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道属地管理打通管护“最后一米”

2017-04-27 03:0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副镇长通济河河长谢晓贤
中国水利 2017年7期
关键词:圩堤镇政府河长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副镇长、通济河河长 谢晓贤

落实河道属地管理打通管护“最后一米”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副镇长、通济河河长 谢晓贤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地处金坛区西北部,境内有大小圩堤13座,万亩以上大圩4座,圩堤总长90 km,其中建昌圩长42 km,是太湖流域第一大圩;拥有大小河流68条,长200 km,其中区级河道6条,长50.5 km,镇级河道25条,长86.9km,村级河道37条,长85.25km。早在2008年,直溪镇就开始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实施圩堤、河道属地管理,并与水利建设、工程管理和水环境治理相结合,以“六强化”推进河长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

直溪镇突出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职能,以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己任,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直溪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与村社长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牵头、部门参与的督查考核机制,出台了《直溪镇河道管护细则》《直溪镇河道、圩堤考核实施意见》等。明确镇长为“区级河道长”,分管副镇长为“镇级河道长”,各沿河村社长为“村级河道长”。区、镇两级河道由镇政府授权,水利站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管护队伍进行长效管护。村级河道管护由所在村负责,由各村组建专业管护队伍,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以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加强水法宣传,强化河道巡查,村委会将河道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增强村民水法意识,同时也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河长制作为治水的一项基本制度,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做好河道保洁和养护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建立镇、水利站(管护公司)、村三级考核机制,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强化责任落实,镇政府与村签订管护协议,水利站与管护公司签订协议,村与管护员签订协议,通过层层签订协议,逐级落实责任。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责任,制定河道管护标准和考核办法,树立管护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全镇形成管护全覆盖。

三、强化督查考核

镇、村和管护人员层层签订管护责任状,镇政府出台河道长效管护措施,树立管护公示牌,公开管护目标、管护人员、管护标准,同时与水政巡查相结合,加大河道巡查力度,明确水政监察员每周巡查一次,村干部实时监控,管护村每月汇报一次管护情况,由镇政府实行“月考”“季考”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管护效果相挂钩。镇政府强化百分考核,将管护工作纳入村级考核目标,镇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将管护效果与管护报酬相结合,做到包人到河,实行绩效挂钩。2016年,镇财政河道长效管护投入达200多万元。

四、强化部门联动

为杜绝圩堤、河岸乱垦乱种等现象,早在2008年,直溪镇就率先试行河道管护属地管理,镇政府明确要求村委会做好圩堤、河道长效管护,与所在村签订管护协议,要求“守土有责”,履行宣传和引导责任,做好圩堤、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水利站以水政巡查为契机,对河道管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村干部对河堤乱垦乱种等现象进行实时监控,水政人员坚持每周巡查一至两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违法行为。村委向每家每户宣传水法律法规,将其纳入村规民约,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相互监督与制约。2016年,结合“百日清障”活动,配备流动宣传车,深入村庄田头,通过公告、板报、横幅、橱窗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群众认识到河堤乱垦乱种、乱搭乱建的危害性,自觉加入河道保护的行动中。

五、环境综合治理

以全省“263”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部门参与、社会互动,全力打赢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治水智能化管理。狠抓截污纳管,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清查排污口和污染源,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着力解决雨污不分和管网破损问题,解决农业和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根据任务分工,直溪镇主要流域性河流由镇主要领导挂钩担任责任河道长,镇环保办、建设办、水利站等主要负责人分任督查河道长,河道流经的村由村社长任实施河道长,实施“挂钩河道长负总责、部门河道长负责督查、村级河道长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进度督查。

直溪镇的“母亲河”——通济河

六、创新管护模式

以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试点工作为契机,率先在常州市实施“护坝地”建设,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结合,与水利工程“四位一体”长效管护相结合,通济河、简渎河两侧的建昌圩、马山门圩、汀湘圩、下鲍塘圩4个万亩(1亩=1/15 hm2,下同)以上大圩,堤脚往内划定10 m宽界线建设分界沟。由村进行土地流转,对流转土地进行生态防护林建设。直溪镇成立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领导小组,土地流转由镇政府组织,水利站配合,相关村委参加,三方测量田亩面积。围绕土地流转、树苗种植、渠道衬砌和内塘整治、木桩生态护坡、土方回填及青苗补偿等,累计投入达1 000余万元。流转土地由镇政府组织招标施工铺设排水沟,种植防护林,在管理范围设置界桩和告示牌。直溪镇多方筹措资金,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土地流转每亩综合补助800元。在护坝地建设的同时,对其他农作物进行清除,按照水利工程“四位一体”长效管护要求,落实管护措施,强化监督巡查,提升管护质量,使圩堤管护向规范化、法制化和长效化方向转变。

河长制有力推进了水利工程“四位一体”长效管护,直溪镇对河道、圩堤、泵站涵闸、田间工程等实施一建就管、一管到底,并遵循先大后小、先急后缓的原则,由点到面全面推开。明确水利站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管护公司为责任主体,建立全镇河长制管护,在河道一侧树立管护公示牌,明确管护职责,公布监督电话,要求达到河面无杂物和漂浮物、河岸无违章建筑物、河道无污水排放、堤坡无乱垦乱种的标准。2016年,结合水利工程“四位一体”长效管护要求,坚持建管并重原则,组建圣杰水利设施管护有限公司,按照一套班子、一家公司、一支队伍、一张网络图、一张布置图、一套管理资料、一套管护标准、一套标志桩牌、一套装备、一套考核制度的“十个一”要求,确保管护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章程、有考核、有兑现。河长制有力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了“水美乡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直溪镇充分认识到,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生态体系、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河长制不是“冠名制”,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直溪镇将继续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督查考核,继续推进属地管理,打通管护“最后一米”,从源头加大治理力度,形成全社会治水合力,推进治水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维护河道健康生命。 ■

责任编辑 杨 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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