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振茹
摘 要:西汉著名女作家班婕妤的五言诗作仅有一首《团扇》传世,却凭此受到钟嵘的欣赏,《诗品》中列其为上品,共计有四次提及且语多褒扬。《团扇》之幽怨哀婉、凄恻动人,正契合钟嵘以“怨”评诗的情感标准,故以“绮怨”称之,可借以窥见钟嵘“诗可以怨”的丰富内涵及理论价值。
关键词:班婕妤 钟嵘 怨 诗评标准
一、班婕妤《团扇》短章之“绮怨”
班婕妤,我国西汉著名才女,是中国文学史上以辞赋见长的女作家之一。善诗赋,有美德。《汉书·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孝成班婕妤,帝初即位选入后宫。始为少使,蛾而大幸,为婕妤。”{1}她的作品很多,但大部分已佚失,现存诗歌仅有一首五言诗《团扇》:
新制齐纨素,皎洁如霜雪,
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
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2}
《团扇》又名《怨歌行》{3},《玉台新咏》将其题为《怨诗》,并录有一序:“昔汉成帝班婕妤失宠,供养于长信宫,乃作赋自伤,并为《怨诗》一首。”《汉书·外戚传》记载:“赵氏姐弟骄妒,婕妤恐久见危,求共养太后长信宫,上许焉。婕妤退处东宫,作赋自伤悼。”赵飞燕姐妹入宫后,成为汉成帝的专宠,班婕妤和其他嫔妃一样遭弃置成为摆设,故作《团扇》诗。
这是一首咏物言情之作,诗人以“团扇”自比,以团扇因秋天转凉遭弃捐喻嫔妃色衰见弃之况,优美贴切。它以绚丽清简的笔触,托物兴寄,不仅是班婕妤自身的写照,还超越了宫怨范围而具有更典型普遍的意义:深刻揭示出男权社会中居于附属地位的女性被玩弄、遭遗弃的悲剧命运。故而在后代文学作品中,“团扇”这一物象几乎成为佳人失时、色衰爱弛的象征。此诗历代赞誉不绝,它将满腔怨情写得抑扬顿挫、跌宕多姿。唐骆宾王在《和学士闺情诗启》中称:“班婕妤霜雪之句,发越清迥。”清沈德潜在《古诗源》中也评价其“用意微婉,音韵和平。绿衣诸识,此其嗣响”。
钟嵘在《诗品》中对班婕妤评价甚高:“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诗品》序)直言班婕妤之出类拔萃,甚至将之与李陵并提,这是对其女诗人身份所给予的较高评价。“为五言者,不过数家,而妇人居二。徐淑叙别之作,亚于《团扇》矣。”(《诗品》卷中)钟嵘认为妇人之作五言诗,可以称首的就是班姬、徐淑二人,而徐淑的叙别之作不及班之《团扇》,故班在上品之列,而将徐列为中品。“兰英绮密,甚有名篇。又善谈笑,齐武谓韩云:借使二媛生于上叶,则玉阶之赋,纨素之辞,未多也。”(《诗品》卷下)这里的“纨素之辞”即指班之《团扇》(“新制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这些论断都是对其五言短章《团扇》的肯定。钟嵘还在《诗品》卷上总论班婕妤诗:“婕妤诗其源出于李陵,团扇短章,辞旨清捷,怨深文绮,得匹妇之致。”钟嵘之所以推崇《团扇》诗,在于其“辞旨清捷,怨深文绮”。明谢榛《四溟诗话》评之:“班姬托扇以写怨。”明许学夷《诗源辩体》则谓其“怨而不怒,风人之遗”。如此看来,诗评家一般都认同这是首怨诗。因为这种抒“怨”之诗是钟嵘在《诗品》中反复强调和极力提倡的,所以《团扇》成为钟嵘评价、赞美的对象。
