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猫
我一直梦想在闹市中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只有一把钥匙,放在我那件BF黑色棉衣的口袋里。我不会轻易允许任何一个人走进我的房间,就算我爱他。我爱的太多了——旧报纸旧杂志不扔;枯掉的玫瑰还抱在怀里;阳台上喝空的啤酒瓶堆得老高;单曲循环一首歌直至失眠;街头歌手对我吹个口哨就忘了要回家。多情使人困乏。
我最近在看书,另一个女孩也在看书。她说,我们可以见个面,交换彼此的书。是一个在旅行中认识的女孩,她现在还在拉着箱子到处跑。她频繁地、大量地购买书籍,但在旅途中根本无法携带。她送了一些书给路上遇到的人,更多的寄到了ex的家,因为他家里有一个大书柜,她想象着那个书柜被她的书填满的样子觉得很开心,很快又清醒过来:什么时候才能有个自己的书柜呢?这件事多少有点伤感的味道,尤其当我知道她竭尽所能减负后的行李箱仍重达20公斤。我绝对不会扛着40斤的箱子去旅行。
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和雪里青一起玩。她很轻盈,她的想法,她的箱子,她需要的全部好像就是单反和薯片。我也不会轻易送书给别人。以我的眼光,我一般买到的都是真心喜欢可以一读再读的书(自己都不喜欢的书送人也有点可鄙),我实在害怕自己珍视的东西被别人粗暴对待。万一他拿来垫泡面把脏兮兮的油沾在封面上呢?更可怕的是,万一他翻都不翻呢?万一书里面夹着一张红色的崭新钞票呢?万一钞票上写着一句表露心意的话呢——原谅我,每个十几二十岁的少女本来就特别复杂。
如果说书柜是书的床,那书的确应该有一个安眠的地方,如果它的主人也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床的话。书柜意味着一个独立的房子,而房子在这个城市中又意味着高额租金。可是,我租个大房子放书柜的钱够我买多少书啦?可买了那么多书没有大房子放书柜也好可怜。
天啊这么一想没有办法不伤感了。
整个状况,看书的人、书店、书写者、出版社,都笼罩在一层昏沉的暮色之中。美国一家大书店打出标语:“在这里看到就在这里购买,请让我们生存下去。”我和这个旅行中的女孩都对实体书店越来越慷慨,尽管网上便宜很多。哪怕我口袋里只有50块了,我也愿意去买书。在它面前,我忘记了自己的贫乏。
在我更倔强的15岁里,我花过78块钱买了一本插图书 。里面介绍的艺术家、插画师我一个都不认识,全是线条啦几何图形啦很艺术感或很街头的东西,我看不懂。
我是说,我花了当时自觉很昂贵的代价去得到一个不实用不流行不需要的东西。
我觉得它可能美。
我猜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