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治新闻评论分寸问题研究

2017-04-26 02:57张志霖
博览群书·教育 2016年12期
关键词:分寸言论

摘 要:在当前社会中,新闻评论者的言论对于公众舆论具有重要影响。对于新闻评论者来说,其在对法治新闻进行评论时应掌握好分寸,且不可将新闻报道中的有关问题带入到新闻评论中来。否则,其很有可能误导公众,使得公众的认知发生偏差,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本文中,笔者选择具体的案例加以分析,对法治新闻评论提出见解。

关键词:新闻评论者;分寸;言论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评论对于公众舆论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新闻评论者应谨言慎行,把握好法治新闻评论的尺度,促使公众有正确的认识。但是从现实状况来看,很多新闻媒体在发表评论时不够严谨,使得公众不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新闻事件。以广州一则新闻报道为例,一位小学教师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驾车撞死了劫匪”,其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几乎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对其大加赞扬,肯定其行为,认为该教师不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还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显然,这种依据新闻报道而进行新闻评论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其在进行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应如司法机关等始终从客观情况出发,依据法律条文来对事件加以表述。倘若案件的某些细节被媒体忽视,那么评论者在未获得全面信息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做出错误的评判,误导公众。

在法律角度下,该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从如下两方面判定。

1.从防卫的构成要件入手,针对正在实施暴力危害的犯罪行为,如抢劫、杀人、强奸等,可以采取防卫行为。这种情况下,不法侵害人出现伤亡,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在该新闻事件中,从记者描述的当事人表述来看,当事人认为犯罪分子正在实施强奸行为,所以其开车撞上犯罪分子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从公安机关的实际调查来看,却并非如此。犯罪嫌疑人当时正在抢劫,并非是强奸。这表明该教师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倘若没有新闻媒体的错误报道,司法机关应积极展开调查。也就是说,恰恰是犯罪分子所实施的行为为强奸,才使得新闻当事人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从刑法的有关内容来看,不仅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规定,还对防卫过当进行了详细规定,还对“无限防卫”进行了规定。只有针对严重的暴力犯罪时,如行凶、强奸、绑架等,才能够使用“无限防卫权”。因此,在此新闻事件中,如果不是强奸,仅仅是抢夺财物,那么新闻事件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将发生巨大变化,很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从事件的发展过程入手。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正在扭打,犯罪嫌疑人正实施抢劫行为。所以,新聞事件当事人撞上犯罪嫌疑人,目的在于制止犯罪。新闻事件的当事人是针对正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手段,并非在违法行为结束后。在当前社会中,相当一部分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受害人为了报复犯罪嫌疑人,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行为。这种显然不是正当防卫,是打击报复行为。即便是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公安机关也应该履行必要的警告义务,严格落实《警察法》的有关内容。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可以在没有经过警告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加以报复性惩罚。也就是说,只有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才能够采取必要的制止手段,否则,所有人都不可以为达到报复和惩罚目的,加害犯罪嫌疑人。

从最近几年的新闻报道来看,犯罪嫌疑人因见义勇为者致死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一方面能够体现出我国良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要求在打击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更加明确罪与非罪行为。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说明,目的在于正当防卫的特殊性。从本质上讲,正当防卫是一种自立救济行为,运用得当能够有效地保护被侵害人生命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运用不恰当,则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伤及无辜。从司法实践领域来看,防卫过当与假想防卫的现象也非常多。部分公民好心办坏事,侵害了很多无辜的人。对于新闻评论者来说,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过程中,并使得更多的人明白见义勇为是个法律名词,其不单单具有道德层面的意义,更需要符合法律要求。倘若人们在见义勇为的时候,未做出正确的认知判断,那么很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这种情况下,见义勇为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其在对案件加以报道的过程中,应与司法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从司法部门处获得客观而权威的结论。新闻媒体切不可以为了拥有独家新闻,而忽视整个事件中的各种细节。新闻媒体在进行新闻评论的过程中应客观、公正,把控好言乱的尺度,不可以在报道见义勇为事件时,夸大其词。新闻媒体依托于相关法律规定,从相关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出发,对整个新闻事件进行客观评论,给予公众有效的舆论引导。新闻评论者必须拥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在用词上客观准确。以该案例来说,有的媒体在报道时用了抢劫一词,有的媒体在报道时用了抢夺一词。显然,这是由于新闻媒体对抢劫与抢夺缺乏深刻认识而导致的。

参考文献:

[1] 魏思瑶,衣达,武士歆.全球化时代经济新闻评论研究初探[J].新闻研究导刊,2016(13).

[2] 阿地拉·阿不都力米提.法治社会建设中法治新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6(02).

作者简介:张志霖 (1998-9-7),男,籍贯: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学历 :高中在读, 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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