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201203) 于业礼 段逸山
敦煌两件《本草经集注·序录》相关文书互勘举隅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201203) 于业礼 段逸山△
日本杏雨书屋藏《新修本草》序例残卷(羽40)中保留有部分“陶隐居序”的内容,约和《本草经集注》序录残卷(龙530)的第1- 35行内容相当,二者可以相互校勘。在参以传世的《大观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和《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相关内容后,作者发现对于恢复“陶隐居序”的原貌,能够取得一些文字上的突破,固不揣固陋,稍作考证,共得校记9则。详说于此,以求正于方家。
本草经集注 敦煌文书 陶隐居序 李盛铎旧藏
△通讯作者
出土于敦煌藏经洞的龙530《本草经集注》(以下简称龙530)残卷,基本上完整地保存了《集注》序录的内容,对于后世辑佚和研究《集注》一书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该残卷的内容与传世文献如《大观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以下简称《大观》)、《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以下简称《政和》)中保存的《集注》序录部分多有不同,经粗略统计,其文字差异约有数百处。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很多,有些可明显看出是敦煌本《集注》的抄写错误,有些则是后世因避讳等原因改动所致等等。
由于《集注》的成书离《大观》、《政和》较远,保存在《大观》、《政和》中的《集注》内容已经过较为复杂的演变,对其差异的辨别并非易事。有幸的是在敦煌文献中还保留有一件《新修本草》序例的残卷,收藏于日本杏雨书屋,编号杏雨·羽40(以下简称羽40),是日本学者羽田亨购买李盛铎旧藏敦煌文书中的一件。日本学者冈西为人先生在1983年首次披露时称该文书有《新修》序例和陶隐居序的全文,但公布的照片却只有《新修》序例部分,使中国学界长期以来都未见其陶隐居序的部分[1]。此次蒙小曾户洋先生赠以彩色照片,才能得见其中所存《集注》序录的部分。经过录文,发现这部分内容共存文字21行,约相当于敦煌本《集注》残卷的第1~35行。两者都是现存《集注》“陶隐居序”较早的版本,书写年代并在《大观》、《政和》之前,可以相互校勘。在参以《大观》、《政和》相关内容之后,笔者发现对于恢复“陶隐居序”的原貌能够取得一些文字上的突破。兹就所得校记9则详说如下。
2.龙530第4行“宣药疗”,羽40同,《大观》、《政和》并作“宣药疗疾”。按:作“宣药疗”是,此与上文“画易卦”、“造耕种”相对成文,结构一致,加一“疾”字则不叶。“昔神农氏之王天下也,画易卦以通鬼神之情,造耕种以省杀害之弊,宣药疗以拯夭伤之命”,三句结构相同。又,其后云“此三道者,历群圣而滋彰”之“三道”,正谓“易卦”、“耕种”、“药疗”三者。“药疗”后无由赘一“疾”字。另,金陵本《本草纲目》卷一引《名医别录序》(当作《集注序》)中亦无“疾”字,刘衡如先生等注曰:“《本草集注》无此字,与上二分句结构一致。当是后人沾注,误入正文,今加括号。”甚是。
3.龙530第14行“秦皇所焚”,羽40作“秦皇所禁”,《大观》、《政和》并作“秦皇所焚”。按:作“焚”是,指秦始皇“焚书坑儒”事而言,“禁”乃是因形近而讹。相似的表述如《史记·儒林传》“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又同篇“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又《意林·析当篇》“太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等等。
4.龙530第17行“生出郡县”,羽40作“出生群县”,《大观》、《政和》作“所出郡县”。按:羽40作“出生群县”,“群”是“郡”之讹字。《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石林总集》条下说叶梦得:“晚两帅金陵,当乌珠(兀术)临江,移三山平郡寇,其功不可没也。”“郡寇”即为“群寇”之误,可见“郡”与“群”两字形近,常相讹误。而“出生”则是“生出”两字倒文,龙530作“生出郡县”是。《大观》、《政和》引陶隐居序中虽作“所出郡县”,但在所引《嘉祐补注总序》中,并有“或疑其间所载生出郡县有后汉地名者,以为似张仲景、华佗辈所为”,又引《本草图经》序有“生出郡县,则以《本经》为先”等语,足证“所出郡县”误。
