,还拍一堆同性恋电影!哎,他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出柜啊?!”
是啊,谁叫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同性恋气质的异性恋”呢?当然无可否认的是,他也是“最有异性恋气质的同性恋”,他曾半开玩笑地在访谈中说,“我可能是个Gay”。因为,他一大堆“同性恋”作品让人对他的“性向”困惑不已,也让他“男女通吃”,持续风靡。
早期的他主打帅哥脸、中期独立电影与商业大片穿插着拍、后来热衷于自编自导自演的詹姆斯·弗兰科,多次被外媒称为“下一个安迪·沃霍尔”,艺术才是他的终极目标。
对他来说没有体息这回事,睡觉更像是浪费时间。他是明星,是演员,更是制片人,导演,编剧,作家,画家——或者一言以蔽之,一个艺术家。
就像孙悟空上身,不知疲累。他抓住时机发展各方面的才华让自己成为焦点,同时也将自己置于风暴的中心,但是他显得毫不在乎。“如果我能同时做许多事隋又能把他们做好,为什么人们要质疑这一切呢?”
对于演戏,他走上舞台纯属偶然:高中时,为了避免女友演戏时亲别的“舞台小生”,他想,“我去拿到这个角色不就完了?”从而跑上了舞台。试想一下,一个能获得学校“最佳笑容奖”的小正太,怎能不火?所以尽管相识于斯坦福大学的父母给了他把数学学得极好的高智商DNA,他还是选择了更引人注目的演艺事业,甚至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学业未完,—九九九年前后,他就迫不及待地在后来风靡的美剧《呆子与怪胎》里当上了专职演员。
到了零一年,在传记电影《詹姆斯·也恩》中他成功复制美国上世纪50年代的文化偶像、著名演员詹姆斯·迪恩,获得他人生中第一个金球奖最佳男主角。“那几年的确太拿自己当回事儿了”,弗兰科挠挠头,供认不讳,“我知道自己那会儿很难相处,一部分原因可能就是:当时演戏就是我的唯一专业,所以我给自己施加了很多压力,还经常越权去管一些演员不应该管的事儿,比如试图去导演自己的戏份神马的,嘿,好像我能比导演拍得更好似的。”
那些年,无论从演技还是知名度,他都是好莱坞预备影帝的不二人选,但功利和虚名对他来说,都是浮云。从传说中深隋款款的王子,到逃避家庭的流浪毒瘾患者,从试图逃脱自己命运,在生活底层挣扎的男妓,到不屈不挠的登山家……他游走于商业大片与独立艺术电影之间,熟练的驾驭着各种类型各种形象的角色。
他的第一个突破性角色是电视系列剧《怪胎与书呆》里的丹尼尔。虽然这部剧只播出了短短一季就被砍掉,但是他却成了无数cult剧迷心中念念不忘的经典,还让弗兰科结识了好友塞斯·罗根与制片人贾德·阿怕图。三人之后合作的《菠萝快车》,成为大麻喜剧的经典之作。而他在传纪片《詹姆斯·迪恩》中的出色表演,则为他赢得了一座金球奖。当时的许多杂志纷纷称他为“当代的詹姆斯·迪恩”,甚至夸张地说:我们终于知道了迪恩的灵魂去了何处,他附在了詹姆斯·弗兰科的身上。
不过詹姆斯·弗兰科在人民群众中最有知名度的角色,则应该是《蜘蛛侠》系列中的小绿魔了。
于是在拍摄这些他本人曾经直言不讳“糟糕透顶”的商业片之外,弗兰科也开始更多的往文艺片以及边缘小制作发展。他的事业大爆发始于零八年:他生动地演绎了《菠萝快车》里的古怪小毒贩萨尔,以及《米尔克》里严肃的社会活动家斯科特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角色,都深受好评。还在《美食、祈祷和恋爱》以及《约会之夜》等电影中出演配角,博取了更多层面观众的关心和爱护。
“局外人看我过得不错,但我其实不开心,因为我打开世界的方式,只有演戏这一个渠道。”零六年,他决定重新扎回校园,找点乐子,也积蓄能量,“作为一个演员,你控制不了最后的电影成品,而当你想展开手脚大干一场时,又明显力不从心。我觉得我不该纠结于此,应该去接触更多元更有意思的新鲜玩意儿。”于是这一去,至今便是七年。
他好像“一发而不可收拾”,中了读书的瘾。他已经拿到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以及布鲁克林大学的硕士学位,如今他正就读于罗德岛艺术学院的数码媒体专业,并且继续在为耶魯大学的英语博士学位奋斗,而且他还即将开始修习休斯顿大学创意写作专业的博士课程——要知道他可是从四百个候选人中脱颖而出的,而这个课程只残酷地录取二十位学生。
