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运行模式

2017-04-28 00:52王桂平陆介平宋旼珊
关键词:许可专利知识产权

王桂平,陆介平,宋旼珊

(1.江苏科技大学 科技处,江苏 镇江 212003;2.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镇江 212003;3.江苏科技大学 数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浅谈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运行模式

王桂平1,陆介平2,宋旼珊3

(1.江苏科技大学 科技处,江苏 镇江 212003;2.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镇江 212003;3.江苏科技大学 数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竞争筹码,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本文介绍了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现状、分析了其成员间的相互关系,对“中船联”的成长三阶段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发展提出了建议。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创新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革命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竞争成为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各种知识产权联盟也不断涌现,推进了知识产权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知识产权联盟降低产业创新成本,提升产业创新效率。从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来看,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竞争筹码,尤其在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在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现状

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是支撑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能力已位居全球首位,但与先进造船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仍存在一定差距,在高技术船舶、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核心领域基础技术薄弱、综合技术水平不高、配套产业发展滞后及缺少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是阻碍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发展的主要短板。船企、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间的资源尚未充分利用,已严重影响到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概况

“中船联”以船舶制造企业为核心,包括船舶配套设施生产企业、船用设备零部件制造企业、船舶服务性机构、提供研究和技术性支持的船舶类大学、船舶研究所以及船舶行业协会等非政府机构以共享知识产权,提升产业创新效率,共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做强、做大我国船舶与海洋产业的集群。由于船舶与海洋产业是一个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和配套服务要求高的大型装备制造业,船舶与海洋产业是需要考虑地理空间、资源现状、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条件的基础上,将相互结盟、相互依赖、相互竞争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结合起来,在合作中谋求竞争优势。

三、“中船联”成员间的作用关系

“中船联”的核心任务是促进知识流动和实现技术转移。在合作过程中,创新联盟成员有效的知识产权共享和交流是实现技术创新优势发挥的必要条件。[1]在“中船联”中,知识产权的共享多数是专利的共享,从联盟内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在联盟中的关系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企业间专利共享;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主要表现在两者间的技术流与知识流的流动,甚至有时会联合组成技术攻关团队,开发新的技术,产生新的专利;企业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合作关系,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能给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中介机构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辅助的帮助。企业间的合作关系,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过程中最直接体现经济价值活动的网络联系。高校、科研机构通过为提供知识、技术、人才等方式与企业之间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也是联盟中具有重要价值的网络联系。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链条构成了联盟的核心价值网络。

四、“中船联”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中船联”成员的权利主要有:第一,在新技术的研发阶段,对于联盟内的专利可以有条件地低价甚至免费使用,相应的利益分享等内容的确定应依照联盟内部订立的协议。这样能够使联盟成员更加有动力和高效地运用专利,充分利用本联盟内的技术,将现有技术升级换代。第二,在新技术的产业化阶段,“中船联”可以向联盟外成员专利许可,对于新技术的技术秘密仍只能在联盟内部进行分享,联盟成员也可以单独对联盟外成员进行专利许可。这种灵活的运营方式,有利于专利转化为生产力,提高联盟内专利的影响力和联盟成员的积极性。第三,联盟成员分享相应的专利许可费用。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专利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中船联”成员的义务主要有:第一,加入联盟时,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就应与“中船联”签订知识产权代理许可协议,以使其能够将联盟协议中的知识产权统一向联盟外成员许可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在新技术的研发阶段,只有“中船联”内部成员才能分享联盟的知识产权。“第二,“中船联”需要对联盟内成员的进入和退出作出规定。这是因为联盟内的多数知识产权有关联,联盟成员的退出导致必将知识产权的退出,可能使整个联盟的知识产权无法实施许可,致使联盟内其他成员有损失。

五、“中船联”的运行模式

随着“中船联”的发展和联盟成员的不断增加,“中船联”的运行模式将会不断的调整与完善,其在船舶与海洋行业的专利的影响力也会越来越大。“中船联”将经历现在的成立初级阶段,成长阶段及成熟阶段如表1所示。本文将“中船联”的成长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研究。

表1:“中船联”成长阶段表

(一)“中船联”初级阶段

2015年底成立的“中船联”属于联盟的初级阶段,在此阶段中,“中船联”各成员要加强自身的专利管理水平,加强成员间的交流.在主要合作方式中,联盟内成员之间的合作主要为以联盟内核心企业为中心的单向或双向专利许可,核心企业在这阶段获益最大。目前现阶段“中船联”的专利支撑主要是由大型船厂、研究所和以船舶为特色的高校。本阶段需要积累专利数量,提升质量,增强“中船联”在行业与市场的影响力。“中船联”内成员需要规范自身的专利管理。通过“中船联”使各成员之间的专利能够产业化。因本阶段的“中船联”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小,成员间合作的太少,尚在探索阶段。

(二)“中船联”成长阶段

某校高一年级共有20个班,每班有50名学生.为了了解高一学生的视力状况,从这1 000人中抽取一个容量为100的样本进行检查,该怎样检查?

