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涛 许海峰 白银龙 范兆仓 陈安昭
(玉溪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云南 玉溪 653100)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简称CUBA,是中国大学体育协会主办的高校间篮球联赛,自1997年创办以来为我国高校篮球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赛事的水平和影响力早已不可同日而语[1]。云南赛区是我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云南赛区的球队在我国高校篮坛中一直是弱旅,但近年来的进步还是有目共睹,男子篮球比赛是高校篮球赛事中最为精彩的部分,而男子篮球甲组,又称之为专业组,是CUBA比赛中竞技水平和观赏性最高的参赛组别[2]。2014年12月第17届CUBA云南赛区预选赛首次在我省的地州院校举办,玉溪师范学院也有幸成为了云南非省属重点院校中举办大学生篮球最高水平赛事的首例。虽然在地方院校举办,但比赛的精彩程度却毫不逊色。CUBA预选赛代表着高校最高水平的篮球赛事,本文以第17届CUBA云南赛区预选赛为例,分析云南高校男子篮球的比赛情况和竞技格局,为把握我省高校篮球水平提供依据。
1.1 研究对象
将第17届CUBA云南赛区预选赛男子专业组的12支参赛队队员和比赛作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玉溪师范学院图书馆和万方数据库查阅了大学篮球比赛相关的文献数十篇,为本研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2.2 数理统计法
运用SPSS16.0英文版统计软件包对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
2.1 第17届CUBA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参赛情况
大学生篮球比赛男子甲组的参赛队伍主要是云南省高校中有篮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或招收体育专业学生的高校代表队。表1显示,2014年举行的第17届CUBA云南赛区预选赛男子甲组比赛共有12支参赛队伍,这些队伍包括了211重点高校、云南省属重点院校、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的体育职业院校,其中来自省会的学校占据了9所,而地方院校为3所,这和昆明本身高校众多有着很大关系。在这些高校中云南财经大学具有招收篮球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并且近年来一直代表云南参加CUBA西南赛区比赛,而其他参赛高校都开设了体育专业。本次比赛云南师大、云南财大分别占据各小组的第一名,农大和云大占据各小组的第二名,第一次参加比赛的滇池学院取得了A组第3的成绩,玉溪师院也凭借主场之利取得了B组第3,民大和体职院取得了所在组的第4名,曲靖师院和商学院取得了所在组的第5名,楚雄师院好文理学院取得了所在组的第6名。从小组比赛的结果来看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占据了各小组的前两名,地州院校和独立院校则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
表1 第17届CUBA云南赛区参赛队小组排名情况
2.2 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各参赛队身高
身高是篮球运动员重要的基础条件,身体高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比赛场上对进攻和防守空间的控制。从表2可以看出,身高排名前三名的学校身高都超过了185cm以上,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的队员平均身高排名第一,平均身高达到了186.5cm,云南财经大学排名第二,平均身高为186.33cm,云南师范大学排名第三平均身高为185.5cm,云南农业大学(184.33cm)和云南大学(183.83cm)分别排名第四和第五位,玉溪师范学院(183.75cm)排名第六,以上三个学校的身高都在183cm以上。第七名和第八名分别是云南民大(182.67cm)和曲靖师范学院(182.25cm),其余的学校身高都在180cm左右。运用统计软件包进行身高与比赛名次进行秩相关分析得出,相关系数rs= 0.76, 双侧检验P<0.01, 说明各参赛队的身高与最终所取得的成绩呈正相关。为我省高校在篮球运动员的选拔中提供一定的参考。我省高校专业组篮球队的队员平均身高与第17届CUBA全国总冠军的华侨大学男篮相比差距明显,华侨大学男篮的平均身高差不多达到1.90米,就连身高最矮的后卫队员都在1.8米以上,而我省身高最高的球队也仅仅186.5米,其他球队与华侨大学相比更是相去甚远,这表明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参赛队的平均身高与国内强队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表2 第17届CUBA云南参赛队身高情况
2.3 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各参赛队队员年龄和专业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CUBA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参赛队运动员的平均年龄最小的是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仅为20.45岁,最大的是楚雄师范学院男篮,平均年龄为22.25岁。总体来看,云南省高校各参赛队员的平均年龄相差不大,其主要原因是CUBA限制了同一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5次CUBA比赛,此外,根据调查在12支参赛队中尽管云南大学、云南师大、财大等学校有研究生招生资格,但这些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也只是派出了年龄不大的本科生运动员参赛,在所有参赛队员中主要以大二、大三的学生居多。在本次参赛的队员中大多数参赛队的队员主要是就读体育专业的学生,云南财经大学全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就读非体育专业,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大学、楚雄师院和师大文理学院参赛队中有着少部分的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这说明了我省CUBA专业组参赛队员多数以体育专业为主,高水平运动员和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的较少。这和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较少有着很大关系。
