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国家宗教事务局紧紧围绕这一核心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由一位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和人事工作,促进人事党建工作形成合力,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供可靠保证。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国家宗教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来抓。认真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同时分管机关党委和干部人事工作,聚精会神、用心用功抓党建,不断提高对机关党建工作规律的认识。局党组认识到,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和干部人事工作,有利于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深度结合;有利于形成合力,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有利于辨证施治,切实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解决知与行“两张皮”的问题,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党员学习教育与干部考核使用紧密结合起来,以知促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二是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找到机关党建工作发挥作用的切入点、突破口,把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与宗教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解决党性教育与作风建设“两张皮”的问题,把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完善机制,打造格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和人事司组织实施、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具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见》等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办公室、人事司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建重点工作。2016年,共召开6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巡视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同一位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司、机关党委,人事司司长为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机关党委协助人事司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干部提拔使用听取机关党委的意见,形成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体谋划,同步推进。局党组把机关党建与人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带领机关党委和人事司,根据中央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局党建工作要点和人事工作要点。把党建和人事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涉及干部人事等工作的党组会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等相关制度,人事司司长作为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人事司还积极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等工作。机关党委和人事司相互协助,相互配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抓好机关党建和人事重点工作的落实。
考核问责,形成合力。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统筹安排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与人事部门年终考核工作,下好述职述廉述党建“一盘棋”,形成考核问责合力。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评,党支部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交流挂钩。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力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肃问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助人事司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等专项工作,会同人事司对干部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执纪问责,机关党委和人事司就干部档案、个人事项报告、问题线索等方面的问题,以函询、谈话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2016年,人事司、机关纪委共對58名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总结经验,深化探索。从我局工作实践看,坚持由同一位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和人事工作,对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将机关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有效结合并统一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中,才能形成党建工作合力,推动党建工作真正落地生根,确保党建成效落实到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上来。一是要坚持“选种育苗”与“田间管理”相结合。选种育苗犹如选人用人,田间管理犹如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准确把握选人用人导向,把德才兼备的人选上来,又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特别是从严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解决“重选轻管”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这就需要人事部门与机关党委互相配合,坚持选人用人与从严管理相结合,共同抓好队伍的建设。二是要坚持“平时了解”与“集中考察”相结合。既要重点通过党组织抓好经常性的教育监督管理,注重抓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在日常工作和学习教育中培养、了解和考察干部;又要重视集中考察,通过人事部门开展集中谈话、民意测评等人事工作方式来考察了解干部,尤其是要通过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和急难险重工作面前的表现,来深入了解和考察干部。这就需要将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考察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要坚持“党性教育成果”与“干部评价考核”相结合。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把党性教育成果作为干部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使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干部评价考核,发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党性教育的实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和人事司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分析研判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宗教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