在UCLA的时候,弗兰科就读的就是文学专业,而他的作家之旅也是从那里开始起步的。在《君子》等杂志上发表了一些短篇之后,他在2010年出版了自己的故事集《Palo Alto》。这本以他家乡命名的书讲述了在九十年代的Palo Alto一系列关于叛逆期青少年的故事。与他的诸多电影一样,这本灵感源于他自己少年时期生活小说里充满了粗口,暴力,毒品,性与挣扎。
说到导演,这应该可以说是弗兰科比起演员,更想做的事。他觉得这充满了自由和创造力。他的第一部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是2005年的《fools gold》,不过他做为导演真正开始引人注目,还要算2007年的《艰难时世》(Good Time Max)。这部讲述了两个同样聪慧过人兄弟如何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的电影,在翠贝卡电影节上进行了首映,并让人们开始注意到他的导演事业。
弗兰科所拍摄的电影,从短片到全长电影,从纪录片、故事片到传记片,无一例外都是小制作。因为他觉得,作为导演(一般他也同时是电影的编剧与制片人)的最大好处,便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拍摄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电影,而不用去担心经费、营销这些商业市场问题。而小片正是他负担得起也能真正传达他内心想法和思维的方式,相当于为自己的思想和心灵搭建了一座舞台。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希望这些电影能够给人们以艺术上的启发,而不用考虑更多的其他问题。
摄影对于弗兰科也不仅仅是玩票而已。前面提到的弗兰科的艺术展中,就有他亲自拍摄的照片,而今年Elle杂志上一组大片,便是他用佳能1972年生产的8毫米胶片机中的顶级机器,auto zoom 814拍摄的。而与他的小说或者电影走的“重口味路线”不同,他的摄影作品风格意外的颇为清新自然,也不知道他是否受到了哪位摄影师好友的影响(还好不是泰瑞·理查德森)。虽然有评论家批评他的胶片人像毫无创新,但是大部分人对他的这组照片还是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他会画画这件事早就不是一个秘密了。绘画—直是詹姆斯最大的兴趣之一。还在上高中的时候,他就爱上了画画。他说作画是他宣泄压力的出口,表演的时候你需要与别人合作,而画画的时候你却可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在06年,他的画第一次在洛杉矶的Glu画廊公开展出,而2011年,他的第一个个人艺术展则在柏林举行。同年,他还在纽约举行了名为“The Dangerous Book Four Boys”的艺术展,当然里面除了他的画作之外还有摄影作品以及短片。纽约时报的记者Roberta Smim将之称为“令人困惑的不知所云的作品的混合,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很有意思”,她还承认这让她重新思考了自己在艺术方面的偏见。
弗兰科本人曾经说过“主持从来不在我想干的事隋列表上”。虽然他曾经两次主持《周六夜现场》,并在其中以无下限的爆笑表演颇受好评(他在节目里不仅与男卡司舌吻,甚至还亲了一棵树),但这毕竟与真正的主持相去甚远。因此在接到主持83届奥斯卡颁奖礼的邀请时,勇于挑战的他的第一反应便是“我怎么能够拒绝呢”。对于他本人来说,两年前与塞斯·罗根一起出席奥斯卡的经历可以说是相当成功的,因此他对这次主持也是充满了自信。
这是在他未成立家庭时,他试图在不算长的人生中完成自己想做的一切。
正如他自己所说,明星只是他一张惯常的面对好莱坞花花世界的面具,而隐藏在这张面具之下的,则是一颗对于自己的爱好永远孜孜不倦追求的文艺青年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