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莹
摘要:在进行国有资产监管的过程中,往往是以产权作为基础的,其最终目的是使得国有资产营运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得以有效的提高,在其开展管理活动的过程中,主要是以资产的占有者和使用者作为对象的,而在进行国资监管的过程中,其主体是国家,无论是对于资产的所有者而言还是资产的经营者而言,其身份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具备经济的强制性,但是当前国资监管在我国仍存在着未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资监管;机构;原则;现存问题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094-01
当今我国国企改革已从单个国企改革进入整体国资改革阶段,也就是需要对于新的国资监管机构加以组建,通过监管机构来对于单个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管,且正在建立健全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运行机制,主要目的就在于使得企业的自主经营能力得以增强,同时进一步的完善其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以及自我完善的能力,并且更好地对于公有制经济的优势以及主导地位加以发挥。所以有效地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不是对于国有资产的产权属性加以改变,而是使得国有资产运行的实现形式加以改进。但现今的国资监管尚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国资监管框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且监管框架仍处于完善过程,还需要国家政府及相关人员寻求进一步的改革之策。
一、國资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
1.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在我国,有专门的机构对于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决议和决策加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能够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其日常行政管理职能加以执行,并且对于相关的法规以及制度加以执行,同时对于产权经营者以及企业法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有着很多基础性的工作,比如说产权市场、资产评估以及产权界定等,许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以及重要自然资源都对于国家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正是由于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这些国有资产必须由中央政府来代表国家对于出资人的职责加以履行。而对于其它的国有资产,则可以通过地方政府来代表国家履行相应的出资人职责。
2.国资监管的微观与宏观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的微观管理机构即为国有资产的营运机构,所谓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所指的是由国家独资设立,并且能够对于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具体行使所有者权利,在其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持股运作方式来进行的,而实质上可以将微观管理机构视为企业法人或者是机关法人,它能够以所有者的身份对于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管理,负责对于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同时还能够负责对于股权代表以及坚实会成员加以选派,对于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加以审核,而且还可以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政府财政部门述职。除此之外,营运机构还具有由国家依法投资设立的法人实体,但是其不兼有行政以及行业管理的职能。在经过国家的授权之后,可以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具体行使,从而使其受益。在其运作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持股运作的方式来参与到国有资产的管理之中的,通过对于企业的国有资本加以调整,从而获取一定的产权收益,并且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企业,使得国有经济实力得以壮大。国有资产宏观管理体制涉及对全部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则是微观管理体制上的具体组织形式。由此看出,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本身不是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宏观管理体制与微观管理体制的协调统一。
二、国资监管的现有问题
1.国资监管还未能解决所有问题
同时,在十四大会议之中,还明确地提出了在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计划取向还是市场取向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今的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设计一个如何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而是应该有效地建立起一个能够解决问题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我国,现今正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还存在着许多的国有企业,所以国有企业也必须要充分发挥其作用,而国资监管也必须要适应国有企业的需要。
现今我国的国有企业分为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垄断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自然垄断领域中的国有企业和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四种类型。所以不难发现,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在逐步建立,而在这一过程中,第一类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将进一步的降低,而且能够生存下来的第一类国有企业也仅仅只是少数,除此之外,第二类处于垄断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数量也会减少,但第三类自然垄断领域中的国有企业和第四类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的数量却不会有变化。所以第三类和第四类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适者生存也同样存在市场经济上,所以,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那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公有制企业。
2.保值增值最大化是否是国资存在的目的仍是国有企业的目标讨论内容
相比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而言,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实质上是通过计划经济体制转轨以及公有制企业改革而形成的。在我国国有制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发挥着弥补市场不足的作用而存在;一些国有企业则是在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承受住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存在,后一类国有企业的目标就是以利润最大化为方向。国有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监管和治理结构,否则所谓的国有资产就变成了私有资产,国有企业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虽然国有企业具有这样的职能,但是国有企业仍然也需要追求利润,并且实现自身的保值和增值,因为只有利润才能够使得国有企业长期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如果没有盈利甚至亏损,国有企业则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财政包袱和负担。但无论如何,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以保值和增值最大化作为其发展目标,在更多的时候需要以以社会效率最大化为目标。
三、总结
当前我国的国资监管体制仍然还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所以说对于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人们必须要正视,当前我国正在谋求进一步改革的策略,所以在此基础上通过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来对单个企业的国有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而且国有企业的发展也与我国的市场经济息息相关,更体现了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