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茹
【摘 要】民间舞蹈与宫廷舞蹈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社会功能,中国民间舞蹈往往不像宫廷舞蹈一样以“纯舞”或者说是表演性的舞蹈形式出现,而是与民间巫术、信仰、风俗、劳作等日常性生活紧密联系。简单来说,虽然民间舞蹈不能完全剔除“表演性”的元素,但是究其根本,实用性才是民间舞蹈能够传承发展数千年的关键。
【关键词】中国民间舞;社会功能;实用性;美学内涵
中图分类号:J7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7-0153-01
中国民间舞蹈自原始时期发展至今,经历了数度盛衰之势的转换,其生命力之持久与旺盛令人赞叹。虽然,中国的民间舞蹈在艺术形态与审美取向方面都呈现出丰富多元的状态,但是當我们将视角深入它们在美学以及文化方面的内涵时,依旧可以发现在繁芜的外表下,中国民间舞蹈具有着相对统一的美学内涵。
一、中国民间舞蹈可以说是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强健美学”的表达与体现
之所以用“强健美学”来形容中国民间舞蹈的美学精神,是因为民间舞蹈中的审美取向尽管丰富多元,但是其整体的倾向是以强壮、健康为美,这与宫廷舞蹈中的“女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女乐”这种艺术形态产生于宫廷,主要是皇家以及诸侯权贵们为了取乐而专门豢养舞人,因专业舞人多为女性,故被称为“女乐”。“女乐”由于其取悦于人的特点,在审美上多以表达女性之柔弱、妩媚之态为主。而在中国的民间舞蹈中,弱不禁风的“细腰”美态是不符合人们的审美取向的。同样,在民间舞蹈中,男性的审美气质也不同于古代主流美学传统中的“文人雅士”形象,如果说文人美学崇尚狷狂不羁与儒雅风流的男性气质的话,那么民间舞蹈则青睐那些孔武壮健而又诙谐幽默的男性形象。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中,男性的沉实、粗犷与刚强得到了集中的表达;而在汉族民间舞蹈中,更是增添了一些戏谑、滑稽的审美元素。可以说,中国的民间舞蹈无论形态特征如何不同,但是在美学精神方面是一致的,那就是对于生命力的崇尚与追求,对于人的“勃勃生机”的礼赞。
民间舞蹈这种“勃勃生机”的强健美学建立在一种实践理性的基础之上。在漫长的农业文明发展过程中,身体的强健是保证生活与生存的基本要求,一个孱弱、病态的人是无法从事农业劳作的,而“不事生产”必然会遭到彻底的否定,换句话说,一个没有健康体魄的人将无法在农业社会中生存,是一个“无用”的人,甚至会成为他人的负担。因此,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生命力在农业文明时期成为民间文化的审美特征是有其社会生活基础的。
二、中国的民间舞蹈是一种围绕日常生活建立起来的仪式化形态
与宫廷舞蹈不同,中国的民间舞蹈往往是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或者说是日常生活的一种仪式化表达。虽然大部分的中国民间舞蹈形式都与巫术、原始宗教紧密相关,但是这些仪式性的行为却有着植根日常生活的出发点:祈雨是为了农作物的丰收,祭祖是为了村落的繁衍,驱鬼则常常是为了祛除人们的病痛……由此可见,民间舞蹈中那些带有巫术、宗教、信仰成分的行为,都对应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不同方面,换句话说,这些巫术、宗教仪式并非观念性、观赏性的表演形态,而是充分地指向日常生活,并以此为旨归的仪式化形态。
除了巫术、宗教仪式之外,民间舞蹈中一些自娱性较强的形式也同样承担着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功能。在中国的陕北、山东等地区,每逢过年时都会有秧歌活动,有的地方叫作“闹火红”或者是“社火”,其基本形式就是由村民自发组成的秧歌队,在本村各家各户的门口进行表演。有时不同村落的秩歌队之间也会互相“切磋”,例如外村有秩歌队要进入或者路过本村,两个秧歌队的“伞头”(类似领队的角色)就会以对唱的形式进行一番“较量”,唱词对得好,本村的秧歌队就会礼迎外村的秧歌队进村,对得不好自然就被拒之村外了。这样的民间舞蹈形式虽然是以自娱为主,但是挨家挨户串场子跑秩歌的内容,实际上承担了村落内部和村落之间的社交功能。通过“闹红火”等民间舞蹈形式,在村落内部的各个家庭之间建立一种集体性的认同,使得村子里的每个个体与村落之间产生类似家族式的感情纽带。这样,村民个体也就会将村落视为自己所属的集体,而维护集体性的利益也就是维护个体的利益,由此,村民们的日常生活也就自然与村落的整体繁荣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样,不同村落之间也在民间舞蹈形式中相互沟通、交流,进而建立起合作性的情感基础。
综上所述,中国的民间舞蹈在总体上秉承着“强健美学”的精神,通过对日常生活的仪式化形态,将文化记忆通过“自娱”的方式世代积淀下来,这也是我们在今天将民间舞蹈视为传统美学之“活化石”,并在多方面加以传承和发展的原因。
参考文献:
[1]王克芬,隆荫培主编.中国近现代当代舞蹈发展史[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9:432.
[2]编导:于大雪.情人鼓[M].2000年第六届桃李杯获奖作品.
[3]袁禾.论舞蹈意境[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19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