随着“中船联”不断发展,成员越来越壮大,将此阶段称为“中船联”成长阶段。在此阶段内成员的合作越来越深入,企业间的交叉许可成为常态化,高校与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产学研合作密集化。经过各成员的努力,此阶段的专利质量与数量都有大的提升,核心企业开始注重专利布局,尝试在核心技术上进行专利布局,“中船联”在技术上将出现垄断市场的局面。“中船联”秘书处不仅要协调各成员间的专利许可与合作,还要在联盟内部进行分配获得的收益,让联盟内所有成员获益。此阶段联盟内成员间合作与交流的开始增加,“中船联”在行业内影响力增大。

(三)“中船联”成熟阶段

当“中船联”发展到成熟阶段时,专利和技术将在在本行业占有绝对的技术优势,其将主导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此时行业的专利布局已成规模。技术标准包含大量的专利技术已成为必然趋势。[2]此时“中船联”秘书处的管理模式转换为公司化运作模式,“中船联”的秘书处就要将专利许可等相关事务逐步交给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独立运营,也就是由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统一对联盟内外进行许可、转让等。“中船联”秘书处要协调好联盟内成员的合作交流活动。“中船联”的最终目标是在技术上与造船强国竞争,并摆脱造船强国的依赖,打破核心技术由其他造船强国掌握的困局。依靠联盟内中介机构,开展行业的专利预警,促进专利许可,主导行业的技术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国船舶与海洋行业的竞争力。本阶段的“中船联”在行业内的影响大,成员间合作的多,联盟内成员和联盟外的合作对象都将获得收益。

六、“中船联”的发展建议

(一)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

“中船联”需要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运营联盟内成员的知识产权。“中船联”组织联盟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产品链,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将集成现有服务资源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知识产权运营公司通过联盟成员单位认购出资,注册资本在300-500万元左右,为联盟成员提供优质服务。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将其中的收益按一定比例支持“中船联”建设,通过实体化运营,实现联盟的持续发展。

当前主要是针对专利进行运营,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对联盟成员间专利的交叉许可、共同拥有专利权及联盟外专利的经营许可。联盟成员的专利统一委托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运营,同时联盟成员也可以对外运营自有专利,并报备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联盟成员内部之间许可或交叉许可统一由知识产权运营公司运营处理。“中船联”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每年都将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本联盟内的专利进行筛选;对本领域内的专利进行布局导航,提前掌握本领域内技术创新的动向。据研究表明,专利信息能及时反映90%的最前沿最新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是一种由若干专利构成的集合体,是各专利权人进行专利许可交易的平台,既可以让平台上的专利权人之间进行横向许可,也可向联盟外的人实行商业条件下的许可。

(二)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中船联”需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高价值专利是指专利的撰写质量好,专利法律价值度、技术价值度和经济价值度高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属于基础专利和核心技术专利研发和创造的范畴。目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出了产学研合作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资金支持项目,鉴于联盟中有较多的研发和高校资源以及众多的央企,“中船联”的专利通过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更好地体现专利的市场价值,同时也能够通过专利运营服务行业内企业的技术提升。

(三)建知识产权协同服务平台

“中船联”还需要建设面向船舶与海洋装备工程产业的知识产权协同服务平台,在该平台上各联盟成员展示船舶制造技术的专利信息、需要开发的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中的投融资信息、成果孵化器的运作信息等,从而提高专利转化率,促进专利产业化、商业化。该平台集成知识产权领域的各类数据和服务资源,形成行业专利数据库、设计具有行业特点、适应行业需求的专利分析工具,建立专利运营项目库建设,形成线上展示、线下交易的专利许可、转让和投融资服务,设立专利微导航、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服务等栏目,为行业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等。该平台作为中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平台的行灶分平台,将实现与国家大平台的资源共享,联盟成员因此将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服务。建立联盟内企业、科研院所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代理和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发布联盟企业的知识产权需求,形成供需双方的交流和对接,联盟秘书处将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活动。此平台为知识、技术共享平台,这样有利于联盟成员及时了解彼此的技术需求和研发动向。

(四)提升“中船联”的管理能力

专利联盟作为传统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延续和发展,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3]知识已成为当前企业最具战略重要性的资源,[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5]“中船联”集成联盟成员的服务资源,根据行业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不同需求,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功能的专利布局,促进中国专利技术与标准的融合,推动行业内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的提升。

(五)建设行业知识产权专家库

以联盟成员为核心,建设行业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库中的成员不仅需要船舶和海洋行业内资深专家,也需要来自中介机构的知识产权和法律方面的专家。船舶和海洋行业内资深专家深入船舶制造企业内部,对具有前沿性、实用性的造船技术进行重点跟踪,并帮助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实施新造船技术的转化工作,从而有效推进并加速成果转化。为联盟企业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国内一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导入,形成企业需求与高端服务的对接,能够为船舶与海洋行业引入以实现专利布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总之,“中船联”集合了船舶产业集群的优点,具有低交易成本优势、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优势以及集聚优势,同时又在创新中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分享创新成果,将知识产权转化到现实的生产中去,极大地提高了知识产权的转化率。通过“中船联”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单个中小船舶与海洋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亦能达到减少专利纠纷,降低诉讼成本,节约交易成本的目标。

[1]王珊珊,李玥,等.产业技术标准联盟专利协同影响因素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54-58.

[2]王惠东,王森.创新联盟各阶段知识产权冲突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4,(4):137-142.

[3]周青,陈畴镛.专利联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方式与政策建议[J].科技管理研究,2012,(1):41-46.

[4]游训策.专利联盟的运作机理与模式研[D].武汉理工大学,2008.11.

[5]汪忠,黄瑞华,等.知识型动态联盟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构建[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6,(2):90-95.

镇江市社科联项目: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与运营模式研究(KR201674)

王桂平(1980-),女,江苏兴化人,硕士,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研究;陆介平(1959-),男,江苏镇江人,教授级高工,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知识发现、数据挖掘、知识产权研究;宋旼珊(1986-),女,江苏镇江人,硕士,主要从事统计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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