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为全球合作提供了一个新选择,已由中国倡议转为全球共识。
未来需做好不同政策之间的衔接,使“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可实施性与国内一些相关发展规划实现对接和整体上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南方周末记者 岳家琛
“森林峰岭立,岛屿似星罗”,诗人郭沫若曾这样描述自己对芬兰的观感,现在看来,这个圣诞老人的故乡将与中国的关系更加密切。
2017年4月初,借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芬兰契机,中国商务部和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在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成立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双方签署了8项商业协议,涉及金融、工程承包、清洁能源、食品等领域。
“未来期待可以开通新的海上运输航线,从中国到芬兰再到欧洲。中芬之间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可以实现的合作机会很多。”芬兰农业与环境部长蒂利凯宁说。
自2013年“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为全球合作提供了一个新选择,合作重点“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其中,“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
“五通中,政策沟通属于政治外交范畴。‘一带一路外交实际上是通过外交手段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进而推进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所所长王志民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沟通效果整体较好,政治互信明显增强。”2016年10月,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总结道。
“成果好于预期”
“建设进展快速,成果好于预期”,这是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今年两会期间对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的总结。
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已从中国倡议逐渐上升为全球共识,“一带一路”的“朋友圈”已越来越大。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共同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两个月后,中俄两国在莫斯科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
由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一大优势是拥有丰富的资源,但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这正好与中国经济形成互补。事实上,早在2014年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参加索契冬奥会期间就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就共建“一带一路”达成共识。
2016年3月24日,中国、蒙古、俄罗斯三国牵头部门在京召开《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推进落实工作组司局级会议。三个月后,中蒙俄三国元首在塔什干上合组织峰会期间见证签署《规划纲要》,9月13日《规划纲要》正式公布,这也标志着“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第一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正式启动实施。
国家发改委如是评价《规划纲要》:既为中蒙俄三国之间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务实合作搭建了顶层设计平台,为构建横贯欧亚大陆新的经济通道勾画了蓝图,也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与沿线国家全面发展战略对接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施路径,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相比中蒙俄对接的快速推进,中国与巴基斯坦的对接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5年4月,中国与巴基斯坦发表联合声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负责“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其中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被视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
三年多来,中国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多国及地区发展战略实现对接。例如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英国“北部振兴”、越南“两廊一圈”、土耳其“中间走廊”、韩国“欧亚合作倡议”、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等战略计划对接均在逐步推进,有些已经完成战略对接。
“‘一带一路成果的取得离不开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政策沟通,而政策沟通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合作共建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俄罗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宇说。
“一带一路”的国际共识在增强。2017年2月10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中,此前的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上,193个会员国一致赞同将“一带一路”合作倡议载入联大决议。
“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之所以唱响联合国舞台,按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刘结一在《人民日报》撰文所述,“‘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与联合国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方向高度契合,与联合国所承载的多边主义精神高度契合,与联合国会员国的共同利益高度契合。”
部委省市密集行动
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间合作、做好政策交流对接的同时,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份均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文件。
自2013年以来,为了给“一带一路”提供支撑和保障,我国成立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普遍建立了工作领导机制,启动了一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比如,交通运输部完成编制《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方案》。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该部将做好“一带一路”四方面工作:一是扩大深化合作共识,推进交通规划与标准对接;二是推动陆上运输通道建设;三是改善沿线国际运输便利化环境和条件;四是推动海上互联互通。目前,我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130多个交通互联互通协定。
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教育部发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文化部发布《“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对接“一带一路”的政策文件和规划实施方案。
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2017年将抓住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大机遇;西安市在“振兴大西安”政策的同时,还带动关中、引领西北,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进行融合对接。
河南、甘肃、湖南等省份均已出台对接行动方案,并加入区域特色。例如长江沿江省份提出,除了“一带一路”外,还与长江经济带等政策相互对接和推动。与此同时,企业和机构也在“一带一路”大机遇中寻找市场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保建云则认为,虽然现在政策沟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
保建云说,要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措施、政策举措逐渐细化,做好不同政策之间的衔接,使“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可实施性与我国国内一些相关发展规划,如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实现对接和整体上的系统化和科学化。
“形成合作的 最大公约数”
另一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过去三年多时间,各类以“一带一路”政策对接为主题的论坛、峰会相继召开。
以丝绸之路重镇西安为例,2015年至今,相继召开了首届“一带一路”发展论坛、2016“一带一路”国际研讨会、2017“一带一路”文化经贸国际峰会等,为“一带一路”政策沟通、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有的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亦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多方沟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内建设最大的不同之处是,每个国家在相关问题上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甚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也各异,这就首先要通过沟通,达成相关项目的政策共识。
“在沟通中,既要利用好积极因素,又要化解消极因素,形成合作的最大公约数,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证。”张鸣起说。
2016年9月12日,国家标准委在京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与阿尔巴尼亚、波黑等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机构负责人签署了标准化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国家标准委将与上述国家标准化组织深化互利合作和互联互通,在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相互采用对方标准,共同推动产品标准的协调一致,减少和消除贸易壁垒。
田世宏表示,以标准化促进政策通、设施通、贸易通,支撑互联互通建设,助推投资贸易便利化,是各方互利共赢之举。
“在政治风险防范以及争端解决机制领域,除了在签订投资条约和协定时事先选择国际法框架内的现有风险防范和争端解决机制外,应当在实施‘一带一路合作过程中,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磋商建立共同的投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相关国家合作对话机制。”张鸣起说。
这也正是政策沟通的必要性。本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题设定为“加强国际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共赢发展”,“五通”是论坛议题的主线。在各国领导人参加的圆桌峰会中,“加强政策和发展战略对接,深化伙伴关系”被划定为主要议题。
根据发改委今年两会期间公布的数据,目前,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与沿线国家签订五十余份政府间合作协议,与国际组织及部门签订七十余份合作协议。“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一步步走向全球共识。
“‘一带一路”建设将从以搭建框架为主的1.0版阶段,进入优化升级为主的2.0版阶段。”北京大学全球互联互通研究中心课题组报告《迎接“一带一路”的2.0版时代(2016-2017)》如此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