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煜民
书院作为地方教育资源的载体,其修建与发展体现着国家政策的规范与控制,同时也反映了地域社会各势力之间力量强弱的对比。在九姓长官司地区,书院修建主导权的变动也体现了当地土客势力的交锋及此间国家政府所扮演的角色。
乾隆十九年,长官司任启烈复捐俸重修讲堂,增建两廊。四十六年,邑生王星照义助中田十亩…其掌教修金皆长官分俸支应。嘉庆十七年,蒙芸浦赵学使、有堂方方伯俯念蜀士教养未周,札示频颁,募资举义。长官任清拨助祖遗中田二十亩。诸邑士亦慷慨就义,置中田四十亩。贡生丁朝麟助山地一叚,土神祠董事丁世显等拨助下田三亩。[1]
书院修造从最初由土司全额捐修到变革前乡士的主动捐资,反映了在尚由土司因俗而治的年代,作为教育当地生童的重要场所,从宦到绅,他们对学校资源的投入,不论是学田的置办还是金钱的捐俸,都如同对私家的投入。同时,他们也主导着学校的修建和管理。
情况在当地推进改土归流后发生了变化。随着“圣庙颓坏”[2],学宫需要再度整顿翻修。“经举人车登衢等另举斋长车文光、刘长钦经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修造少了当地土司的参与。在行动策划上则需要“禀州注案。沐州主邓批查阅条规,尚属妥协,准予如禀立案。”[3]学宫的修造与管理人员的人事变更都需要禀告泸州长官,经上级批准方可执行。此外,学校的管理者选择也进行了变更,规定“绅耆充当正副斋长轮管,四年一换。”[4]至此,当地学宫、书院的主导权力开始从手中逐步让渡于其他势力,本土宦绅的实力渐趋衰弱。
同治三年,有感于书院学署倾颓,钟世标再度募资重修书院,以培文教。然而商议本乡宦绅,已无款可筹,只得“向外募银七十余金”。[5]
可以发现,此次修建的过程与以往相比已发生较大的变化:
首先是主持者角色的变化。此次修建由钟世标发起,钟世标,据方志记载,其为“璧山县贡生”[6],同治甲子年任职于九姓乡。既非土司亦非地方士绅,外籍流官开始主持九姓乡书院的修造工程。其中或包含清代书院建造由私修向官修的转变,但再看其捐资者身份则可见其情况变化:
“本乡宦绅,已无款可筹”。随着改土归流进程的推行,受到抑制的土司宦绅已无力筹备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书院的修建资金需向外筹借。外籍人员的踊跃捐助表明本土势力的衰微以及客籍实力的壮大。
再有,书院、学署规模的扩建说明已有规模不能满足人员的求学需要,外籍人员强力的经济支援也同样说明了流入九姓乡的汉人数量已急剧增长。
乾隆二十三年,造新旧承粮花户八百六十四户。男妇共三千四百六十九丁口…光绪四年分州任奉札编联保甲,滋生计承粮花户一千二十一户,未承粮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八户,男妇共计六万二千六百零九丁口。夷民一千四百七十六户,男妇共计五千九百四十一丁口。[7]
查阅该地各时期户口记录,自乾隆二十三年的八百六十四户到嘉庆十五年共计八千一百零五户,再到光绪四年的一万三千二百八十九户。共翻了十数倍之多。且其中绝大部分为未承粮的外來人口。人员数量上的优势使得客籍势力不断坐大,成为当地社会开发的重要力量,他们对书院、学署的经济投入相应地换来了一定的管理权力。
同时,当地土司、宦绅在书院这般基础教育载体管理上的失势,同样影响到了本地生童在科考中的利益。原属于本土生童的学额也更加容易被强势的外籍人员所挤占。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土客势力对比中当地土著的逐步败北。
总结九姓长官司的土客纠纷,其管理者凭借着汉籍土司的身份以及对中央王朝的顺附,使得该地直至晚清仍实行着土司治理模式。改土归流之前,原有的社会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土著与寄籍人口的需要,土司管理得以使社会稳定。自清中叶以来,大量流民涌入,以书院修造权的交替为标志,流民势力逐渐坐大,他们要求固有社会资源的重新划分。为此,当地土司宦绅采取措施维护土著权益,此举再度招致外籍流民不满。外籍豪绅的上诉促使中央决议实行改土归流,由流官进行管理。对本土无归附感的流官难以在有限的任期内革除时弊,且对于数量占优的外籍人员也多有偏袒之嫌。清末,政局愈发混乱,大量难以厘清户籍的人员使矛盾不断加剧,冒占学额的问题也愈发难以根除。
参考文献:
[1]任启烈:《九姓司治》第1卷《学校·岁支》,民国十九年抄本,第36页。
[2]任五采修,车登衢等纂:《泸州九姓乡志》第1卷《学校》,第47页。
[3]任五采修,车登衢等纂:《泸州九姓乡志》第1卷《学校》,第47页。
[4]任五采修,车登衢等纂:《泸州九姓乡志》第1卷《学校》,第47页。
[5]任五采修,车登衢等纂:《泸州九姓乡志》第1卷《学校·培修九姓乡文庙碑序》,第44页。
[6]任五采修,车登衢等纂:《泸州九姓乡志》第3卷《职官》,第6页。
[7]任五采修,车登衢等纂:《泸州九姓乡志》第2卷《食货志·户口》,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