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协会
在国家工信部、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北方地区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已经推行三年,在改善环境保护、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效益回升方面已取得显著成绩。国务院办公厅(2016)34号文件已明确将“推进错峰生产”作为一项产业政策,错峰生产正在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为贯彻落实34号文件提出的“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其他地区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的要求,在总结北方大区错峰生产经验和南方部分省区今年已开展错峰生产尝试的基础上,现提出关于全面推进错峰生产的政策建议。
错峰生产作为产业政策,得到政府的支持与肯定,是企业维系行业自律行为的重要体现。错峰生产的出发点是改善大气质量,控制环境污染,评估错峰生产的基础是停窑期间带来的环境效益与社会影响,如控制北方冬季取暖期的雾霾、南方夏季的酸雨等环境负荷较重时的污染峰值,以及减少诸如杭州G20国际峰会、郑州上合组织峰会、北京“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要社会活动期间的粉尘排放等。
通过停窑的错峰生产客观上减少了企业库存,有效地化解了过剩产能,为恢复生产后的产品价格企稳回升创造了条件,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升。通过推进错峰生产的过程,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了行业自律的作用,提高了协会组织对市场的协调力度。
建议政府部门坚持政策引导,修订相关政策、制订必要的奖惩机制。对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给予明确的处罚措施。努力营造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错峰生产顺利实施。
建议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采用加收差别电价、加倍收取污染物排放费用、企业市场公平竞争调查、企业诚信曝光等。
为居民供暖是政府的社会福利和行政职责,对冬季供暖的企业一律不予认可,必须停窑错峰生产。
对已运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生产线要出具政府部门项目验收的证明材料方可认可。协同处置城市垃圾的生产线也应该按照错峰生产要求适当停窑限产,日处理垃圾400吨以上的生产线实行错峰生产停窑时间的1/3;低于日处理垃圾400吨生产线停窑1/2时间。危废处置的生产线,按年处置量低于生产线产能4%以下的必须停窑1/2时间。错峰生产期的适当停窑时间,并不会影响生产线的正常协同处置,也显得市场竞争公平。
要停止PVC企业配套建设水泥熟料生产线。现有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生产的熟料要以合理的价格销售给周边的停窑水泥企业,不得以低价直接倾销市场。
建议将水泥粉磨站列入错峰生产范围,明确粉磨站也要签订错峰生产自律公约。错峰生产期间,任何水泥粉磨站企业都不得从非错峰生产地区购买熟料,应维护行业秩序,支持水泥错峰生产,共同为环境治理做出贡献。
鼓励和支持南方地区省份积极探索不同方式的错峰生产,要求各省市区经信委、环保厅提出落实水泥错峰生产的计划方案。
建议由国家工信部牵头、会同国家环保部、国家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在今年9月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制定全年错峰总体方案及具体时间安排。
各省市区水泥(建材)协会要在大企业的支持下,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错峰生产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全面推进错峰生产,及时总结错峰生产的成绩反馈出现的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要加大对错峰生产的正面宣传力度,纠正错峰生产只为涨价的错误认识,让水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得到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