5.龙530第22行“虫树无辨”,羽40同,《大观》、《政和》并作“虫兽无辨”。按:范行准先生在对龙530进行录文校注时,曾注曰:“其云‘虫树无辨’者,盖指五倍子一类药耳,故写本作‘虫树无辨’是。”但《本经》和《集注》均未收入五倍子一药,故范先生此说难以成立。且联系上下文来看,此处陶弘景是为了说明以前本草著作中的不足,所以有“三品混糅,冷热舛错,草石不分,虫兽无辨”等语。“虫兽”当与“草石”一样,都是就药物的分类而言,而下文言“玉石、草木三品”及“虫兽、果菜、米食三品”等,并无“虫树”之名。故此处虽两文书均作“虫树无辨”,然义终不如“虫兽无辨”胜,当据《大观》、《政和》改。
6.龙530第24行“识致浅深”,羽40同,《政和》、《大观》并作“识智有浅深”。马继兴先生校勘龙530时改作“则识智(有)浅深”,注:“智,假为致。”按:作“识致浅深”是。《世说新语·赏誉第八下》:“王长史与左司马书:道渊源识致安处,足副时谈。”《旧唐书》卷一百十二《列传第六十二》:“工部尚书李暠,体含柔嘉,识致明允。”是“识致”谓识见意趣,不烦与“识智”通假。且该句与上文“医家不能备见”,下文“今辄苞宗诸经,研括烦省”皆暗含四字句。
7.龙530第28行“土地”,羽40、《大观》、《政和》作“土地所出”。按:作“土地所出”是。一是下文“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采治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可证;二是“土地所出”系习语,如《史记正义》“万震《南州志》云:在天竺北可七千里,地高燥而远。国王称‘天子’,国中骑乘常数十万匹,城郭宫殿与大秦国同。人民赤白色,便习弓马。土地所出及奇伟珍物,被服鲜好,天竺不及也。”又《后汉书·朱晖传》:“肃宗时,尚书张林请复用均输法,晖以为不可。”李贤注:“武帝作均输法,谓州郡所出租赋并雇运之直,官总取之,市其土地所出之物,官自转输于京,谓之均输。”
8.龙530第30- 31行“可贻诸知方”,羽40同,《大观》、《政和》并作“可贻诸知音尔”。按:“贻诸知方”语义畅通,如《论语·先进》:“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又如《后汉书·桓谭冯衍列传》:“如此,天下知方,而狱无冤滥矣。”又《旧唐书·肃宗代宗诸子》:“秀发童年,惠彰龀齿,蹈礼知方,承尊叶旨。”又《备急千金要方》卷九《伤寒例》:“天地有斯瘴疠,还以天地所生之物以防备之,命曰知方,则病无所侵矣。”《易·恒卦》:“君子以立不易方。”孔颖达疏:“方,犹道也。”《礼记·乐记》:“乐行而民乡方。”郑玄注:“方,犹道也。”是“知方”犹“知道”义,与“知音”义有不同,于此更为妥切。疑“知音”是宋人所改。
9.龙530第33行“有名无实三条”,羽40作“有名无用三品”,《政和》、《大观》并作“有名未用”。按:龙530“三条”当作“三品”,此与上文“玉石、草木三品”、“虫兽、果菜、米食三品”相续,不当有异。而若以“三条”为计量,则又与下文“合一百七十九种”有悖,故知作“三条”为误,当据羽40、《大观》、《政和》改作“三品”。
“有名无实”,《集注》原本当作“有名无用”,日本存《新修》残卷纂喜庐本、罗振玉本均存第二十卷,该卷起首一行并作“新修本草有名无用卷第廿”,是《新修》作“有名无用”之明证。而蒙古刻本《政和》中,“有名无用”亦凡三见。一是陶隐居序“今大书分为七卷”下引唐本注云:“今以序为一卷,例为一卷,玉石三品为三卷,草三品为六卷,木三品为三卷,禽兽为一卷,虫鱼为一卷,果为一卷,菜为一卷,米谷为一卷,有名无用为一卷,合二十卷。”二是《政和》卷十一“鼠蓑草”条下引陶注:“有名无用条有蓑草,味苦,寒。”三是卷十四“榧实”条引陶注:“今注彼子与此殊类,既未知所用,退入有名无用。”亦可见《集注》亦是作“有名无用”。另《医心方》卷一《诸药和名》:“第二十卷 有名无用药百九十三种,无和名。”也资证明。至于“有名未用”,疑是宋人所改,如经宋人改定之《千金翼方》亦作“有名未用”。但宋人改有未尽,上列《政和》中所见3例“有名无用”即是“漏网之鱼”。
除以上之外,利用杏雨书屋所藏《新修》序例残卷所存“陶隐居序”的内容与敦煌本《集注》序录残卷相互校勘,还可发现《新修》编撰时,对避讳字的使用和改动《集注》原文的情况。
