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志刚
由于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一些变化,征兵难的问题有所凸显。随着军改进入到“脖子以下的躯干位置”,兵役制度改革的第一阶段已引弦待发。
2月中旬,四川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适龄公民无论参不参军,都须进行兵役登记或核验。
《办法》指出,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并逾期不改的,将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征兵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首次联合有关部门,对兵役法相关规定以《办法》的形式进行落地。”在分析人士看来,这是军改背景下应对“兵源危机”的举措。
征兵的挑战
2011年两会期间,山东省军区原司令员谈文虎少将,联合原济南军区、南京军区的军队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应对中国军队“征兵难”的提案。自此,解放军面临“兵源危机”的问题越来越受人关注。军队人大代表频频对当前“征兵难”问题提出破解之策。
根据有关专家分析,在从2006年到2016年的10年间,中国符合兵员条件的男性人口,每年减少了约300万。
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部长盛斌在接受采访时说,由于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一些变化,当兵冷、征兵难的问题有所凸显。“应该说矛盾、问题不是由一个因素导致的,因此应该采取综合性的手段来破解这个问题。”
始于2001年的从应届毕业大学生中征召义务兵入伍,算是破解“征兵难”的一次尝试。但在2009年达到12万大学生应征入伍的高潮后,这种做法很难再有新的发展。
为鼓励大学生入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比如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适当减免学费,对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等。
盛斌在2016年“两会”上也提到这个问题。他说,要出台有利于综合素质好、学历文化水平高的优质兵员进军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军队调整了兵员的征集时间。
但军方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这些大学生在服役2年后,留下来的并不多。相比国防生、特招生到部队就是干部而言,大学生入伍到部队,只是普通战士,享受到的待遇和那些初中、高中毕业的社会应征青年一样。这影响了大学生入伍的热情。
奖罚并举
据了解,新成立的军委国防动员部,亦在军队改革的背景下,积极探索创新征兵工作。
2003年,军队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开展直接招收士官试点。2012年,原总参谋部、教育部面向全国7省(区、市)11所地方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
2015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面向全国13省市区34所地方高校。参与试点培养的兵种类别,由2012年的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发展到现在的面向解放军所有军种及武警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
军委国防动员部政治工作局兵员和文职人员处处长孙季鸿介绍,以往直招士官大多数从当年毕业大学生中录取,他们在军事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有短板,到部队后很难短时间适应军营节奏。针对这一问题,他们将选拔的时间进行了前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地方高校负责,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
培养对象实习合格后,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毕业后,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
定向直招士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入伍“征进来,留不住”的问题。
对拒服兵役者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大,并且选择了公开。军方上述知情人士表示,198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以来,拒绝服兵役事件不止一次,只不过处理起来“静悄悄”,往往只是以内部通报的形式进行。
2016年,寧夏吴忠市、云南省安宁市分别对四名怕苦怕累拒服兵役的青年进行公开处罚,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6月1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
宁夏吴忠市决定对拒服兵役的两人,每人一次性经济处罚3万元,5年内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3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3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或转学手续,3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金融社保部门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并将两人列入《红寺堡区2015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和公安机关违法人员黑名单。
军方人士还建议择机修订完善《兵役法》《士兵服役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与兵役相关的法规,增强执行力和操作性,使服兵役的责、权、利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让拒服兵役者受到惩戒。
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拒不履行登记查验义务,将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不能办理出国手续;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这无疑是各省区在兵役登记阶段最严厉的政策。
改革兵役制呼声渐起
实际上,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兵役制度、士官制度、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后,军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军内专家频频调研,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兵役制度。
2016年1月1日,《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了“改革兵役制度”的目标任务。与此同时,中央军委组建军委国防动员部,专司征兵工作,并指导民兵、预备役等后备力量。
军委办公厅一位人士称,国防动员部由原总参的二级部,升格为与新组建的联合参谋部平级,意味着国防动员体系的改革。
在将除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外28个省级军区纳入麾下后,军委国防动员部开始在征兵工作方面发力。
随后,“一为主两结合”的新型兵役基本制度的改革路径,逐渐清晰起来,即在坚持现行“两个结合”,即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基本制度前提下,以战争形态转型为牵引,瞄准强军目标,坚持军队需要至上、质量标准第一的原则要求,结合改革强军战略的实施进程,逐步建立“以志愿兵役制为主,志愿兵役制与义务兵役制相结合、民兵制与预备役制相结合”的兵役基本制度。
前述军委办公厅受访人士说,这一改革的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完善现行兵员征集制度,建立新型兵员征募制度,提升兵员征集质量;第二阶段,基本形成“一为主两结合”的兵役基本制度,提升军队现代化水平;第三阶段,全面形成“一为主两结合”的新型兵役基本制度。
尽管军委国防动员部并未明确改革的阶段性时间表,但军事专家认为,随着军改进入到“脖子以下的躯干位置”,兵役制度改革的第一阶段已引弦待发。
摘编自2017年3月20日《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