二、《诗品》之“怨”的类型及内涵
研读《诗品》上中下三品,不难发现钟嵘对“怨”这一诗学批评概念的强调及重视:仅上品十二家中就有五家直接以“怨”字评之,中品有秦嘉、徐淑、郭泰机、沈约等四家,而下品则无一家直接以“怨”评之者。首先,从“上品五家,中品四家,下品无”这样的分布情况看,钟嵘是始终重视“怨”且将之放到较高的品次之上的。其次,在《诗品》序中,被钟嵘奉为“五言之警策”例证的诗歌也多为怨诗:
陈思“赠弟”,仲宣《七哀》,公干“思友”,阮籍《咏怀》,子卿“双凫”,叔夜“双鸾”,茂先“寒夕”,平叔“衣单”,安仁“倦暑”,景阳“苦雨”,灵运《邺中》,士衡《拟古》,越石“感乱”,景纯“咏仙”,王微“风月”,谢客“山泉”,叔源“离宴”,太冲《咏史》,颜延“入洛”,陶公《咏贫》之制,惠连《捣衣》之作,斯皆五言之警策者也。{4}
所举的二十二种(篇)作品中大多数都是伤感惆怅的怨诗,表达怨情者过半。这与上文钟嵘对“怨”诗在上中下三品中的分配是大致吻合的。
钟嵘在上、中品中亦多用“怨”字来评述诗人特性,以“怨”字总结其审美趋向及标准,揭示他所遵从的优秀诗歌所应具有的共性。但他也意识到虽然同是“怨”诗,但各家所怨不同,故而品藻不同,便用“限定词+怨”的形式将其分类,以期彰显诗人个性。如:上品《古诗》之“哀怨”、李陵之“凄怨”、班婕妤之“绮怨”、曹植之“雅怨”、左思之“典怨”;中品有秦嘉、秦妻徐淑之“凄怨”、郭泰机之“孤怨”、沈约之“幽怨”。如果说一个“怨”字包蕴了钟嵘诗学审美的标准,那么这种“限定词+怨”的表述方式则体现了他對诗人及其作品的文学内涵、美学品格、个性精神的细致把握。
既然“怨”有如此多类型,各家所怨各有侧重,那怎样才能称作“怨”,“怨”又表现出哪些内容?钟嵘在《诗品》序中是这样表述的:
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之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5}
嘉会时应相互寄诗以相亲,亲友相聚酬唱和诗乃人生一大乐事,应当将这种快乐传达出来“众乐乐”,此言亦即“诗可以群”。而下文我们看到的却多是“离群托诗以怨”:忠良遭谗,英雄魂断,才人不遇,红颜薄命,等等,皆各有所怨。生平遭际郁结于心,将这种怨愤抒写出来的最好方式便莫过于诗了。由此可见,钟嵘之“感诸诗者”也只是稍及“诗可以群”,而大量笔墨仍在于“诗可以怨”。
无论是创作主体的“哀怨”“凄怨”“绮怨”“雅怨”,还是创作内容的“楚臣去境”“汉妾辞宫”“骨横朔野”“负戈外戍”,都是个人坎坷身世遭际而产生的“怨情”。沈德潜也曾概括说:“大率逐臣弃妇,朋友阔绝,游子他乡,死生新故之感。或寓言,或显言,反复低回,抑扬不尽,使读者悲感无端,油然善人。”{6}进一步印证古诗中的内容多以抒发怨情为主,且这种怨情都是基于创作者或所塑造角色的身世命运之不幸,故而作品会呈现出哀婉感伤、悲戚苦闷的共同特点。创作者通过“发愤以抒情”来释放怨情,得到个人的精神解脱,而读者也能从相似的人生遭际中获得与之契合的审美感受,达到感同身受、哀感顽艳的效果,这也正是“抒怨”类诗歌得以涤荡心性、亘古常新的原因所在。
三、钟嵘以“怨”言诗的诗学传承及理论价值
为何钟嵘会如此看重“怨”这一诗歌批评内容?他对“怨”的提出和推崇又揭示出诗歌批评领域怎样的审美趋向?