表3 第17届CUBA云南参赛队员年龄和专业
2.4 第17届CUBA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竞技格局分析
云南赛区专业组的竞技格局常年处于稳定的状态,云南师范大学一直是近五六年来在云南赛区的霸主,而云南财经大学则常年位列第二名,两支球队基本上包揽了近几年的CUBA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的冠亚军,并且多次代表云南参加CUBA西南赛区的比赛,云南师范大学在第十六届CUBA西南赛区比赛中更是凭借主场优势获得了第五名,而云南财经大学则获得了第六名,2014年的CUBA比赛唯一发生的变化就是云南财经大学首次战胜多年的“云南王”云南师范大学夺冠,从表4可以看出,两队对其他参赛队对净胜分都拥有绝对的优势,云南师范大学小组赛对对手的净胜分为51.8分,大多数对手得分都尚未达到云南师范大学的一半,云南财经大学的净胜分也达到了44.4分,从目前来看师大和财大处于云南高校男子竞技篮球的第一集团,其他球队还没有实力与其一较高下。云南大学和云南农业大学处于本次比赛的第二集团,场均净胜分为10分左右。云大滇池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体职院、民族大学和曲靖师范学院处于本届比赛的第三集团。而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楚雄师院和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则是本次比赛中成绩较差、实力较弱的三支球队,在本次比赛中也是一胜难求,这是按本次比赛名次划分得出的竞技格局。
按参赛院校所在的地域来划分竞技格局呈现出了排名前列的基本都是来自于省会昆明的院校,这些高校在比赛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地州院校在本届比赛中处于中间位置,尚可与实力较弱的省会院校,如云南民族大学、滇池学院、体职院、文理学院等一较高下,与云南财大、云南师大等前四强球队相比根本没有任何竞争力可言。因此,从地域分布上来看,省会城市学校在本次比赛中占据着统治地位,没有任何一支地州球队能够对前四强球队构成威胁,地州院校中战绩最好的玉溪师范学院也仅仅取得了第六名的成绩。
按照学校的分类来看,本次CUBA云南赛区预选赛实力较强的省属重点院校获得了很好的成绩,而普通二本院校处于竞技实力的中间,参赛的独立院校除了滇池学院外,文理学院和商学院成绩都不太理想。归根到底,篮球比赛还是人力资源的比拼,没有好的生源,再好的教练和学校也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境地,学校的综合实力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生源质量的高低,如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尽管不是传统体育院校,但是因为自身综合实力和名气每年都能吸收到最优秀的高中生球员加入。所以,云南高校篮球运动竞技格局其实也是学校实力比拼的产物,特别是像云南师大、云南财大等综合实力强的学校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特长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而其他不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只能靠通过体育高考加试进来的学生去和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学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去比拼,这好比以卵击石,其实在生源质量上地州院校和独立院校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了,所幸的是我省越来越放低各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门槛,这就使一些学校能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参赛。
表4 第17届CUBA云南参赛队比赛结果
3.1 云南赛区预选赛男子甲组参赛队共12支,参赛队包括了211重点高校、省属重点院校、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专科层次的体育职业院校,其中来自省会的学校占大多数。
3.2 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身高排名前三名依次是云大、滇池学院、云南财大和云南师大,其他球队的身高在1.80米到1.85之间,身高和所取得的名次呈正相关。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参赛队平均身高与国内强队相比差距较大。
3.3 云南赛区男子专业组参赛队运动员的平均年龄在20.45岁至22.25岁之间,各队之间年龄差距并不显著,各参赛队运动员除了云南财大全部是就读非体育专业的大学生外,其他参赛队队员大部分所学的是体育专业。
3.4 云师大和财大处于云南高校竞技篮球第一集团,云大、农大属于第二集团,滇池学院、玉溪师院、体职院等属于第三集团。文理学院、楚雄师院和商学院是实力最弱的三支球队。排名前列的基本都是来自于省会昆明的省属重点院校,没有任何一支地州球队能对前四强球队构成威胁。
[1] 陈南生,徐金,许慧,等.CUBA篮球联赛发展方略之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6,40(7):72-74.
[2] 王贺立,姚望.CUBA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2,36(3):63-65.
[3] 孙世明,孙荣辉.CUBA联赛与高校篮球人才培养的分析与思考[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22(5):120-122.
[4] 曲京寅.影响CUBA模式建设的因素及对策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4,28(2):77-79.
[5] 李正贤,陀经地.CUBA联赛参赛队伍培养的影响因素分析[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4,24(2):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