1.对“世”字的避讳:龙530第28行“注詺世用”,羽40、《大观》、《政和》作“注詺时用”;龙530第30行“吾去世之后”,《新修》作“吾去俗之后”。
2.对“民”字的避讳:龙530第7行“惠被生民”,羽40、《大观》、《政和》并作“惠被群生”;龙530第9行“到于今赖之”,羽40同,《大观》、《政和》作“民到于今赖之”。
3.对“治”字的避讳:龙530第22~23行“但所主治互有多少”,羽40作“但所主疗平多少”。
这些避讳字的使用情况,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以此为标准,从而推测其他敦煌文书中相关避讳字的使用规律,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考察唐初因避讳改字的情况。如陈垣先生《史讳举例·唐讳例》中举例:“世改为代,或为系,从世之字改从云,或改从曳。”[2]而在上文所举两例中,“世”一改为“时”,一改为“俗”,增加了陈先生所举之例以外的例证。
综上也可以得知,《新修》在继承《集注》时,或宋人在继承《集注》、《新修》时,都因避讳或其他多方面的原因对原文进行了改动,这就提示我们:一是在校勘敦煌本草文书的异同之处时,不能仅以传世的《大观》、《政和》,或更晚的《本草纲目》为据,就认为敦煌文书为误;二是在辑佚相关本草古籍时,也应有所辨别。
森立之先生曾说:“余尝窃欲复古本草之旧,仍取《证类本草》(即《政和》)读之,而始知《纲目》之杜撰妄改不足据矣;再校以《新修本草》,而又知《证类》之已经宋人删改不足信也;更以《真本千金方》及皇国《医心方》、《太平御览》所引校之,而知苏敬时校改亦复不少也。”[3]森立之先生未能得见敦煌文书,仅据传世文献就能有如此见识,应当是值得我们佩服的。当今学者比森立之先生当时,能够见到更多的文献资料,是当今学者之幸,但如果不能好好地加以利用,则就是当今学者之哀了。
[1] 马继兴.中国出土古医书考释与研究(中卷)[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731.
[2] 陈垣.史讳举例[M].北京:中华书局,2012:204.
[3] 张如青,唐耀,沈澍农.中医文献学纲要[M].上海: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1996:356.
Illustration of Mutual Collation and Relative Documents: Two Prefaces and Indexes onBenCaoJingJiZhuof Dunhuang
YU Ye-li, DUAN Yi-sha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hanghai 201203, China)
Partial TAO Yin-ju′s preface has been kept in illustrations of uncompleted volume inXinXiuBenCao(Yu 40) collected by Xin Yu Museum in Japan. This has the same content with the one from line 1 to line 35 in uncompleted volume(Long 530)ofBenCaoJingJiZhuin order to be used as collation. By referring inherited contents fromDaGuanJingShiZhengLeiBeiJiBenCaoandZhengHeJingShiZhengLeiBeiJiBenCao, the writer found out that some breakthroughs could be achieved to recover the origin of TAO Yin-ju′s preface on nine places of collation in this paper.
BenCaoJingJiZhu; Dunhuang documents; TAO Yin-ju′s preface; LI Sheng-duo′s ancient collections
R281.3
A
1006- 4737(2017)02- 0007- 03
2016- 08-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