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强+++董永怀
【摘要】:林业在灵台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站作为林业最基层单位,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建设方针,直接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和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对林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灵台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现状的调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灵台县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字】:灵台县;乡镇林业站建设;存在问题;建议
灵台县位于陇东黄土高原南缘,属黄土高原沟壑区,是甘肃省的林业大县,林业用地面积179.85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296.38万亩的60.7%;森林面积95.22万亩,林木蓄积量21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13%。林业是我县农村、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是生态县建设的主体,旅游业的基础。林业在灵台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工作站作为林业最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建设方针,直接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和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对林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灵台县乡镇林业站的基本情况
灵台县乡镇林业站在全县2010年机构改革中,13个乡镇林业站全部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内设机构,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隶属于乡镇政府,归口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现在。目前全县13个乡镇,现有人员52人,其中大学1人,大专14人,中专及高中37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4人,占总人数的85%,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15人,技术员26人,各个林业工作站没有自有办公用房,没有机动交通工具,没有通讯设备,工作条件相对落后。
2、靈台县乡镇林业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县对乡镇林业站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林业站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急需解决的,甚至可以说影响今后林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机构不稳定
自开展撤乡并镇及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全县林业站受到很大的影响。在机构改革中,按照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综合设置的大原则,乡镇都进行了部门撤销与合并,使已建成的乡镇林业站受到了很大冲击,把林业站合并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中心只安排林业员具体办理日常业务工作,林业站没有单位的独立性,没有林业管理权力,没有固定资金来源,在承受多种压力的同时,还要做多种林业工作。
2.2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站实行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普遍存在以下弊端:一是精力分散,林业站职工成了乡(镇)干部,要参加乡镇中心工作,成天包村下队,计生收税,无力投身林业工作;二是林业站职工工资福利难保证;三是森林资源管理失控;四是造林质量难保证;五是资源管护难完成;六是林业主管部门落实任务不畅等等。另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内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林业站管理机构。林业站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办公室、造林科、林政资源科等部门,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市、县级林业站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也没有理顺。
2.3经费严重不足
林业站经费严重不足一直是困扰基层林业站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制约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尽管基层林业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没有专项资金的支持,影响了林业站职能作用的发挥。
2.4专职人员少
近些年来,林业建设任务成倍增加,特别是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基层林业工作站力量薄弱,人手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着工作的正常开展,从政策宣传开始、调查设计、苗木准备、整地栽植、检查验收和有关退耕还林林权证的发放,粮款补助政策的兑现等等,都需要做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
2.5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由于受制于机构不稳、体制不顺、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专职人员太少等因素,林业站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3、灵台县乡镇林业站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稳定机构,奠定林业站建设基础
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明确公益性定位”的要求,确保全县林业站机构稳定。林业站是政府对林业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职能,为使基层林业站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形势需要,依据林业站是公益性基层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必须建立健全各级林业站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稳定机构和队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乡镇林业站履行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职能。
3.2强化职能,发挥林业站职能作用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着眼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紧紧围绕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积极适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以落实核定林业站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和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职能为中心,以加强站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林业站建设,巩固和完善前期建站成果。
3.3理顺体制, 营造林业站工作环境
乡镇林业站应统一确定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受当地县(市、区)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双重领导的林业站,应以林业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基层林业站具体指导、实施,全民积极参与,进行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科技示范推广、动植物保护、林政案件稽查和执法、营林造林等生产活动。同时林业站职工职称、职务的晋升和考核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4提高待遇,保证林业站健康运行
乡镇林业站作为最基层的林业工作实施单位,应统一确定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明确林业站机构级别,林业站站长级别。改革林业站用人机制,逐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增加林业站机构编制,满足现代林业发展的需求,同时其他部门人员不得占用林业站编制;完善考核制度,将林业站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提高林业站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