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China Society of Cooperative Economics),成立于1987年6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是由国内合作经济领域主管部门领导、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合作经济组织、及热衷于合作经济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合作经济领域权威性、综合性社团组织。其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全国合作经济发展的经验,借鉴国际合作经济理论和经验,探索合作经济的客观规律,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合作经济的形式、发展途径和正确政策,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向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意见,为推动全国合作经济的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学会会员主要有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社团、学术研究组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热心合作经济研究的人士。学会业务涉及范围包括供销合作、工业合作、信用合作、农业合作、旅游合作、城镇集体经济、住宅合作、消费合作等系统。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5年。学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为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原主任杜润生,副会长季龙等6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为国家核工业部原部长刘杰,副会长季龙等9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为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谢华,副会长肖万钧等13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王如珍,副会长兼秘书长为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陈建华等15人;现任会长为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副会长兼秘书长为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陈建华等13人,并聘请政府有关部门、从事合作经济研究、在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老领导、老专家、企业代表等人为学会顾问。
学会成立近30年来,在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学术研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农民合作社和信用合作领域开展了大量学术研究活动及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取得的成绩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为政府决策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学会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下设秘书处、学术部、培训部及六个分支机构: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农村合作经济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城镇集体经济研究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农村社区小康建设专业委员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合作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旅游合作专业委员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产销合作专业委员会。
学会任务
学会将依据中国合作经济会会员大会通过的《学会章程》规定,开展面向政府、会员和其它合作经济主体的服务活动:
1.貫彻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促进中国合作经济事业的发展;
2.提供宏观经济信息,引导合作经济事业良性发展;
3.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出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的建议;
4.开展合作经济理论研究,组织专家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
5.为会员和各类合作经济主体提供:合作社组建、合作社运营管理、资金互助业务管理、支农惠农政策解读、项目规划、可行研究报告撰写、项目决策论证、法律、财务会计、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等咨询业务;
6.为会员和各类合作经济主体的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专题讲座和现场考察;
7.促进会员和各类合作经济主体的对外交往和经济合作;
8.办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9.开展合作经济理论研究,组织专家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