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的矛盾

2017-05-04 15:00巫新正陈邕安罗泽想
中国绿色画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土地开发处理

巫新正++陈邕安++罗泽想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们对于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提高,对于城市的建设发展项目的改造与林地保护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的升级。介于这样的情况,无论是林业的从业人员还是地方政府都在努力协调,根据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而从目前的落实情况而言,特别是我国处理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之间的尖锐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个深入的研究与阐述,以期能够改善我国土地开发与 林地保护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林地的保护力度,同时促进产业发展。

【关键词】:土地开发;林地保护;处理;矛盾关系

林业的保护与土地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由来已久,但是在过去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较差的情况下,我们主张生产力为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一方面生产力的改善极大的提高了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地方与政治地位,另一方面也提高我们的国民生产水平,这方面的政策的收益还是十分见效的。但是,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水平达到了一定的阶段,人们开始有时间和精力关心起林地的保护问题来。我国尽管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是有着明显的人均资源匮乏的问题,特别是森林资源,在全世界的人均森林资源排名中位列一百多位,森林资源的保护责任重大。

1、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现状

1.1土地利用水平低

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再加上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所以劳动力较为富余,但是,这并不是农村生产集约化程度低的一个借口。根据调查显示,我国的农村平均劳动生产能力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即使是按照整体发展速度与进度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去甚远,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的土地利用效率水平。

1.2没有更好的因地制宜发展经济

林地的保护本身肯定会与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矛盾,这本身是正常的。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建设项目的项目种类不同,有一些可以促进林地的保护与发展,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实际上就是变相的提高林地的保护水平。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地区只需要3万亩地就可以养活一个城市的人口,那么另一个地区需要20万亩地才能养活一个城市的人口,谁的林地保护水平更高呢,显然是第一个地区的优势更加明显。

1.3土地建设项目与林地之间经济效益的平衡性较差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土地建设项目与林地之间的经济平衡性做的较差,一方面在一些偏远山区,尽管资源丰富,但是由于缺乏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让山林中的多种动植物资源无法充分被人类所利用,这样的结果就是当地的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一定处于一个相对比较落后的水平,然后落后的经济就会催生出科技的落后以及人才吸引力下降,缺乏资金技术与人才的现状又会反作用于林地的保护建设,无法顺利起到高质量保护,进一步加大林地的保护风险与负担。

2、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矛盾解决发展方向

2.1深化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发展策略

发展策略决定了一个地区的发展高度。当地政府无论是在解决土地开发与林地的保护矛盾的角度上还是站在人民的综合利益的角度上,都必须也应该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一方面,要加强对于项目的审核与监管力度,对于综合社会效益好,并且对于环境污染小的项目要坚决支持,一方面在林地的开发与利用方面,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扶持工作,不能够降低警惕心理,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招揽钱财。另外,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依然是发展,可持续是动力也是基础,所以一切还是要以可持续为基础,以发展为主要目标。

2.2推动土地法律改革,促进法律监管

政府与当地民众的监管只是手段,不是根据。真正的根据还是要依靠国家土地法律,目前而言,我国关于林业保护相关方面的法律建设的还是比较不错的,无论是从质量上还是从执行的可行性上都是可以达到预期标准的。剩下的就是我们的相关地方从业人员要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施。不能够出现越权的违章事件发生。

2.3开发好城市内部土地

实际上,城市内部土地开发再利用也是降低林地利用的重要措施之一。尽管城市内部的土地再利用的费用较高,甚至可以用昂贵来形容,但是旧城区改造和新农村改造都是一个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而且林地本身的综合经济效益可能要远远大于改造城市所换来的经济效益,所以这个过程还是要谨慎进行的。一方面可以通过招揽资金来进行闲置土地的项目开发,另一方面对于利用率较低的旧楼房的改造工作也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2.4发展林业第三产业,促进综合利用林地资源

当前林业生态保护与土地使用之间最为尖锐的矛盾就是土地项目建设往往会对林地造成显著的影响,同时带来了生态环境的改变又会反作用于周边,如果不加以控制很有可能会造成林地的消亡。然而这些问题实际上可以通过发展林业的第三产业顺利解决。所谓林业第三产业就是指与林业相关的旅游业、物流以及仓储等行业,由于这些行业的发展对于土地的要求不高,再加上许多需要林地本身的保护与管理,与当前林地的保护在不冲突的前提下提高了林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除此之外,旅游行业的发展还会为当地带来丰富的经济收入以及就业保障,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些又会进一步作用于林地保护本身,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建立的生態林地的基础之上发展林业相关第三产业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形势下可以说是一种土地利用的最优选项,这也是国家发展生态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这个方面的要求我们的林业工作者还是要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第三产业发展管理经验,尽快着手落实相关产业建设,为当地的林地保护以及土地利用水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

总的来说,我国的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特别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们物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但是,为了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责任,我们也不能轻易放弃林地的保护工作,这不但是为了我们当前的环境保护,更是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给子孙后代金山银山的同时,更要留给他们青山绿水,这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叶海建. 如何处理土地开发与林地保护的矛盾[J]. 中国林业产业,2016,03:182.

[2]张伟. 国有林地流转制度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2012.

[3]肖轶. 重庆市土地利用平衡研究[D].西南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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