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际东
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在新形势下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解決“三农”问题,推动农村改革,更好地解决农业投入机制、土地规模经营、集体经济等诸多问题的重要抓手。但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运行还不够规范,缺少培训、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许多农民盲目发展合作社,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不利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而且对发展合作社所相关的产业也十分不利。针对此,从全市成立的各类农民合作社入手,通过深入调查,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方向和思路。
一、我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自《农民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农业部门把推广普及农民合作社这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作为三农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通过广泛宣传、科学引导、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精心指导、力促发展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使全市农民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发展速度迅猛。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已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有432 家,按产业类型划分,从事种植业的有231 家,占合作社总数的53 %;从事养殖业的128 家,占30%;从事林业的60 家,占14 %;其他类型的13 家,占3 %。按合作模式划分,主要有产销结合型、销售型、加工型、专业技术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特色产品开发型等。
二是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农民合作社是以能人带动、种养大户牵头、龙头企业依托、自主合作、技术服务等为成立形式,以核心户(出资户)--示范户(成员户)--带动户(松散型成员户或群众户)为主要组织形式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的,有力的带动了当地一村一品、一社一品、多社一品的形成和发展。据农业部门统计,我市农民合作社已有入社成员1.72 万户,出资户1.55 万户,经营收入资金30054万元,联系带动农户 2.68万户。
三是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大部分农民合作社基本上是免费技能培训、免费技术指导、免费提供产销信息,主要依靠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等为合作社获取合理收益。在获取收益的同时,也就为广大农户提供了相应的生产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农民合作社已帮助成员和当地群众销售农产品 5386 吨,采购供应各种生产资料4143吨,占全市农业主要物资消耗30%。
二、目前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很快,但其发展的规模、规范程度、发挥的作用等与全市的农业经济和产业发展现状及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合作社认识不足,发展较为盲目。《农民合作社法》实施时间不长,群众对农民合作社的了解还很少,对合作社的登记、构成、运行、管理等基本知识不清楚,在不了解市场需求和实际及自己所从事的产业的情况下,组织者发展盲目,参与者盲目加入,缺少依法保护意识。总体规模偏小,制约着合作社作用的发挥。偏小的规模使合作社在形成人的联合、规模的联合等方面的作用大大降低,制约着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2.缺少系统学习和培训,合作社起步标准低。在注册的合作社中,经过专门系统培训的合作社理事长不多,对如何才能办好合作社及创办合作社的宗旨不是很清楚,怎样规范的管理和运作方法不熟悉,如何发展和壮大合作社心里没数,如何创造盈余实现两次分红的目标无把握,缺少走出去、请进来的胆识,造成合作社注册简单,随意性大,运作不规范,距离国家号召兴办合作社的初衷越来越远的现象。
3.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实现盈余分配的较少。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合作社的设立、运行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但部分合作社建立的制度不完善。一些合作社管理水平不够高,经营水平低下,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实现盈余分配少。
三、合作社发展的方向和建议
我市农民合作社目前尚处在发展的初期。如何不断培育壮大合作社,规范合作社发展,提升合作组织管理水平,推动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把农民合作社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为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推动农民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1.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建立规范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帮助其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改变种植方式,熟悉和掌握什么是真正的合作社。在市农业局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发挥林业、水利、财政、科技、经贸、供销、金融、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作用,实行多元化培育。
2.强化规范管理,积极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首先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要求各合作社按照农业部《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其次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年初向市农经站报送上年度财务和会计报表,每半年向社员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接受市农经站的审计和监督。再次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经理、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奖惩等制度。
3.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一是要加强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农民合作社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协调和服务,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先行先试意识,创新工作机制。二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和培训机制。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不仅要认识兴办农民合作社的重大意义,而且要制定出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引导和帮助合作社规范运作程序。三是加大扶持力度。随着全市专业合作社规模的迅速增长,应积极争取银监会的支持,加大金融信贷方面的协调力度,并增加市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四是要加强指导服务。农业部门应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协调落实好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创办、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授人以鱼逐步转为授人以渔,使合作社真正做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参考文献
[1]邵武市农业局2015年度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报表.
[2]邵武市统计局编写的2015年邵武统计年鉴.
[3]邵武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1990-2005年邵武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