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宁夏青铜峡,751600)
摘 要:大遗址是我国近年来从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角度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用于专指中国文化遗产中规模特大、文物价值突出的大型考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大遗址结构复杂、地域广阔、遗存丰富、历史信息量大,具有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价值与地位。
关键词:大遗址 保护 问题
近年来,快速城镇化所伴生的城乡建设使得我国的文化遗产尤其是那些地处人类经济活动密集区域的大遗址的保护面着临严峻挑战。如何统筹遗址保护与遗址地土地利用、人口调控、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业已成为大遗址可持续保护亟待解决的核心命题。大遗址保护规划属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新兴科技门类“国家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的一个主要类型,是我国近10年发展起来的、专门用于大型考古遗址整体保护的综合性科技手段,在大遗址保护整体工作中属关键性环节。大遗址与其区域环境的紧密关联使其保护规划较之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规划,在本体保护、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城乡发展等诸多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与复杂性。
文物性。大遗址虽为残缺不全的文物,却包含着文物原生环境和不同类型文物所组成的系统。它是重要的大面积历史文化遗址,是不可移动的大型文物,其重要性不仅体现于各类遗址、遗迹作为个体本身所反映的突出价值,更包括这些遗迹作为群体组合与系统布局所显现的整体意义。因此,相比其他文化遗产,大遗址遗存丰富、历史信息蕴涵量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大遗址相较于一般文物更具稀有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复制性。由此可见,大遗址具备一般意义上的文物属性,和其他文物一样都属于公共产品,对其实施科学保护意义重大。
资源性。大遗址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历史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具有不可再生、不可移动、不可复制和不可替代等特征。其文物资源功能不仅体现在短期内作为旅游产品与文化资源而产出的经济效益,更体现在长期内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物质载体和区域影响力的引擎而衍生出的社会文化价值。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大規模的城乡建设,城镇土地资源日渐稀缺,大遗址的空间资源功能日益显现。近年来,许多地方尤其是人口高密度地区,正日益重视大遗址的空间价值,将其作为规避城市蔓延的生态绿地、市民康体休闲的游憩场所、特色农业与文化产业的生产基地,等等。因此,大遗址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
区域性。大遗址属不可移动文物,分布范围广、面积大。由于大遗址占据着一定的地理环境空间,因而它是一个包含大量遗迹及其所在自然与人工环境的特殊区域,具有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构成。大遗址的保护不可避免地会和与其相伴而生的人文与自然环境发生相互的作用,与遗址区域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休戚相关。因此,大遗址的保护措施与管理
规定的制定,必须综合考虑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人口密度及生态环境等多项内容。
不确定性。许多大遗址属考古遗址,且多数的考古工作还未完成,这一现状使一些遗址、遗迹的范围、分布、结构与形制等具体信息尚难于确定,而考古进程的渐进性更决定了遗迹现状的不确定性及其遗址信息的动态性。可以预期,在我国快速城镇化以及大遗址与区域环境交叠存在这一时空背景下,大遗址的不确定性特征势必为遗址保护和区域发展带来诸多挑战。这种情况也必将增加保护与管理的难度,进而对大遗址保护规划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脆弱性。我国古代传统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因此,我国现存的大遗址主要由土遗址构成,这是我国现存大遗址最为突出的物质特征。然而,土物质易在水中崩解、松散、力学强度低的物理特性使大遗址抵抗自然扰动的能力十分有限。此外,无论城市开发抑或农村建设,土地均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占地面积广泛的大遗址最易受到城乡开发建设所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另外,土遗址观赏价值不高的先天弱势决定了大遗址展示与利用难度较大,致使其在城乡开发中易因此而不受重视,或失当与过度利用而遭到破坏。
大遗址保护规划面临的问题。遗址保护与区域发展一方面,大遗址属不可移动的大型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
考古遗址和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大遗址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遗址区内考古未探明区域长期存在和遗址信息渐进更新的现实。然而,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地方政府强烈的发展要求和遗址区居民基本的生活诉求都是短期内规划须予全面考量的。具体而言,一方面,遗址区内尚存大片考古未探明区域,然而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居民都期望将其作为生产生活用地,使土地产生效益。对此,如何在规划中确定该类区域的用地管理规定与土地利用强度就成为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已探明的遗址区域,虽然遗址的范围边界及埋深已比较明确,然而考古研究工作的滞后使得这些遗址的结构、形制及文化内涵仍较为模糊。对于该类遗址,地方政府和当地民众均迫切希望将其展示并及早产生文化效应,以带动区域旅游经济。然而,在遗址具体文化信息难于确定的约束下,如何进行展示与利用却成为大遗址规划不得不面对的一大挑战。
各部门、多专业和不同利益主体的沟通大遗址的区域性决定了大遗址保护须予综合量遗址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大遗址保护所涉及问题的复杂性更昭示着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绝非某一个专业或某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大遗址保护规划涉及土地、聚落、环境、交通与管理等多个专项的规划内容,其规划编制需要土地、统计、交通、环境等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设计需要不同学科背景专家的指导;成果论证需要反复咨询众专家和各部门的意见与建议。此外,大遗址属于公共资源,对其的规划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其资源的一种再分配,必将牵涉多方利益主体。过往遗址区出现的诸多不和谐现象,实质上是由文保部门、地方政府和遗址区居民诉求的不同而衍生出的利益纠纷所致。大遗址规划涉及的土地利用、旅游开发、聚落搬迁、移民安置与补偿、居民就业与发展等任何一项单项规划,均可能导致巨大的利益变迁与冲突。若要在多方利益主体间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需求的有效制衡,尤其是保证居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制定大遗址保护规划前,就必须全面了解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并对其进行协调。由此可见,大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不仅将对规划师的专业素养和设计水平做出检验,更将对规划团队的协作意识和沟通能力提出挑战。
作者简介:谢晓燕,女,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文博助理馆员,研究方向:大遗址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