追溯源流,其实以“怨”入诗并非始自鐘嵘,古人对“怨”这一诗歌批评概念的重视由来已久。《论语·阳货》篇记载说:“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子在这里所说的“诗可以怨”,是指合乎礼仪地“谲谏”“讽喻”,说明文学作品有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作用。这是从“用诗”角度来谈诗歌的社会功用,但后来却被汉儒曲解为怨刺上政的诗教观;屈原在《九章·惜诵》开篇即言:“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这里的“愤”指的是一种因被压抑而苦闷愤慨的情感,屈原从“作诗”角度阐述创作的动力来源于“愤”,形成一种诗歌“发愤抒情”的品格;刘勰亦有“蚌病成珠”的说法,以蚌历经痛苦孕育珍珠来比喻作家因不得志而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认为好的诗歌是郁结和发愤的结晶;《诗品》中,钟嵘在前人的基础上最为集中和详尽地拓展了自古以来诗“怨”的传统,重视诗歌的抒“怨”功用。诗“怨”理论虽不是钟嵘第一个提出,却是他最为系统详尽地论述并将之贯彻到具体的作家批评之中的。
自钟嵘以降,唐韩愈的“穷苦之言易好”(《荆潭唱和诗序》)“不平则鸣”(《送孟东野序》),北宋欧阳修的“诗穷而后工”(《梅圣俞诗集序》)等论说也都是从这一角度阐释文学创作的共通话题,即“发愤抒情,以怨赋诗”。近代钱锺书先生1980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做的题为《诗可以怨》的演讲中,引用尼采的“痛苦说”观点,将诗人积愤于心作诗吟唱比作母鸡下蛋后痛苦地啼叫,“这个家常而且生动的比拟也恰恰符合中国文艺传统里边的一个流行的意见,就是说痛苦比快乐更容易更能产生诗歌。”自此之后,文学“怨”之源流研究在学界迅速掀起一股热潮,其研究价值也日益凸显。
综上所述,钟嵘以“怨”言诗的理论价值在于,使“怨”成为其《诗品》诗学理论的重要一极,体现了魏晋以来以悲为美的社会风尚。钟嵘的“怨悱”说,上承孔子“诗可以怨”和屈原的“发愤抒情”思想,下启韩愈、欧阳修的“不平则鸣”“诗穷而后工”,形成了中国文论史上的“诗怨”理论体系。
从诗歌研究方法上看,钟嵘在品评各家诗人时,依据所怨不同、品藻不同,用“限定词+怨”的形式将各家创作风格分类标属,将当时已有人运用的溯源法具体化、系统化,梳理了《楚辞》一系列诗人浓重的哀怨特色,使这种由积累而形成的“怨”的风格特征在系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从抒情主体看,“怨”反映的是创作主体情感的真实性与抒情的主观性。这种生命力与命运阻力相碰撞而形成的真情实感很具文学张力,极易感染读者和引起共鸣,产生文学作品永恒的艺术魅力。陈良运的《中国诗学批评史》对钟嵘《诗品》“怨”作重点分析,他认为,钟嵘是在非常自觉地认定诗是“吟咏性情”的前提下,发现自东汉以来五言诗多“怨”这种情感特质的,“怨情既构成五言诗的时代风格、文体风格,又造就了诗人的个体风格”。
最后,从文学创作的规律来看,“以怨为诗”揭示了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文学作品来源于现实生活,不得志的文人会自觉书写生活中遭受的阻力,从而抒写出艺术的真谛;创作主体有表现真挚、强烈的感情的需要,文学创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心理宣泄;而更重要的是以上所列诸位文学家的理论渐渐形成一种程式:“使人们的审美心理趋向于一种特定的格局,并且后世文人承递着这一艺术思维——‘以怨入诗、悲愁为美的艺术心理,表达自己的忧伤情怀。”{7}
{1} (东汉)班固撰:《汉书·卷九十七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983页。
{2}{4}{5} (梁)钟嵘著,周振甫译注:《诗品译注》,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35页,第29—30页,第20页。
{3} 《文选》《乐府诗集》都将其题为《怨歌行》,并纳于班婕妤名下,《玉台新咏》将其题为《怨诗》。
{6} (清)叶燮、(清)薛雪、(清)沈德潜:《原诗 一瓢诗话 说诗语》,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16页。
{7} 参见陈育宁:《悲音动人,穷言易好——中国文人的艺术心理探寻》,《北方文学》2011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 (梁)钟嵘著,周振甫译注,诗品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 (明)许学夷著,杜维沫校点,诗源辩体[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3] (清)沈德潜选.古诗源[M].北京:中华书局,2006.
[4] 陈良运,中国诗学批评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
[5] 钱锺书.诗可以怨[J].文学评论,1981(1).
[6] 童庆炳.钟嵘诗论读解[J].保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
名作欣赏·中旬刊2017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